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处罚如何确定
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处罚情况如下:
(1)有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2)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3)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二)向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情节特别严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农田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四)致使多人重伤、严重疾病,或者致人严重残疾、死亡的。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
2、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故意不构成。或者说,行为人对其行为的主观心态是故意,但对其行为所造成的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只能是过失,否则,将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犯罪;
3、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
4、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指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认定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如果行为人仅仅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或者超标准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没有造成环境污染,或者虽有环境污染的后果,但污染程度不重、对公私财产和公民的人身危害性不大,没有造成重大污染事故的,就不成立本罪。至于“重大污染事故”则可以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来认定。
2.本罪与危险物品肇事罪的界限
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危险物品肇事罪的主体虽也是一般主体,但单位不能构成。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本罪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而危险物品肇事罪是违反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并且须是发生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物品过程中的行为因过失而导致严重后果。
(3)危险废物和危险物品的范围、意义也不同。危险废物主要是指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而危险物品则主要是指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
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罪
61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污染环境
458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怎么判,如何处罚环境污染罪
152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区别,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构成要件?
360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最新法律规定
390人看过
-
什么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487人看过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就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该行为将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更多>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认定是怎样的如何认定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认定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认定如下: (一)区分重大环境事故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在主观上均有过失的因素,客观上亦都造成了重大事故和严重后果。区别主要在于:
-
重大污染环境被人举报了,重大污染环境罪如何判呢?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31)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判罚需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案情判决。
-
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从犯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4污染环境罪的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以共犯中的从犯为例:从犯及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从犯包括两种人: 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即对共同犯罪的形成与共同犯罪行为的实施、完成起次于主犯作用的犯罪分子; 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即
-
重大环境事故罪与环境污染犯罪有什么区别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区别在于: (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行为是通过污染环境进而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与人身伤亡结果;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行为是直接造成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与人身伤亡的结果。 (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是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投放危险物质罪一般是将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投放于供不特定
-
污染了环境的工厂污染环境环保如何处罚的?山东在线咨询 2024-09-02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水污染防治法》第46条第1款第3项;《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39条第6项: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人口集中地焚烧沥青、油毡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57条第1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