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6 11:15:11 280 人看过

构成要件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滥用职权犯罪是很典型的身份犯罪

关键字滥用职权自首缓刑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某。

被告人王某某于2000年8月至2005年8月间,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机场派出所、花家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和内勤的便利条件,违反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在没有任何入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办理户籍登记,先后为其亲戚、朋友等共计八人办理了北京市非农业户籍,并虚构事实,伪造一北京市非农业户籍,致使多名不符合进京条件人员的户口非法落入本市。后被告人王某某在得知他人举报自己的行为后,投案自首。

裁判要点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法治观念淡薄,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负责审核、办理户口迁移工作中,为徇私情,故意违反户籍管理制度,滥用职权,造成多人户口未经有关部门批准,非法迁入北京市,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律,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应予惩处;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滥用职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王某某案发后能主动归案,系自首,当庭有认罪悔罪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法院对其所犯罪行酌予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被告人王某某的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但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已经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且部分损失无法弥补,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综上,根据被告人王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一、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争议焦点

本案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

法理评析

在判断行为人是否犯某一具体罪时,我们首先应对该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或特征有基本的了解,然后再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满足该罪的特点,以此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有效的认定。

滥用职权罪是一种很典型的利用职务所实施的犯罪,被划入渎职罪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对此进行了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我们可以分析出滥用职权罪的基本概念,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行使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从此概念我们也能分析出滥用职权罪的一些特点。首先,滥用职权罪是一种身份犯罪,是只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实施的犯罪,一般人并不符合滥用职权的主体要件。结合本案的情形进行分析,本案被告王某某担任过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机场派出所、花家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和内勤,符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主体要件,可能实施滥用职权罪。我们可以看到,在认定滥用职权罪时首要考察的一点便是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滥用职权罪规定在渎职罪一章中,是很典型的身份犯。其,除了身份犯这一点外,滥用职权罪还需要行为主体实施具体的滥用职权的行为。一般认为,滥用职权的行为不局限于超越职权的行为,行为人即便未超越职权的行为,但是基于利用自身的职权实施了非法目的或者为自己谋利益,也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法律上对滥用职权的否定客观上体现了要求行为人以国家公仆的身份恰当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的意图。结合本案进行分析,本案被告王某某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机场派出所、花家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和内勤期间,利用自身的职权先后私自为其亲戚、朋友等共计八人办理了北京市非农业户籍,尽管其实施的行为并未超出职权,但属于利用自身的职权谋取利益的行为。最后,滥用职权罪还需要行为人实施的滥用职权的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这是结果上的要件,也就是说滥用职权的行为最后都得归结到结果这一点上。本案被告王某某的行为也满足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综合来看,本案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法院的认定是正确的。

法律风险提示及防范

网站提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为公权力的代表,应履行好自身的职责。因为权力的滥用必定会导致他人权利的被侵害,所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应该注意对自身权力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来实施,对不按照相关规定实施权力的,法律上给予了否定评价。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李进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01: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2、客观要件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3、主体要件滥用职权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4、主观要件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一、滥用职
    2023-02-24
    354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犯罪主体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四)犯罪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二、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是什么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2、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一)与工作失误的界限滥用职权罪与工作失误是两种不性质的行为,应从主观、客观方面
    2023-04-15
    227人看过
  • 渎职罪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一、我国刑法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
    2023-03-09
    267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具体是怎样的
    滥用职权犯罪有如下四个构成要件:(一)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二)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有序的活动;(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渎职构成要件渎职罪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要件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体要件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3、主观要件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故意与过失的具体内容因具体犯罪不同而不同。4、客观要件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应该怎样认定报复陷害罪认定报复陷害罪可以对其犯罪构成要件进行认定,且犯罪构成要件如下: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公民
    2023-04-06
    132人看过
  •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犯罪构成要件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一、办公室核稿失误是构成玩忽职守罪吗办公室核稿失误不构成玩忽职守罪。玩忽职守罪需要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规章制度,擅离职守,不尽职责义务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义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二、构成报复陷害罪的要件有什么
    2023-06-24
    390人看过
  • 滥用职权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1、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滥用职权犯罪是很典型的身份犯罪关键字滥用职权自首缓刑案情简介公诉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王某某。被告人王某某于2000年8月至2005年8月间,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机场派出所、花家地派出所户籍民警和内勤的便利条件,违反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在没有任何入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办理户籍登记,先后为其亲戚、朋友等共计八人办理了北京市非农业户籍,并虚构事实,伪造一北京市非农业户籍,致使多名不符合进京条件人员的户口非法落入本市。后被告人王某某在得知他人举报自己的行为后,投案自首。裁判要点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法治观念淡薄,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负责审核、办理户口迁移
    2023-07-26
    22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31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 滥用职权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25
      滥用职权罪犯罪构成要件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1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一)侵犯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破坏了国家机关的具体工作,严重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权对方可以是公共财产或公民人身及其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地表现为滥用职权,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非法行使职务权限的行为,即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
    •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23
      1、滥用职权罪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因此,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指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是如何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16
      在讨论惩罚性损害赔偿之前,有必要厘清惩罚性损害赔偿的特征及其与德国法中其它损害赔偿形式之间的区别。德国《民法典》第249条将补偿性损害赔偿作为德国法中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其仅仅旨在使受害人能够再处于如同损害未曾发生时的状态,即受害人受到的客观损害本身。超出填补损害之外的情形,包括侵害人的过错程度,主观动机及不法获利等,概不在补偿性赔偿的考虑范围以内。换言之,纯粹意义上的补偿性损害赔偿所关注的仅是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