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件工资制是否适用于加班的特殊情况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03 22:23:25 432 人看过

一、计件工资制是否适用于加班的特殊情况

计件工资制是适用于加班的特殊情况的,但要符合规定。

1.劳动者在规定劳动时间内没有完成定额任务,因此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

2.劳动者在规定劳动时间内超额完成了任务,但超额任务没有通过加班完成,不计发加班工资,可以计算超额奖金;

3.劳动者在规定劳动时间内完成了定额任务,但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属于加班,应支付加班工资。

二、加班费争议怎么处理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处理;邀请第三人或工会来共同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经仲裁裁决后依法去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加班工资被拖欠怎么仲裁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10: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加班是否受到计件工资制的影响
    一、加班是否受到计件工资制的影响加班不会受到计件工资制的影响。具体来说,按照法律规定,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单位,在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后,在标准工时之外安排劳动者加班的,都应当依法支付加班费。计件工资制下的加班工资测算,应根据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三种情形,分别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加班工资。劳动者向单位讨要加班费,更多的是一种博弈,有的公司会以离职相威胁,不给与加班费,有的公司会让劳动者周末轮流值班,无系统的上下班时间,难以计算加班费,也有的会随意发点小礼品或者是空头的承诺,让劳动者无法继续讨要加班费,各种手段应接不暇,劳动者要做好相关的防范。二、单位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费的处理方法如下: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位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12-26
    445人看过
  • 诉讼时效是否适用于加班工资?
    加班费有诉讼时效。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都是符合仲裁时效规定的。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劳动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资主张的,才受到仲裁时效限制。自己国庆值班有加班工资吗一,自己国庆值班有加班工资吗国庆节值班工资十月一日到三日按三倍日工资额来计算,四日至七日按双倍工资来计算。工资计算基数为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工资额来计算。《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扩展资料:《劳动法》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
    2023-07-07
    301人看过
  • 加班工资在计件工资制下是否存在
    一、加班工资在计件工资制下是否存在计件工资制也有加班工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如果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的,应依法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的标准来支支付加班工资。二、加班费争议怎么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处理;邀请第三人或工会来共同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仲裁委提请仲裁;经仲裁裁决后依法去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加班费的劳动仲裁时效是
    2023-11-19
    444人看过
  • 适用综合工时制加班费存有什么特殊规定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因此,实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虽可能存在休息日工作的情况,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诉请要求休息日加班费无法得到支持,但劳动者可依法主张延时加班费或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加班费加班费,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费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023-06-13
    146人看过
  • 缓刑适用限制:特殊情况与一般情况对比
    1、行为人犯数罪时缓刑的适用,数罪并罚与缓刑并不排斥,只要行为人被数罪并罚后决定执刑的刑罚符合缓刑的条件,就可以适用缓刑;2、行为人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时缓刑的适用;3、行为人被处以罚金刑时缓刑的适用。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
    2023-07-11
    382人看过
  • 什么情况可以适用特殊工时,特殊工时是什么意思
    一般情形下,实行综合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制有两个生效要件:一是某特定岗位在特定时间段内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执行该制度;二是用人单位和某特定岗位的职工明确约定执行该特殊工时制度。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北京,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第26条第2款、第3款规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办理审批手续。国家和本市已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企业不再履行审批手续。一、关于特殊工时的法律依据《特殊工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因生产特点或者工作性质特殊、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本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第三条特殊工时本规定所称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第四条特殊工时制度的休息休假企业安排劳动者在特殊工时制度岗位上工作的,应当事先
    2023-02-27
    290人看过
  • 计件工资制是否适用最低工资
    1、什么是计件工资计件工资是指按照合格产品的数量和预先规定的计件单位来计算的工资,它不直接用劳动时间计量劳动报酬,而是用一定时间内的劳动成果计算劳动报酬的。通俗地说就是干多少活给多少钱,不干就不给。2、没完成计件定额也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司法实践中,在如何理解“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问题上存在诸多版本。但总之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应当让岗位上大多数劳动者能够完成生产任务。若单位以高定额来规避最低工资应属违法行为。同时,单位“完不成定额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定额是科学合理的,但是仍然
    2023-06-27
    409人看过
  • 计件工资制加班的困惑
    郝某在我市一家外资服装企业从事缝纫工作,公司对缝纫岗位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制度,规定员工轮班作业,每完成一件服装缝纫,公司发给工资20元。郝某一般每月工资为1200元左右,效率高时可以拿到1600元左右。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公司由于需要赶制一批时装,安排了郝某等人加班。据有的员工讲,因公司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多劳多得,不存在加班工资一说。对此说法,郝某很不理解,想咨询袁律师,计件工资下的加班是否存在加班费?如存在,国庆长假期间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解答:即便是实行计件工资制,该公司也应依法向郝某等员工发放加班工资。原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岗位,计算和支付加班工资的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计算和支付加班工资的基数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
    2023-06-09
    417人看过
  • 特殊情形下适用于中止民事诉讼的情况
    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9月1日被新的司法解释废止,新的司法解释中上述规定已被删除)2、人民法院受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后,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应当通知被告如欲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须在答辩期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被告在答辩期间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诉讼。专利权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在裁定中止诉讼的同时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或者采取其他制止侵权损害继续扩大的措施。被告在答辩期间未请求宣告该项专利权无效,而在其后的审理过程中提出无效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
    2023-03-31
    168人看过
  • 加班费是否适用于小时工?
    在全日制用工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而对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由于其实行的是小时工资制,可以不执行加班费述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兼职小时工要签合同吗兼职小时工可以不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至少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五项必备条款。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
    2023-07-20
    161人看过
  • 特殊情况的工龄计算标准
    根据>第三十九条规定: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解放后因企业停工、歇业或缩减生产,其工人职员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至其他企业工作者,其调派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被遣散的工人职员在该企业复工复业或扩大生产时,仍回企业工作者,其遣散前与复工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转让、改组或合并企业经转让、改组或合并,原有工人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合并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应连续计算。工伤医疗期间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作为本企业工龄计算。疾病或非因工医疗期间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得连续作本企业工龄计算;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外,其前后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调动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
    2023-06-05
    147人看过
  • 特殊程序是否适用于无争议案件
    非诉讼案件适用特别程序特别程序是指中国人民法院审理选民名单案件、宣告失踪人员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案件和认定财产所有权案件时适用的程序。一审民事诉讼。它与“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对立。指人民法院审理一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别程序。相应的概念是普通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种:一种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种是非诉讼案件,这是一种民事审判程序,与普通程序不同。普通程序是指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通常采用的程序,一般包括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特别程序是指民事诉讼法单独规定的法院审理某类案件的程序。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审判程序也不同。各国民事诉讼法对特别程序的规定非常不一致,划分的标准和类型也不尽相同。首先,适用民事诉讼法关于特别程序的规定。不能满足需要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一般规定、普通程序等其他规定,但不能适用反诉和解。其他法律有诉讼规定的,也应当适用。(2)除选民名
    2023-05-07
    179人看过
  • 房产加名的特殊情况
    房产证上加名字还要视房子的情况和加什么人的名字而定。加不同人的名字,如直系血源关系和非直系血源关系的,加名字的流程和费用也是不相同的。主要分为以下三种情况:1、加配偶名字夫妻间加名字,只要有结婚证等相关证件,直接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产权变更窗口办理就可以了。费用大概在150元左右,主要是工本费等。2、加子女或父母的名字如果房产证原本就有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需要加进子女或父母名字时,应先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对房子进行价格评估,因为这相当为房屋买卖的形式。3、加无直系血缘关系的名字如果还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另外再费用上也要交纳得更多。房产加名的情形第一种情况:有房无贷办理流程及费用:(一)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二)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
    2023-08-16
    180人看过
  • 工资发放时间延迟一年,是否属于特殊情况?
    一般情况是不予补发的。原因:因为劳动者本身原因延迟办理退休一年,基本养老金是不予补发的,从批准退休的次月起发放。职工延迟办理退休一年,缴费年限还是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止,个人账户继续记载,按照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规定计算基本养老金,如延迟期间基本养老金有调整的,按照规定调整,不再补发。企业退休工资不合理怎么办?如果在企业已经到达退休的年限是会有退休的工资,要是工资不合理与用人单位进行交谈没有成效,是需要反应给社保局进行处理。在办理完退休手续后,第二个月起才会开始正常发放退休金。也就是说,你出生日的下个月,就是你领取退休金的起始日,以后每月发的退休金都是当月的,直到死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七十八条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
    2023-07-07
    42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非工作日由于特殊情况不能加班,是否算旷工,保安?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1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这条规定可以这样理解,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劳动者可自愿选择加或者不加,劳动者不愿意加班的,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也不得因劳动者拒绝加班而克扣其已正
    • 特殊工时制如何计算加班?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3-23
      计算每月正常工作日工资时应以21.75天为基数,小王的日工资计算公式为:3000÷21.75=137.93元,小时工资为:137.93÷8=17.24元。那么小王在周一至周五加班可得加班费为:17.24元×加班小时数×150%;周末的加班费为:17.24元×加班小时数×200%法定假日,加班费为:17.24元×加班小时数×300%。
    • 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突破加班时间的限制?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得随意要求员工加班的,但出现紧急事件,危害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法律允许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突破上述规定。根据劳动法和有关国家规定,只有在下列情形时,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才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必
    • 适用的前提条件,的几种特殊情况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定金适用的前提条件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
    • 什么情况可以适用特殊工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5
      一般情形下,实行综合工时或者不定时工时制有两个生效要件: 一是某特定岗位在特定时间段内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执行该制度; 二是用人单位和某特定岗位的职工明确约定执行该特殊工时制度。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如果用人单位在北京,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办法的通知》(京劳社资发[2003]157号)第26条第2款、第3款规定,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办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