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的使用地是否属于合同履行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15:48:13 156 人看过

律师解答:

是。

租赁物的使用地属于合同履行地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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