业委会主任的权利和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19:24:18 453 人看过

一、业委会主任的权利和义务

业委会主任的权利和义务分别为: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有: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业主委员会的义务有:

1.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3.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4.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5.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二、业主委员是否会有工资

业主委员会一般没有工资,具体可由业主大会决定,并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规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三、业委会主任挪用公款是何罪

业委会主任挪用公款涉嫌挪用资金罪。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行为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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