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什么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21:40:40 74 人看过

中止保险合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投保人逾期未缴纳保险费的期限已超过60天,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60天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60天未缴纳保险费;

2、投保人逾期未缴纳保险费的,即投保人在支付第一笔保险费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缴纳日期或宽限期内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

3、保险合同中没有约定其他补救措施。比如解除合同,减少保险金额,自动垫付保险费,暂停保险合同只能暂时暂停保险合同的效力

保险合同中止多久后可以注销?

三年,中止的保险合同三年内可以复效,终止的保险合同不能复效。保险合同的中止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失去效力。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期限一般较长,投保人可能因为种种主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缴纳续期保险费,为了保障保险双方的合法权益,并给投保人一定的回旋余地,各国的保险法一般都对缴费的宽限期及合同中止做了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6:5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的条件包括:1、保险合同期的限届满;2、保险合同因全部履行,保险人按约定履行了全部保险金赔偿或付义务而消灭;3、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仅指保险事故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灭失;4、人身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死亡;5、保险合同经协商解除或出现法定事由解除。一、汽车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汽车保险理赔流程: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2、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证明和资料;3、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保险金支付请求后,应当及时核实;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日内核实,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义务。保险合同约定赔偿或者
    2023-03-02
    497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包括什么条件
    保险合同的效力终止包括的条件,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一、《民法典》对合同效力的规定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
    2023-03-19
    379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止的效力
    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也就是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会赔的。一、保险合同丢失了还能理赔吗保险合同丢失了还能理赔。保险公司的资料库中会有客户保险合同的存档,因此只要事故发生在保险的有效期以内的,保险公司依然还能给予理赔。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否则可能出现部分无法成功理赔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二、保险代理人到期后可以取消合同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险代理人是不能随时终止合同的,保险合同成立后
    2023-03-21
    204人看过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什么意思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暂时失效,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合同可继续履行。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超过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各国保险法均规定,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效力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或保险人不能接受已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保险合同终止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法定的或约定的事由发生,使合同确定的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再继续,法律效力完全消灭。终止是保险合同发
    2023-02-11
    9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保险合同效力会中止?
    宽限期结束后,投保人仍未交付续期保险费,则自交付保险费宽限期结束日的次日起,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再负保险责任。一、保险费怎么交?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一般分为趸交和期交两种。趸交指的是一次性缴清全部保险费。期交指的是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交费期限分期支付保险费。交费期限一般会短于或等于保险期间,如果投保人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可能导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中止期间,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二、保单合同生效日期是什么时候呢?1、保险合同的生效时间《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由这两个条文可以看出
    2023-03-12
    146人看过
  • 人身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和效力终止的区别是什么
    效力中止后,经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而保险合同效力的终止通常是因为一方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使效力发生永久停止。《保险法》第三十六条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第三十七条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2023-06-15
    109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有哪些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12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合同的中止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保人逾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超过60日,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 (二)投保人逾期未交付保险费,即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缴纳保险费的日期或缴费宽限期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 (三)保险合同没有约定其他补救办法
    • 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什么条件?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后能复效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7
      一、保险合同效力终止有哪些条件 保险合同的终止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效力中止。长期人身保险具有投资和储蓄功能,投保人可以分期交付保险费。在投保人交付第一期保险费以后,如未能按期交付后续保费,且逾期达到一定期间,即可导致保险合同效力的中止。 我国保险法第58条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的期限60日未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补偿条件有哪些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5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保险合同的中止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投保人逾期未交保险费的期间已超过60日,即投保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日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或者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缴费宽限期届满后经过60日仍未缴纳保险费; (二)投保人逾期未交付保险费,即投保人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未能在合同约定的缴纳保险费的日期或缴费宽限期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 (三)保险合同没有约定其他补救办法
    •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条件是什么,效力是如何回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5
      关于保险合同的效力恢复,保险公司一般规定人寿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但是,因为在保险合同中止期间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等各种状态可能发生变化,所以在申请保险合同效力恢复时必须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和提供相关的健康资料,保险公司对材料进行审核并书面同意后方可恢复合同的效力。 尽管当事人在合同中止后将保险费存入指定交费账户,但未获得保险公司的审核和同意,因此保险合同不能自
    • 保险合同中止效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1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交纳续期保险费有宽限期的规定,宽限期从合同约定的交费期的次日零时起到第60日的24时止,如果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要扣除投保人所欠保险费及利息。如果宽限期结束投保人仍未交费的,从次日零时起保险合同中止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