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没有工伤认定中止审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4 17:03:41 427 人看过

有工伤认定中止程序。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存在仲裁的,在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一、工伤认定中止后有郊期在法律上规定是多久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事实不清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二、劳动局认定工伤有什么要求

一、工仿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于属工仿或者视同工仿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二、工伤认定的流程:(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仿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工伤认定的流程,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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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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