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金具体如何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4 19:30:34 397 人看过

损害赔偿金的适用方式:

1、当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以损害赔偿金的形式进行赔付;

2、确定损害赔偿金额时,以补偿性为原则,以惩罚性为例外。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4、因果关系,即违约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约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仅限于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可以得到双倍赔偿。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和依合同规定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通过协商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发生后作出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以外的给付。

一、一般情况下合同的违约责任一般怎么写

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

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对于延迟交付货物或者交付货款的可以约定延迟履行违约金。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

3、损害赔偿的范围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4: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损害赔偿相关文章
  • 法院如何处理人身损害赔偿金的执行问题?
    人身权利是每个人最重要的权利之一,包括健康权、自由权等,这些权利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害人有权向侵权人请求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款,侵权人成为义务人要履行支付赔偿款的义务。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同,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可以执行的,需要执行的时候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费用能否执行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可以执行,但不能强制执行。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费用是可以执行的,但需要执行的时候申请认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金。人身赔偿费用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不能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
    2023-07-16
    419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金可以执行吗,精神损害赔偿金是遗产吗
    一、人身损害赔偿金可以执行吗人身损害赔偿款属于人身性质的钱财,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的。此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五条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下列的财产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一)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家具、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二)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当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必需的生活费用依照该标准确定;(三)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四)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五)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用于身体缺陷所必需的辅助工具、医疗物品;(六)被执行人所得的勋章及其他荣誉表彰的物品;(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名义同外国、国际组织缔结的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中规定免
    2023-04-18
    236人看过
  • 违约损害赔偿的法律特征具体是如何的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合同撤销后的损害赔偿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仅能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之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无效或被撤销,则不适用违约损害赔偿。2、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违约损害赔偿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理应和其他民事责任一样,从法律本性而言只具有补偿功能而摒弃惩罚功能。再者,从民法等价有偿原则出发,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等量的财产予以补偿,一方违约后,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违约损害赔偿也完全适用这一原则,亦即:损害赔偿应当具有补偿性,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或填补债权人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害。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2023-06-18
    304人看过
  • 如何克服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
    据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司法统计,近三年来,丰城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每年递增均在25%以上,涉案标的额递增50%以上,执结率每年都在30%以下,执行到位标的率更在20%以下。造成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执行如此困难原因何在?该院分析认为有以下六种原因:一是赔偿金额大。受理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交通肇事案件居多,且年年递增,赔偿标准逐年大幅提高,个案赔偿金额较大,少则四五万,多则几十万。二是被执行人家庭经济困难,赔付能力低。被执行人大都生活在农村,无固定收入,家庭条件困窘,发生赔偿事故,就是卖掉全部家当也难以偿还。三是当事人双方矛盾比较尖锐,调解、和解结案率较低。因原告方难以得到赔偿,情急之下,往往与被执行产生冲突,双方对立情绪增大,所以在审理过程中很难调解,而判决结案后,被执行人显然不会自动履行,执行的抵触对抗增大。四是当事人缺乏保险意识。由于当事人缺乏保险意识,投保率低,理赔意识不强,当事人抗
    2023-07-02
    264人看过
  • 工伤损害的具体赔偿费用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的规定,劳务关系中雇员遭受人身损害导致骨折的,雇主有承担赔偿的责任,但如果是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骨折的,雇员可
    2024-01-16
    390人看过
  • 离婚损害赔偿规定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金额
    一、离婚损害赔偿规定如何确定损害赔偿的金额离婚损害赔偿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方式是根据以下因素确定: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及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二、离婚损害赔偿诉讼法院多久立案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
    2023-09-28
    413人看过
  • 人体损害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强险限额范围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投保交强险属于机动车一方的强制义务,因此机动车方未投保交强险
    2023-07-07
    174人看过
  • 人身损害10级赔偿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人身损害十级所涉及的赔偿事宜及具体数额包括如下内容: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开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医疗收费凭证为主导依据,再结合病人病历以及相应的诊断证明进行综合评估后确认。2.误工费:主要依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与个人收入水平来进行核算。3.护理费:若护理人员拥有自身收入来源的话,将参考误工费的结算方式来进行计算;倘若护理人员并无收入或者仅能聘请社会上的护工服务,则可依照当地护工在同类服务中提供的劳务报酬标准进行测算。4.交通费:这部分主要是基于受害人与其陪护人员为了治疗或转院而产生的实际交通支出进行成本计算。5.住宿费:如果受害者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入住医院,那么他们本人和陪护人员实际承担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中合理的那部分,应当得到赔偿。6.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个项目可以参照当地国家行政部门一般工作人员出差所需支付的餐补标准来进行设定。7.营养费:营养费的金额来源于对受害者伤情的严重程度及康复
    2024-08-20
    400人看过
  • 具体门市拆迁如何赔偿损失
    一、具体门市拆迁如何赔偿损失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4、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拆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二、房屋拆迁程序是什么1、确需征收房屋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
    2024-01-19
    132人看过
  • 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我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该规定对商标侵权赔偿的数额看似比较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问题,最具体的无外侵权获得的利益是哪些,被侵权人受到的损失又是哪些,具体数额如何确定。这些问题无法解决对商标侵权的赔偿就是一句空话,在此笔者欲从侵权获得利益、侵权损失利益和法定利益出发予以论述。侵权获利计算问题可以根据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与该商品单位利润计算;该商品单位利润无法查明的,按照注册商标商品的单位利润计算。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一般是指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及应缴纳的税金。销售收入的计算只涉及侵权人的实际收入,即已销出
    2024-04-17
    173人看过
  • 【损害赔偿】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违法
    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基本不予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违法,但不适当的,基本上不能起诉。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具体行政行为是否适当是属于行政权范围内行使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原则上应当由行政机关复议解决;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原则上不代替行政机关作出决定,而是在审查清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基础上,作出维持或者撤销的判决。
    2023-06-08
    305人看过
  • 环境污染赔偿损害赔偿具体有哪些
    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如何确定企业环境污染赔偿如何妥善处理污染损害赔偿(不涉及人体健康),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往往令人犯难,笔者根据我国的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基层处理此类案件的实践,谈一点看法如下:(一)对污染损害进行定性,即确定污染物损害是否由污染引起当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排放较多的污染物之后,附近的农作物、
    2023-07-31
    385人看过
  •  民法典如何制定和执行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如果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并导致财产损失, 责任方应按照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如果受害人和侵权人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 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那么赔偿数额将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如果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并导致财产损失,责任方应按照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进行赔偿。如果受害人和侵权人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并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赔偿数额将根据实际情况由法院进行确定。 民 法 典 : 人 身 权 益 与 财 产 损 失 的 赔 偿 标 准民法典规定,当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时,赔偿方式分为两种: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或者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
    2023-09-18
    433人看过
  • 损害赔偿构成要件具体分析
    1、行为这里所谓的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权利或者合法利益的加害行为本身。若无行为人的行为,就不会产生侵权责任。根据《民法典》表示权利的相对人均负有不得侵犯权利的一般义务。侵犯权利的行为因为违反了法定义务,故具有违法性。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加害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作为侵权行为的作为,是指不该作而作;作为侵权行为的不作为,是指该作而不作。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权益所遭受的不利影响,包括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非财产损害又包括人身损害、精神损害。《民法典》在一般意义上采最广义的损害概念,不仅包括现实的已存在的不利后果,也包括构成现实威胁的不利后果。一般而言,作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损害事实必须具备以下特征:损害事实是侵害合法权益的结果;损害事实具有可补救性;损害事实具有可确定性等。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指各种现象之间引起与被引
    2023-02-08
    118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损害赔偿
    相关咨询
    • 人体损害赔偿资金的执行方式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5-01-26
      人身损害赔偿是指个人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不法侵害,包括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如果他人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应当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是造成残疾,还应当承担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是造成死亡,还应当承担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具体的损害赔偿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财物方面。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一)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二)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二、人身方面。生命、健康受到损害,其本身是不能用金钱折价的,所赔偿的只是由于生命、健康受到损害而引起的实际财产损失。人身受到损害应赔偿的范围为:
    • 因损害赔偿受到损害的,损害赔偿金如何确定?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21
      第一,双方都应负侵权责任。应为双方的身体健康权都受到了侵害。 第二,双方所负责任大小不同,因另一方住院需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指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三,双方的过失可以相抵,因为你也受伤,说明对方也有一定过失。因此你的责任可能因此会与他抵消一些。 第四,前述第二项中所提各种费用,应有相关有证明力的票据凭证,如医院收费单、车票等等。
    • 损害赔偿金如何计算,赔偿金如何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07
      我国法律没有专门规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原则有三个,一个是基本原则,两个是辅助原则。它们分别是: 1、法官自由裁量原则。此为基础原则。它赋予法官在处理精神损害赔偿案件时,依自由裁量权,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金钱赔偿本质上是从现代社会的价值观念出发,对精神损害的程度、后果和加害行为的可规责性极其道德上的可谴责性所作出的主观评价,因此在精神损害赔偿案中发挥法官自由裁量
    • 离婚时具体如何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2
      1、离婚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是当事人在提起离婚诉讼时一并要求过错方给予自己离婚损害赔偿。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行为的,无过错方有权在离婚时向过错方索要离婚损害赔偿,但是无过错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在诉讼离婚后,单独提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