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租赁合同终止的事由标准都有什么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5 08:13:47 277 人看过

(一)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在不定期租赁合同,出租人及承租人均可随时主张解除租赁合同;在定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期限届满而又未续签的,合同关系消灭。

(二)当事人解除。租赁合同期限虽未届满,但出现法定或约定情事,而由当事人双方或其中一方解除合同的,租赁合同也因此而消灭。

(三)租赁物灭失、毁损。

一、租房合同到期需要提前通知承租人吗

1.租房合同到期,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出租方一定要在租赁合同到期时提前通知承租方是否收回房屋。

2.但是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和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这种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下,出租人就需要通知承租人了。

二、承租方不想租房能不能解除租房合同

承租方不想租房能解除租房合同。租房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受到《民法典》合同编关于解除合同的一般规定,具体来说:《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尚未到期,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1)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可以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下列情形可以适用法定解除的形式:

(一)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四)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合同终止的事由都有哪些以及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合同终止的事由都有哪些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我国法律明确了合同终止的事由都有哪些,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另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
    2023-06-28
    373人看过
  • 为何会终止合同探究终止合同的事由是什么
    一、为何会终止合同探究终止合同的事由是什么合同终止一般是因为双方当事人对于在合同履行时产生了一定的分歧所导致的,相对于合同终止来说,合同终止有一些条款是我们必须了解的,以免在一些合同终止的情况出现了,不了解因此而导致吃亏。1.合同到期后的自然终止;2.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履行;3.双方当事人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提取标的物;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二、终止合同与解除合同区别是什么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3.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
    2023-10-05
    262人看过
  • 承租人的什么行为,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一、针对承租人的什么行为,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承租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并解除租赁合同:(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二、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的情形如下:(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5)公有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的;(6)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
    2024-01-03
    313人看过
  • 租赁合同终止后的处理
    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大致分为双方解除、承租人解除、出租人解除三大类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具体如下: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租赁合同。6、承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7、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者未依约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8、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9、租赁物危及承
    2023-03-07
    334人看过
  • 终止合同的方式有什么呢?
    终止合同的方式有:1、清偿,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3、抵销,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4、提存,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5、免除,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6、混同,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终止合同与解除合同有什么区别终止合同与解除合同有以下区别:1、两者的效果不同,合同的终止可以对过去产生影响,使合同关系可以追溯到过去,恢复到原来的状态,也可以对未来产生影响,即不追溯到过去。解除合同只是为了消除合同关系,对未来有效,而不是恢复原状;2、两者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合同通常被视为对违约方的补救措施。因此,合同的终止一般只适用于违约。虽然合同的终止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况,但主要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况,如合同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合终止等。
    2023-08-03
    141人看过
  • 解除租赁合同有什么事由
    法律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作出为较为祥尽的规定,大致分为双方解除、承租人解除、出租人解除三大类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具体如下: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租赁合同。6、承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7、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者未依约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8、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
    2023-02-09
    330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终止事由是什么
    保险合同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协议解除两种形式。1、合同解除的条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者,其解除为法定解除。2、协议解除又称约定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解除保险合同的一种法律行为。保险合同的协议解除要采取书面的形式。一、民法典违约方可以解除合同吗违约方一般是不能解除合同的,特殊情形除外。解除合同的方式主要有协议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合同解除;约定解除是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二、协议解除包括哪些内容协议解除包括的内容如下:1、协议解除双方名称;2、协议解除合同相关合同;3、协议终止的后果和责任划分;4、协议解除赔偿金或违约金;5、协议解除相关内容的必要补充;6、协议终止双方签字盖章和日期。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
    2023-04-12
    291人看过
  • 导致双方债权债务终止的事由是什么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对债权债务终止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1、处理企业终止债权债务的基本原则(1)企业法人终止后,该企业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
    2023-02-07
    256人看过
  • 导致合同终止的混同是什么意思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法律上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权利与权利的混同;义务与义务的混同;权利与义务的混同。这里所说的混同仅为狭义上的混同,即权利与义务的混同。混同的原因有:继承(债权人继承债务人财产,或者债务人继承债权人的债权);作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的企业合并;债务人的债务由债权人承担;债务人受让了债权人的债权。混同以债权与债务归于一人而成立,与人的意志无关,因而属于事件。发生混同的原因可分为两种:一是概括承受,即债的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权利与义务。例如,因债务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享有的债权或者债权人继承被继承人对其负担的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人。概括承受是发生混同的最主要原因。二是特定承受,指因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例如,债务人自债权人受让债权,债权人承担债务人的债务,此时也发生混同。债权人和债务人系立于对立状态
    2024-01-31
    491人看过
  • 可以终止租赁合同吗
    优先购买权
    门面经营不下去不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一、房屋租赁合同按季度支付租金行吗?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按照季度来进行支付,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签订的关于转让出租房屋的占有权和使用权的协议。其内容是出租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约定的租金,并于约定期限届满或终止租约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给出租人。房屋租赁合同按用途分为两大类,居住用和商用。签订居住用房屋租赁合同,以是否更适合居住为原则。签订商用用房屋租赁合同,则以是否更适合办公为原则。租赁合同的内容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在协商的时候,需要注意以下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出现:1、与无民事行为能
    2023-03-13
    65人看过
  • 什么是保险合同终止?有哪些原因导致保险合同终止
    (一)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二)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三)因合同主体行使合同终止权而终止:指合同主体在合同履行期间,遇有某种特定情况,行使终止合同的权利而使合同终止,而无须征得对方的同意。(四)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指由于非保险事故发生,造成保险标的灭失,保险标的实际已不存在,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五)因解除而终止: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约定解除、协商商解除、法定解除和裁决解除。一、保险不可抗辩条款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023-06-23
    429人看过
  • 租赁终止合同协议书
    甲方:(印)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乙方:(印)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二、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的解除条件有约定和法律规定两种,解除的方式有双方协商解除和一方申请解除。《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但对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没有规定,该条例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一)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三)承租人累计六个月不交租金的”。民法典对承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了一些规定,如规定不定期租赁时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我们认为,当房屋无法使用
    2023-06-14
    132人看过
  • 合同终止有什么原因呢
    法律综合知识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1、债务已经全面履行的;2、债权人免除债务;3、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4、双方当事人协议确定合同终止的;5、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等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终止有什么原因呢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n  (一)债务已经履行;\n  (二)债务相互抵销;\n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n(四)债权人免除债务;\n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n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n  合
    2022-07-03
    36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终止租赁合同?
    有三种情况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约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3、违约情况下解除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未协商或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哪些情况下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形包括: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3、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4、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
    2023-07-03
    46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当事人消除继续合同的未来效力。合同终止有以下几点: 1、债务已按约定履行; 2、解除合同;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提取标的物;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属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 更多>

    #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理由有哪些?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终止该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理由有哪些,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终止?1、合同全部义务履行,租期届满而未续租;2、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如出租房屋未及交付即因地震而倒坍;3、一方违约,对方解除合同。包括:(1)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如出租方未按期交付房屋;(2)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租、换租或进行非法活动;(3)承租人无故空置房屋不用连续达3个月以上;(4)承租人累计6个月不交
    • 租赁物灭失、毁损致租赁合同终止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6
      租赁合同租赁物的毁损、灭失有可归责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也有非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依其不同情况分别述明如下:1.租赁合同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的。在这里又可仔细区分为两种:(1)不可抗力等因素,如火灾烧毁出租房屋,或地震使出租房屋倒塌的,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对于标的物的毁损均无过失,但由于租赁物的毁损、灭失,使得租赁合同的目的已经不可能实现,因此,双方当事人均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且相互
    • 租房子由于噪音导致合同可以终止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5
      一般情况下,因噪音终止租房合同不算违约。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果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健康的,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 导致合同终止的事由有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7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合同解除;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5
      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条件如下:1、因协商一致解除或符合约定、法定解除条件,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2、终止履行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发生时,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五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在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