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返聘离退休人员认定工伤从此有法可依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9:36:08 323 人看过

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全市首例人员认定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退休人员被单位聘用的,工作时受伤属工伤。

案情如下:陈老师退休后受聘于上海商业会计学校,成为客座英语老师。2006年的一天,当她欲离校回家时,在校园走道上被迎面奔跑而来的一名学生撞倒在地,经医院诊断为左肱骨骨折。上海商业会计学校认为,学校和陈老师之间只存在民事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陈老师不符合申请工伤认定的条件。学校还提出,陈老师在校园内被学生撞倒致伤的事故是他人侵权造成,可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但不应通过工伤认定途径解决。

2006年8月,陈老师向黄浦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2007年1月,劳动部门认定学校与陈老师之间存在特殊劳动关系,陈老师的伤属于工伤。学校不服裁定,向上海市黄浦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区劳动局作出的关于陈老师的工伤认定。此后,学校又向黄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关于陈老师的工伤认定。法院对行政裁决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认为《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是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其行政职权范围内,针对本市劳动力市场的实际状况,为解决实际问题而作的规定。这一规范性文件业已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审查,不违反法律规定,具备合法性,能够适用本案。由此,法院认为陈老师与商业会计学校之间已形成了特殊劳动关系,劳动局具有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法定职权。(选自《新闻晨报》)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退休人员在进行返聘工作时遭受的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是否有法律依据?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是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但是对于返聘的离退休人员等未作规定。为处理离退休人员在返聘工作中遭遇工伤事故的处理留下隐患。

《工伤保险条例》中同样没有提到离退休人员继续工作是否可以认定工伤的问题。《条例》只是在14条和15条规定哪些情形可以认定工伤。

同样是针对《工伤保险条例》出台的地方实施细则,规定也是各不相同。如北京市实施办法》第21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规定。《厦门市实施规定》第19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三)属于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的;”《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解决意见》第14条规定:“退休人员反聘后,在工作中受伤,不适用工伤保险政策。”《太原市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二)受伤害人员是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实习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学生不适用于《条例》和《实施办法》。这部分人员发生人身伤害,可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赔偿,双方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依法寻求救济。”等等。

而上海市的规定则与上述规定不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局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本市用人单位聘用的退休人员发生事故伤害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工伤保险待遇参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支付。”这无疑是先进于的全国其他地区的。保护了离退休人员的工作权利。这说明在本市只要职工与该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包括,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并享受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至于受雇的职工是否为退休人员,与工伤保险范围无关。而且,退休以及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国家和社会对达到一定年龄的职工的福利,而不是限制其继续工作的条件。劳动者在超过退休年龄后仍然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其上工伤保险。

可见《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局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与本文所举案例中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特殊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通知》构成了返聘离退休人员工伤处理的法规依据。本市返聘离退休人员遭遇工伤的处理从此有法可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2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退休相关文章
  • 工伤退休人员返聘赔偿标准有哪些?
    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1、用人单位返聘的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不属于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与返聘职工签订的“返聘协议”合法有效,那么双方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为雇佣关系,返聘职工发生“工伤”后,双方发生异议应适用于民事法律。2、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辅助器具费、必要的交通费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造成死亡的还有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返聘退休人员需要缴纳社保吗返聘退休人员不需要缴纳社保。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往往都是在原单位享有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因此无须再为其支付这些社会福利。另外,退休返聘人员由于在
    2023-07-04
    448人看过
  •  退休返聘员工工伤赔付问题
    单位有责任对雇员在退休返聘期间遭受的工伤进行赔偿。工伤包括事故伤残、患职业病和因这些情况造成的死亡。工伤范围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概括式、列举式或混合式立法模式。雇员在退休返聘期间遭受工伤,单位有责任对雇员进行赔偿。根据法律规定,单位有义务对雇员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协商为由不予赔偿。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包括事故伤残和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些情况造成的死亡。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各国及地区的工伤保险法律以及国际劳工公约对工伤范围的规定主要采取以下几种立法模式:概括式立法模式、列举式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工伤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活动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因此,工伤范围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直接伤害,如骨折、肌肉
    2023-10-26
    499人看过
  • 关于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是否工伤的判定
    到了退休年龄,李-军(化名)从原单位退休,但李-军不服老,又到另一家公司打工,谁知在工作中受伤。这是否属于工伤引起一系列的官司,并给司法机关带来难题———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的人在务工中发生伤害,究竟算不算工伤?一审、二审对此有不同定论。此案最终以李-军所受伤害不是工伤而告终。由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资纠纷大幅增加,日前,武侯法院针对超龄劳动者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调研,建议出台司法解释,明确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法律关系性质。退休后再就业受伤一审认定工伤李-军原是四川一家工厂的职工,2003年企业破产后,李-军与工厂办理了退休手续,并在省社保局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2007年,李-军经人介绍来到另一家公司务工。两个月后,李-军在工作中不慎受伤,李-军的妻子就此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李-军所受的伤害性质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此后,四川
    2023-05-03
    162人看过
  • 最新退休人员返聘协议范本
    退休人员返聘协议甲方(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退休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鉴于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已经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含国家规定的退休金和其它待遇),根据工作需要返聘到甲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1.1生效)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返聘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一、协议期限本返聘协议于2009年7月1日生效,至2012年6月30日终止。二、工作内容乙方返聘期间的岗位:董事局秘书。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三、工作时间乙方每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时。四、报酬甲方于每月三十日前支付乙方上月报酬,乙方报酬为基本工资元,加班费:元/月,合计每月元/月。五、保密义务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或工作秘密的义务。六、医疗(一)返聘期间如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
    2023-04-13
    133人看过
  • 退休返聘人员的离职攻略
    应当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提前三十日递交离职申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退休返聘人员工伤应该怎样赔偿法律法规对于这一问题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出现伤害时,容易出现争议。如果实践中认定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那么走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是劳务关系,那么就不应认定为工伤,按一般人身损害来处理。据各地司法实践来看,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可能都倾向于认定为非工伤的结论。比较特殊的是上海等个别地区,将退休反聘职工(不论有无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与反聘单位或者新单位之间认定为特殊劳动关系,受伤按照工伤来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
    2023-07-02
    486人看过
  • 返聘退休人员的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具体看与用人单位协议如何签订。退休返聘人员和单位之间只能认定是雇佣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的调整和保护,所以工资数额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限制。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退休后返聘人员工资标准退休后返聘的,将建立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雇佣合同在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大陆法系各国一般都对雇佣合同设有规定,例如《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广义上的雇佣关系包含“劳动关系”,对二者的区别,台湾著名学者史尚宽先生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契约的受雇人与雇佣人间存在“特殊
    2023-07-07
    338人看过
  • 银行返聘退休人员规定
    银行返聘退休人员规定如下: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一、退休人员返聘有工伤怎么赔偿?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1、用人单位返聘的退休人员,在工作中受伤,不属于工伤。如果用人单位与返聘职工签订的“返聘协议”合法有效,那么双方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为雇佣关系,返聘职工发生“工伤”后,双方发生异议应适用于民事法律。2、退休后,开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就不再具有劳动法调整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协议,属于劳务关系。返聘人员一旦发生“工伤”,应认定为从事雇佣工作中受到的伤害,雇佣单位(聘用单
    2023-06-23
    188人看过
  • 退休返聘人员工伤九级赔偿可以索赔吗
    一、退休返聘人员发生工伤可以索赔吗?退休返聘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已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也不能参加工伤保险。在工作中受伤,若与单位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民事途径来解决,即直接到法院起诉单位要求人身伤害赔偿。同时,退休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签订聘用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劳动条件、劳动薪酬、劳动保护以及医疗保险待遇以及因工作发生的意外事故的赔偿责任等,在发生争议时,能够直接按照合同约定来执行,避免因缺少法律规定而产生纠纷。对于未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合同中未专门约定,在发生工伤后,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应该由工伤保险支付;如果未缴纳工伤保险,则应该有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进行处理。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给退休返聘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在工作期间发生伤亡事故的,在保险范围内,保险公司理赔,这样不仅能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也能降低企业的风险。二、聘用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赔偿向返聘人员进行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2023-03-28
    465人看过
  • 退休人员返聘后是否可以购买工伤保险?
    企业退休返聘人员不可以参加工伤保险。返聘人员不具有《劳动法》中规定的劳动者身份,他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的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返聘退休人员的劳动法可以返聘。聘用协议的具体内容可由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协商确定,但聘用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聘用期内返聘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劳保待遇等。用人单位支付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可不受最低工资限制。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
    2023-07-02
    460人看过
  • 哪种情况属退休返聘?退休返聘受伤属于工伤吗
    一、哪种情况属退休返聘?办了退休手续后仍然留在单位工作或者换了个单位工作的,这叫退休返聘人员,返聘人员再工作是属于劳务性质的人员,不再属于劳动合同性质的人员了,也就是单位的临时用工,单位可以、根据情况随时招聘和辞退返聘劳务人员的。企业和员工订的合同是劳动合同,退休返聘和企业是劳务关系,也就是企业的临时工,不再是合同制。二、退休返聘受伤属于工伤吗?判断退休返聘是否属于工伤这个问题,关键在于退休返聘人员是否已经享受养老待遇。根据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可
    2023-02-17
    303人看过
  • 返聘退休人员的法律法规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单位中的受雇佣者已经到达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用人单位退休,再通过与原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用人单位订立合同契约继续作为人力资源存续的行为或状态。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返聘退休人员属劳务关系四川某大型通信公司,近期返聘一些经验丰富的、已退休的老同志到单位指导、负责部分工作。该公司人事部门王先生说,公司这次准备返聘的人员主要到成都以外的其他市(州)工作。王先生说,能达到公司返聘条件的老同志基本上都退休在家,每月可领养老金。“马上《劳动合同法》就要实施了,如果公司返聘已退休的老同志,有什么新的规定?”王先生希望能为他提供一点建议。返聘人员不再参加社保劳动保障工作人员说,返聘退休人员的问题,《劳动合同法》暂未做出新的规定。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3条规定:
    2023-07-21
    222人看过
  • 退休人员如何实现退休返聘?
    退休返聘人员一般是与招用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所以,单位是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的。退休人员作为特殊性质的群体,已完全享受国家关于退休人员的基本保障权利,因此,对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的社保中主要考虑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关于工伤保险方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均没有规定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不少地方规定明确排除了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来缴纳个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余的个人收入如返聘的劳务报酬、各种补贴、奖金等均应纳税。退休人员返聘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根据《民法典》、《民法典》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定本聘用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例条款。一、本协议所称退休人员是指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或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但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金、退休金的人员。二、聘用期限:本协议期
    2023-07-12
    390人看过
  • 退休返聘人员可以签劳动合同吗?退休返聘工资纳税是如何规定的?
    退休返聘人员可以签劳动合同吗?退休后在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具体法律依据为:(一)《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7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因此,您和教育机构构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退休返聘工资纳税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由此,退休返聘人
    2023-04-28
    334人看过
  • 退休工人返聘可以年休假吗?
    从法律层面来说,退休返聘人员不享受带薪年休假。可以看出带薪年休假是针对受劳动法及公务员法调节的主体设定的,而退休返聘人员是不适用于上述两法的。一、退休个人劳务报酬可以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聘用已退休人员的薪资个税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退休返聘人员如果不符合退休人员再任职条件,其取得的劳务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工伤赔偿和退休年龄算一样吗有影响。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交纳养老保险满一定年限的,就可以领取基本的养老金,退休人员可以享受退休生活,退休人员返聘后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不能认定为工伤,按雇佣关系处理,一般由用工单位承担赔偿的责任。三、退休案件误工费怎么赔退休人员受到伤害,是否能主张误工费损失赔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退休人员退休后又被聘用、返聘到用人单位工作或从事个体或私营企业经营的
    2023-02-22
    446人看过
换一批
#办事程序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退休
    词条

    退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劳动者因年老或因工、因病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 对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职工,所在单位应在其符合退休条件时即时将职工人事档案,退休审批表,及其它相关资料报当地社保部门进行审批。... 更多>

    #退休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后有退休返聘人员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6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是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因为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认定不了工伤,只能按照人体损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
    •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是工伤吗,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怎么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8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不能认定工伤。退休人员返聘属于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规调整,不能进行工伤认定。提供劳务者因工作原因受伤,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算吗,没签能认定工伤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0
      退休返聘人员受伤是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因为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认定不了工伤,只能按照人体损伤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
    • 退休返聘人员有签字权吗退休返聘人员签字权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6
      退休返聘人员虽然跟你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符合民法中关于劳务关系的特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所以,单位对该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所遭受的人
    • 退休返聘是否认定为工伤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9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