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有没有工伤认定中止审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7:03:41 427 人看过

有工伤认定中止程序。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关系存在仲裁的,在劳动关系依法确认后,收到生效法律文书之日起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一、工伤认定中止后有郊期在法律上规定是多久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3、事实不清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二、劳动局认定工伤有什么要求

一、工仿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于属工仿或者视同工仿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性质特点:1、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属于行政确认行为;3、属于须申请的行政行为;4、单位、职工或其近亲属一方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进行行政诉讼二、工伤认定的流程:(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仿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三、工伤认定的流程,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2、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3、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6日 09: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关于中止工伤认定有哪些法律规定
    1、关于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中止工伤认定的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暂停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发出《暂停工伤认定通知书》:(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发生争议在法律解决过程中(2)需要相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作为依据,但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3)因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工伤认定难以作出决定(4)法律规定需要中止的其他情形,规章制度工伤认定终止后或者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鉴定中止的时间不计入工伤鉴定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发出《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工伤认定:根据《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过期)的规定,因日常生产受到伤害、致残或者死亡的职工,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或者临时指定的工作,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程序:企业应当自工伤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
    2023-05-02
    379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须知道哪些知识?
    认定申请须知:一、申请的情形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伤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它情形。二、不予认定工伤的情形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三、申请时间1、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5日内,向校人
    2023-06-05
    311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不知道单位名称怎么办
    如果工伤认定不知道单位名称的,是可以到工商局查询用人单位名称和营业执照的。工伤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一、申请登记(一)申请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都有权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登记,并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有关须知和材料。市、县级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二)申请时间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三)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和《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
    2023-06-11
    378人看过
  • 有关工伤认定,你需要知道的几个问题
    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规定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为职业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在特殊情况下,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近亲属、工会组织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确诊为职业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
    2023-07-04
    214人看过
  • 工伤认定结果何时能知道?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情况下,大概60天后有结果。劳动者在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地点受到的人身伤害是否属于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后才能确认。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把工伤认定决定送给申请工伤认定的人员、其直系亲属或该从业人员单位。此外还会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工伤认定结果时间申请工伤认定之后,多长时间能有结果呢申请工伤认定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当受理,向用人单位送达举证通知书,进行调查,并在60天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可以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作出职业病诊断或鉴定的,可以不经过调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60日内向人民政府或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上就是律师对申
    2023-07-01
    468人看过
  • 中止工伤认定的情况
    一、哪些情况下应中止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
    2023-04-06
    444人看过
  • 工伤认定:你知道上下班途中的权益吗?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认定为上下班途中工伤:一、伤者在合理时间通过合理路线往返工作地和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又或者是单位宿舍;二、伤者在合理时间通过合理路线往返工作地和配偶、父母又或者是子女居住地;三、伤者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同时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劳动者怎么认定工伤的(1)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果是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承认,则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等。(2)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或期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可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填写《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表》,提交:1、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1份;2、被鉴定人的
    2023-06-30
    362人看过
  • 朋友想知道中止审理与延期审理的区别有什么
    延期审理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足以影响审判进行的情形时,法庭决定延期审理,待影响审判进行的原因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延期审理有以下三种情形: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的规定,对于辩护人当庭拒绝为被告人进行辩护以及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被告人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亦应当宣布延期审理。此外,人民检察院变更、追加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合议庭亦应决定延期审理a所谓变更、追加起诉,是指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351条的规定,在人民法院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人的真实身份或者犯罪事实与起诉书中叙述的身份或者指控的犯罪事
    2023-02-25
    347人看过
  • 怎么知道公司有没有给自己报工伤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一、上班期间受伤怎么赔偿上班期间受伤赔偿为,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
    2023-06-22
    205人看过
  • 怎么知道用人单位有没有上报工伤
    首先问公司人事部门是否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如果回复已提交,持个人身份证,到劳动局工伤科查询,如果没有查询到,可自己提出申请。一、私人小老板拖欠工资怎么办私人小老板拖欠工资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劳动仲裁的步骤如下: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2、一定要搜集您在公司工作过的相关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文件,工作照,工作记录等等,越多越好,对你越有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工作没满一年的,可以要求每个月的支付双倍工资的赔偿,工作满一年的,就没有了,法律上默认你已经签了合同;3、先到劳监大队或者中队去提交证据,因为劳动局不会第一时间受理,要先到劳监大队去进行投诉,让劳监大队调解,它没有强制性,只能到公司
    2023-06-23
    214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中止通知书范本怎么写
    宁劳社工中字(20XX)第XX号XX:你委托律师19日向本机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于同日已受理。经对你提交的有关材料审核,你与xx有限公司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问题,目前尚不能确定。为公正、公平、合法审理,现决定对你的工伤认定申请案暂时中止审理,中止期间不计入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期限。就你与xx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问题,建议你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特此通知。年月日
    2022-11-28
    82人看过
  • 我想知道进行工伤认定的条件有什么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的“工作时间”是指法律规定或者单位要求职工工作的时间。“工作场所”是指职工日常工作所在的场所,以及领导临时指派其所从事工作的场所。“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事故。(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工作,诸如清理、安全储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到,这些人出于报复对该职工进行的暴力人身伤害;另一层是指在工作
    2023-03-03
    408人看过
  • 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知道吗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不按时申请工伤认定违法,应当承担未及时申请鉴定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一、写工伤认定申请书的注意事项是什么?1、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3、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企业职工填写工作岗位(或工种)类别。4、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的具体部位。5、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
    2023-02-27
    328人看过
  • 持械没有斗殴可以认定犯罪中止不?
    不可以,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按照规定对于未参与斗殴并不算构成犯罪中止的,对于犯罪中止来说必须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犯罪中止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在部分持械聚众斗殴中,对未持械人是否认定为持械聚众斗殴,首先应当区分聚众斗殴的主犯与从犯,再以共犯是否有实行过限,以是否超出共同故意的范围作为未持械人是否承担持械责任的标准。犯罪中止应具备时空性、自动性、有效性。作为故意犯罪形态的犯罪中止,是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而又中止了犯罪所呈现的状态,中止行为是犯罪中止形态的决定性原因,犯罪中止形态是中止行为造成的结局。犯罪中止与中止行为又有严格的区别:中
    2023-06-29
    147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在工伤审批过程中如何知道进程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3
      1、如果是工伤认定过程中,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可以拨打电话咨询,也可以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科进行现场咨询。 2、而且工伤认定是有明确的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在15日内下发认定结果,如果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调查的,那么会在60天内下达认定结果。
    • 如何才能知道工伤认定有没有上报?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07
      首先问公司人事部门是否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如果回复已提交,持个人身份证,到劳动局工伤科查询,如果没有查询到,可自己提出申请。
    • 不服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0-15
      申请人不服工伤认定的中止通知书,一般不能提起诉讼。如果申请人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或者不服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等事项,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不服工伤认定的中止通知书,并不在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之内。
    • 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是否具有可诉性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不具有可诉性。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是行政事实行为,虽然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一般是因需要有关部门的结论作为依据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难以进行,是程序性行为,其目的不是要发生一定的法律效果,也没有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实体上对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侵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 工伤认定后怎么知道自己哪个时间有没有工伤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0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造成伤害,就可以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 认定后看伤势恢复后对工作生活影响决定是否有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