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非法集资如何取证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3 14:13:14 254 人看过

一、证明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需要哪些证据

证据是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的客观依据。由于非法集资犯罪往往作案周期长、受害人数多、涉案金额大,因此更需要重视对非法集资类犯罪各类证据的全面收集。既要重视对言词证据的收集,又要重视对虚假宣传材料、股权证、协议书等书证及电子数据的收集取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提取,应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进行,并将非法集资资金的管理、使用、用途作为重点进行取证,同时还应查明涉案款物的去向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退赔能力。

需要被害人陈述

应主要围绕参加集资的起因、方式、金额、回报(方式、次数、金额)、损失金额等方面进行;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案件,为全面查明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侦查机关还应及时发布公告要求被害人限期申报债权,对被害人进行确认,并及时告知相关权利及义务。

需要收集涉案书证

应当调取包括非法集资方案、宣传手段,资金来源、资金管理、使用、流向等方面的书证,重点是所集资金的管理、使用、用途等影响非法集资行为定性方面的书证;对财务账目齐全,被告人及相关财务人员均能印证财务书证的案件,应以财务账目为核心进行取证;同时,由于司法审计报告是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集资金额、损失数额、犯罪金额的主要证据,是重要的定罪量刑依据,因此对具有相应财务资料的,侦查机关在立案侦查后一般还应及时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审计或者出具司法会计意见。

同时,在收集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的证据时,还要紧扣各类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构成要件,以便于区分此罪与彼罪,如在侦查过程中要充分注意收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以区分行为人是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集资诈骗罪。对共同犯罪的,应当查明各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对资金的分配、控制或挥霍的数额等,以便于判定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与地位。

二、经侦部门针对非法集资的调查取证

1、确定调查方向

金朝阳鼓动学员套取银行贷款、发行未经国家批准的理财产品,很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多个罪名,亦可能伴随虚假宣传,高利放贷、非法传销、伪造金融凭证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金朝阳旗下各类关联公司,利益交错,帐务资金互相流转,参与人员众多,可以预见其调查的复杂程度。调查方向建议从两方面入手:

首先,始终以资金流向为调查主线。学员缴纳的学费,Pre-REITs(房地产证券基金)和发行的企业短债为金朝阳的主要利润来源,上述三类资金注入的帐户,该帐户上资金的支出情况,即资金管理、使用、流向、用途。对于表面上属于公司间的债务流动,要注意公司实际财务控制人在其间的作用和地位。其次,从显性的最高层级人员入手调查,控制其行踪及资产。

(1)控制并调查金朝阳的创办人——美籍华人牛嘉林和美国人麦博才,要求说明资金去向并提供核实材料,在调查期内,两人及亲友限制出境,两人名下及亲友财产暂予冻结。由于两人属于外籍身份,可能需要必要的国际协助,与国外警方联合办案,以查实两人吸收国内资金流向海外的情况。

(2)控制并调查金朝阳各地负责人员,关联公司实际领导者和控制人。

对人员的调查,应紧密配合着财务信息、资金流向进行,对能够从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中得以印证的财务书证,应该以财务账目为核心进行取证。必要时进行财务的司法审计。

金朝阳案件涉及多个行政区域,各涉案地分别立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应当共享,交换使用。

二、调查内容

(一)重视言词证据,收集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及中介人员的供述或陈述,注重审查供证是否一致;

(二)物证和书证的收集,集资方案、宣传手段,重视对有关虚假宣传材料、股权证、协议书等书证以及电子证据的收集取证;

(三)资金的流向、管理、分配、使用的证据。

三、受害人如何配合

如果诈骗行为成立,学员出于自身安全的顾虑,对金朝阳的调查则可能面临阻力。作者认为,诈骗罪的核心要义,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何能够证明贷款人向银行的借贷资金,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出于客观情况不能返还,不适宜以信用卡诈骗或贷款诈骗予以刑事追责。

虽然金朝阳学员向银行贷款时,不排除为取得贷款而使用欺骗手段的可能(由于为完成贷款任务,有的欺骗,甚至是银行工作人员指导下进行的),比如以房屋装修的名义,以营业贷款的名义等,将银行资金挪用于约定贷款用途之外(用于金朝阳的投资)。但只要能够证明贷款人没有非法占有银行的资金和意图(即向银行借款时,并无借款不还的主观故意),在客观上由于投资错误,而导致不能够按期还款,不宜以信用卡诈骗和贷款诈骗予以刑事处罚,而应当属于民事上的欺骗行为,应以民事借贷关系予以处理。反之,若能够证明,其借款时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则应按相应的诈骗罪名予以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07: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共同犯罪相关文章
  • 遭遇非法集资应如何应对
    1、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2、遭遇非法集资诈骗,建议报警;3、法律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遭遇非法集资受到损失谁承担?非法集资参与人应当自行承担
    2023-08-17
    183人看过
  • 如何鉴定非法集资,如何避开非法集资陷阱
    公安机关在侦破非法集资案件后,会将非法集资的手段进行分析,然后进行宣传,公民可以从公安机关所介绍的常见手段去分析、鉴定某特定行为是否属于非法集资,若不慎被骗,需要及时报警。(一)如何鉴定非法集资《刑法》176条规定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刑法》192条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这两个罪名所表述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和主要行为方式,就是我们老百姓常说的“非法集资”。“非法集资”犯罪行为有四个特征第一,常常表现为没有经过有关权力部门的批准,没有经过有关行政部门的批准,或者是经过了批准,但是以合法的形式实施非法的手段。比如说过往案例中,有的是农村信用社,主体本身是有权利吸收公众存款的,但是如果吸收的利率高于国家规定的利率,也会把它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来定。第二,常常表现是一种公开的宣传,比方说,我们日常会收到的一些短信,内容大致为“给你的存款承诺多高回报”或者说是“能够有一个高收益的投资行为”。而投
    2023-06-13
    179人看过
  • 非法集资诈骗的证据如何收集
    一、非法集资诈骗的证据如何收集证据是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的客观依据。由于非法集资犯罪往往作案周期长、受害人数多、涉案金额大,因此更需要重视对非法集资类犯罪各类证据的全面收集。既要重视对言词证据的收集,又要重视对虚假宣传材料、股权证、协议书等书证及电子数据的收集取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提取,应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进行,并将非法集资资金的管理、使用、用途作为重点进行取证,同时还应查明涉案款物的去向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退赔能力。对被害人陈述的提取,应主要围绕参加集资的起因、方式、金额、回报(方式、次数、金额)、损失金额等方面进行;对被害人人数众多的案件,为全面查明被害人的实际损失,侦查机关还应及时发布公告要求被害人限期申报债权,对被害人进行确认,并及时告知相关权利及义务。对涉案书证,应当调取包括非法集资方案、宣传手段,资金来源、资
    2023-04-28
    216人看过
  • 如何取回非法集资的资金,有何法律依据
    1、非法集资如何界定p>非法集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包括未经批准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越权审批集资,即集资人不具备集资主体资格,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向投资者偿还本息。除货币外,还本付息还有实物形式和其他形式;从不特定于社会的人那里筹集资金。这里的“不特定对象”是指公众,而不是特定的少数人;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集资的实质,非法集资需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以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向社会公布,etc(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4)吸收社会非特定对象资金——吸收30人以上存款的个人;单位吸收150多人存款第二,朋友圈集资是否违法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罗国良说,“吸收公众资金,即,“从非特定社会对象”是认定非法集资罪的必要条件。有的人不向社会公布,而是在亲戚朋友或单位为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在本案中,集资对象是特定的,限于有限范围内的亲友或单位内部
    2023-05-03
    75人看过
  • 对非法集资取缔办法有哪些?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一)、基本解释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二)、主要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三)、表现方式非法集资涉及内容广泛,方式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2、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3、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4、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5、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
    2023-04-28
    261人看过
  • 对于返利算不算非法集资?
    一、返利算不算非法集资?返利算非法集资,该种经营模式得以持续运作的途径即不断吸引消费者进入购物网站消费,用后期消费者投入的资金来支付前期消费者的返利,该种经营模式系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沈某等人的刑事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银发[1999]289号)的相关规定,“非法集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比较常见的是: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最新的变化是:通过出售其份额并承诺售后返租、售后回购、定期返利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3)利用民
    2023-04-29
    2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共同犯罪
    相关咨询
    • 遇到非法集资如何应对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8-05
      遇到非法集资应立即报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想知道对于非法取证罪处罚是如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6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解释中的“非法取证”则是指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取得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被告人供述。 1、适用的对象只能是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及被告人; 2、方式是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 3、只能是言辞证据。
    • 各位非法集资如何搜集证据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08
      在非法集资犯罪相关证据材料的认定中,除了要注重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外,更需要注重证据的关联性。《意见》第六条也规定,“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集资参与人的言词证据的,可结合已收集的集资参与人的言词证据和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书面合同、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会计凭证及会计账簿、资金收付凭证、审计报告、互联网电子数据等证据,综合认定非法集资对象人数和吸收资金数额等犯罪事实。”同
    • 非法集资诈骗的证据如何收集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9-06
      1.证据是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的客观依据。由于非法集资犯罪往往作案周期长、受害人数多、涉案金额大,因此更需要重视对非法集资类犯罪各类证据的全面收集。既要重视对言词证据的收集,又要重视对虚假宣传材料、股权证、协议书等书证及电子数据的收集取证。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的提取,应紧紧围绕非法集资的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进行,并将非法集资资金的管理、使用、用途作为重点进行
    • 非法集资要交保证金,保证金取保是如何呢?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2
      起点金额为一千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三条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