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单证的基本要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09:34:05 62 人看过

在国际贸易中,制单水平的高低事关出口方能否安全迅速结汇收汇和进口方能否及时接货。所以,缮制单证必须符合国际贸易惯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进出双方的实际需要。其基本要求是正确、完整、及时、简洁和严谨。

(一)正确。正确是一切单证的前提,要做到四个一致

1.证、同一致。在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的交易中,买方开给卖方的信用证,其基本条款应该与合同内容保持一致,否则卖方应要求买方修改信用证,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2.单、证一致。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应坚持严格相符的原则,卖方提供的单据,即使一字之讹,也可成为银行及其委托人拒绝付款的理由。

?3.单、单一致。国际商会《UCP600》规定:单据之间表面上互不一致者,将被认为表面上不符信用证条款。例如,货运单据上的运输标志(shippingmark)如与装箱单上的运输标志存在差异,银行就可拒绝付款,尽管信用证上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运输标志。

4.单、货一致。单据必须真实地反映货物,如果单据上的品质、规格、数量与合同、信用证完全相符,而实际发运的货物以次充好或以假乱真,这就有悖于重合同、守信用的基本商业准则。尽管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所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与单据有关的货物,只要单、证相符,单、单相符,银行就应付款。但如果所装货物不符合同条款要求,买方在收货检验后仍然有权根据合同向卖方索赔和追偿损失。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处理的单据必须要与有关惯例和法规规定相符合。例如:世界各国银行在信用证业务中,绝大多数都在证内注明按照国际商会的《UCP600》来解释。银行在审单时,除非信用证另有特殊规定外,都是以《UCP600》作为审单的依据。因此,在缮制单据时,应注意不要与《UCP600》的规定相抵触。

(二)完整。单据的完整性是指信用证规定的各项单据必须齐全,不可缺少,单据的种类、每种单据的份数和单据本身的必要项目都必须完整。

有些单据必须按照有关的国际法规和惯例办理。例如,提单和汇票都有它的主要事项,如缺少主要项目,即属不完整的单据,因而也就失去了它的法律效力。再如,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规定,凡信用证要求提供已装船提单(shippedB/L),提单的承运人必须在该提单上作成装船批注(onboardnotation),如果该提单未按规定加上已装船(onboard)字样和装船日期等必要批注,银行将会拒绝接受,理由就在于装船批注的不完整。完整的另一含义是指单证群体的完整性,如果缺少一套单据中的某一种,就破坏了单证群体的完整,不能被银行所接受。

(三)及时。即处理单证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国际贸易单证的时间性表现如下:

1.单证之间的时间差必须符合进出口的程序。例如,运输单据的签发日期不能早于装箱单、检验证书和保险单的签发日期,否则就不符合逻辑,将被银行拒绝接受。

2.单证本身的时限不可逾越。信用证一般都有装运期和有效期的规定,前者是对运输单据装运日期有限制,后者是对卖方向银行交单时期的限制。一经逾越,就失去信用证保证履行付款责任的条件,银行可以拒绝接受。

3.单证的处理,除合同、信用证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应力求赶先不拖后,须知早出运、早交货、早结算可以加速货物和资金的流通,这是符合买卖双方共同利益的。

(四)简洁。单证的内容应力求简洁,避免不必要的繁琐。具体要求单证格式的规范化,内容排列的行次整齐、字迹清晰,纸面洁净,格式美观等。

(五)严谨。严谨是对单证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应把握以下几点:

1.单证中的各种条款必须订得严密,贸易合同和买方开出的信用证中的各种条款,这些条款是交易的基础条件,要力求订得具体明确、没有漏洞,条款之间,不应自相矛盾,切忌使用笼统和含糊不清的文词,如习惯包装(salpacking)等,否则事后容易产生分歧,发生纠纷。

2.单证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单证的一字之差,一字之错,往往酿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各种单证缮制后须严加审核。单证转让时,受让的一方也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信用证是买方付款的银行保证,但前提是卖方必须按信用证条款办事并提供规定的各种单证。卖方在收到信用证后要及时、严格地进行审核,如发现不合理的或不能接受的条款要很快作出反应,提请买方删除修改,否则在履约交货时不能照办,应会影响出口和收汇。

3.单证的处理必须合理谨慎,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要求银行在审核信用证规定的一切单据时必须合理谨慎(reasonablecare),这里的合理谨慎对买卖双方以及单证的有关各方同样适用。例如,在信用证装运期内货物不能及时装运,在交单议付后单证遭到开证行或买方的拒收等,这些情况在实际业务中往往有可能出现,需要出口方合理谨慎地作出处理,以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20: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国际贸易相关文章
  • 国际贸易基本结算方式的选择与适用
    (一)汇付。汇付的优点在于手续简便、费用低廉,但无论是预付货款或者是赊销贸易都存在着经营风险大和资金负担不平衡的问题。预付货款是指货物尚未生产或交付,买方就把资金汇给卖方。这种情况下,卖方既掌握货权又收到货款,对卖方最为有利。但诈骗分子通过签订合同,可以轻松骗取预付款。赊销贸易是指卖方先把货物交给买方,在将来约定的某一具体日期,买方主动结清对卖方的债务。赊销对卖方来说,完全失去对货物的控制权,并且占用自有资金,对卖方最为不利。在中国的外贸实践中,汇付一般用来支付订金或货款尾数、佣金等小额费用,而不是一种主要的结算方式。但在发达国家,由于大量的贸易是跨国公司的内部交易,或者外贸企业在国外有可靠的贸易伙伴和销售网络,由于汇付的快捷与费用低,往往是其主要的结算方式。(二)托收。托收是出口商委托银行向进口商收款的一种方法,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风险相对较小。按照《托收统一规则》,参与交易的银行只是担
    2023-06-06
    313人看过
  • 国际贸易中的国际保理
    国际贸易中主要采取无追索权的双保理方式。双保理方式主要涉及四方当事人,即出口商、进口商、出口保理商及进口保理商。双保理的流程如下:1、出口保理商与出口商之间签订国际保理协议。即进出口双方在交易磋商过程中,出口商首先找到出口保理商,向其提出出口保理的业务申请,填写《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2、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申请债务人(进口商)信用额度,出口商填写的《出口保理业务申请书》,又称为《信用额度申请书》,用于为进口商申请信用额度。申请书一般包括出口商业务情况、交易背景资料、申请的额度情况等内容。3、出口保理商将此申请传递给进口保理商。具体操作时一般由出口保理商于当日选择进口保理商,通过由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开发的保理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FACTORING将申请中的情况通知进口保理商,并请其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出口保理商一般选择已与其签订过《代理保理协议》并参加了FCI组织且在进口商所在地
    2023-06-05
    437人看过
  • 国际货物贸易与国际货物贸易法的概念
    (一)国际货物贸易的概念??通常,根据国际贸易的标的不同,可以把国际贸易分为三个部分,即国际货物贸易,国际技术贸易和国际服务贸易。国际货物贸易即是国际货物贸易,提以货物为标的国际买卖交易。??在不同国家的法律及有关的国际条约上,可能对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性作不同的规定,即以不同的标准来确定一个贸易是否是国际货物贸易。一般地,确定国际性的标准主要有: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作为交易标的货物跨越国境的货物买卖;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国际货物贸易交易的当事人有买方和卖方。但是,在国际货物贸易交易的过程中,通常还必然会涉及到其他一些交易,主要是:国际货物运输;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际支付和担保;等等。??(二)国际货物贸易法的概念??对于国际货物贸易法这个概念,可以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广义的国际货物贸易法,是指关于国际货物贸易的国际惯例、国际条约和国内法律规范的总称。
    2023-06-09
    196人看过
  • 对外国际贸易额与对外国际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额对外贸易额,又称对外贸易值,是用货币表示的反映一国一定时期内对外贸易规模的指标,由一国一定时期内的出口额加进口额构成。目前,有的国家用本国货币表示,有的用外国货币表示。在计算时,出口额一般以FOB价格计算,进口额一般以CIF价格计算。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商品出口额与进口额相比而形成的差额,称为对外贸易差额。当出口额超过进口额时,为贸易顺差,也称为贸易出超;当进口额超过出口额时,为贸易逆差,也称为贸易入超;当出口额等于进口额时,叫做贸易平衡。二、国际贸易额国际贸易额,又称国际贸易值,是用货币表示的反映一定时期内世界贸易规模的指标,是一定时期内世界各国(地区)出口贸易额的总和。统计国际贸易额,必须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出口额折算成同一货币后相加。同时要特别注意不能简单地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对外贸易额相加,而只能是把世界各国(地区)的出口额相加。因为,一个国家的出口就是另外一个国家的进口
    2023-06-06
    68人看过
  • 日本国际许可证贸易的反垄断法
    发布部门:发布文号:公正贸易委员会1968年5月24日【章名】全文第一条:在易于导致在专利权或使用样品权(以下统称为专利权)的国际许可证贸易协议中的不公正商业活动的种种限制中,以下是突出的一些限制:1.对于专利引进方将其专利权所包括的产品可能出口的地区加以限制(以下统称为专利产品)。但是,凡以下a、b、c三条所述情况不在此限:a.许可证卖方所拥有的专利权,在许可证买方出口受限制的地区里进行注册的;b.许可证卖方在其正常的商业活动中,正向受限制的地区出售专利产品时;c.许可证卖方已向第三方出售了在受限制的地区中进行销售的独占性许可证时。2.对许可证买方的专利产品的出口价格或数量加以限制,或强制许可证买方要通过许可证卖方或由许可证卖方所指定的人出口专利产品。但是,当许可证卖方出售可向上述a、b、c三条之中之任一条所述地区的专利许可证以及所述的限制或强加的义务是在合理的范围内时,不包括在内。3.
    2023-06-07
    97人看过
  • [合同范本]—国际贸易合同
    国际贸易合同(DAF)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月__日____(售方)为一方,与____(购方)为另一方,签订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对象依据____年__月__日双方签订的关于合作的协议,在售方国国境车上交货条件下售方售出,购方购入货物。其数量、种类、价格及交货期均按第__号附件办理,该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合同总金额为_____第二条价格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价格以瑞士法郎计算,此项价格系卖方国国境车上交货,包括包皮、包装和标记费在内。第三条品质按本合同所售出货物的品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原苏联国家标准,并符合本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技术条件;凭样交货的商品品质应符合双方确认的样品。商品质量应以售方国国家商品检验局出具的品质证明书证明之。第四条供货期售方应在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期限内发货。在征得购方同意的情况下,售方有权按双方商妥的数量和金额提前交货。第五条标记每个货箱均应用防水
    2023-04-23
    374人看过
  • 分析国际贸易物流成本
    当今的世界经济已经日趋一体化,伴随着国际贸易如火如荼的发展,国际物流业也有着突飞猛进的增长。国际物流涉及生产领域的物资管理、交通运输,流通领域的分拨配送和消费领域的服务等。国际物流作为国际贸易实现的桥梁与工具,必须最大限度地降低运作成本。一、国际物流中的成本构成国际物流成本从概念上来讲主要包括:货物的物理性流通活动发生的费用以及从事这些活动所必需的设备、设施费用;完成物流信息的传送和处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以及从事这些活动所必需的设备和设施费用;对上述活动进行综合管理所发生的费用。从简单分类上来讲,大致可分为库存费用、运输费用、管理费用三部分。1、库存费用。主要是保存货物的费用,除了包括一般意义上的仓储(主要包括:相关配送费、装卸费、仓储费、倒短费等)、残损、人力、保险和税收费用外,还包括库存所占有的资金成本,即占压资金的利息。在这里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把库存占用资金的利息列入物流成本,这是现代
    2023-04-24
    52人看过
  • 上海计划三年基本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
    某媒体记者从12日举行的2014年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了解到,上海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基本建成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成后的单一窗口平台包含货物进出口、运输工具、进出口许可、支付结算、企业资质、信息查询六方面内容,广大贸易和运输企业通过上海电子口岸一点接入,一次性递交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格式化单证和电子信息,监管部门相关处理状态和结果即可通过单一窗口平台反馈给申报人,监管部门共享监管资源、实施联合监管。今年6月,全国首个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在上海上线运行。目前两个试点项目,分别是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申报和船舶出口岸联网核放。来自上海海关的信息显示,经过上海口岸各监管部门联合构建,目前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已有32个共有申报数据实现一次录入、分别申报,降低企业成本费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的效应开始显现。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监管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要求
    2023-06-06
    97人看过
  •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条约相同点
    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贸易条约是两个不同的概论,其不同点主要的有以下几条:一、前者属各国在国际贸易中普遍采取的做法,且这种做法具有时间上的连续性和次数上的反复性,已被各国接受和承认。后者则是两个或多个国家和地区之间以条约的形式达成某种贸易协议,其效力只在缔约国之间有效;二、前者不是书面的规则,后者则属书面的规则;三、在国际法上,条约的效力高于惯例的效力;四、对于前者,各个国家都有遵守的义务,对于条约,非缔约国没有遵守的义务;五、一般是惯例产生的时间要早于条约的时间,条约往往是对惯例的重要肯定。相同点有以下几条:一、都具有国际法上的效力,可以作为国际法院判决的根据;二、惯例如果被条约采用,则转化为条约的内容;三、都属于国际贸易方面的规则。
    2023-06-06
    326人看过
  • 国际贸易实务-DEQ贸易术语
    DEQ贸易术语是DeliveredExQayDtyPaid(namedportofdestination)的缩写,即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它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码头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卖方应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并卸至码头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但不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买方负责办理进口清关手续,并支付一切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关税、税款和其他费用;但如果当事人希望卖方负担全部或部分进口时交纳的费用,则应在合同中订明。《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规定,只有当货物经由海运、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且在目的港码头卸货时,才能使用DEQ术语。如果当事人希望卖方负担将货物从码头运至港口以内或以外的其他地点(仓库、终点站、运输站等)时,则应使用DDU或DDP术语。
    2023-06-06
    391人看过
  • 国际贸易诉讼和国际贸易仲裁有何区别
    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向其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按我国法律的规定,法院决定受理后,应将诉状副本送达给每一个被告,并限期被告提出答辩状。申请人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预缴仲裁费。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及附件后,经审查认为申请手续完备,应将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连同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各一份,寄送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20天内在仲裁员名册中指定一名仲裁员,或者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并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45天内向仲裁委员会秘书局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明文件。1、保全措施法院根据原告的请求,以裁定的方式对被告财产所作的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被告隐匿、变卖或转移财产,并保证法院的判决顺利执行。仲裁委员会不可以直接进行保全措施,只能提请法院采取保全措施。2、合议庭/仲裁
    2023-06-06
    398人看过
  • 国际贸易转口贸易的结算风险
    转口贸易一般通过转让信用证或开立背对背信用证的方式结算。一、转让信用证处理要点转让信用证的受益人要求我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二受益人,应提交转让委托书和全套信用证正本。(一)对转让信用证的审核1.信用证必须明确注明是“可转让的”,其他任何描述均不能视为可转让。2.我行应是信用证授权付款、承担延期付款责任、承兑或议付的银行,或是在公开议付信用证中被特别授权的银行。3.如信用证未禁止部分装运/支款,可分为若干部分分别转让(转让总金额一般不超过信用证金额),否则只能一次全部转让给一个第二受益人。4.如转让信用证限制了转让范围,应按规定办理。(二)对转让委托书的审核1.委托书需明确对转让信用证项下修改的处理意见(如增、减额的修改处理,是否保留不通知第二受益人的权利等)。2.委托书是否表明第一受益人保留以自身的汇票及发票替换第二受益人的汇票及发票的权利。3.委托书是否表明以第一受益人名称替换原
    2023-05-01
    354人看过
  • 国际贸易运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它的主要作用有哪些
    国际贸易运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环节它的主要作用如下:1、按商品流向分出口贸易是指将本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出到国外市场销售。进口贸易是指将本国的商品或服务输入到本国市场销售。过境贸易是指甲国的商品经过丙国境内运至乙国市场销售,对丙国而言就是过境贸易;2、按商品形态分有形贸易:有形贸易是指有实物形态的商品的进出口。无形贸易:无形贸易是指没有实物形态的技术和服务的进出口。按是否有第三者参与分:(1)直接贸易是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不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的商品行为;(2)间接贸易是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买卖的商品行为;(3)间接贸易中的第三国就是转口贸易国,第三国所从事的就是转口贸易。3、按货物出入国境或者关境分总贸易,总进口额加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过境贸易列入总贸易。专门贸易,专门进口加专门出口即为专门贸易。专门进口额加专门出口额即为专门贸易额,过境贸易不列入专门贸易。目前采用这种
    2023-08-13
    184人看过
  • 构成国际贸易合同根本违约的要件
    根本违约是公约中一个特殊的重要概念。根据公约第25条的规定,凡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后者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约,除非违反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构成根本违约,有三个要件:其一,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其二,该当事人违约行为的结果已经严重到了在实际上剥夺了对方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而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的程度;其三,违约方当事人自己对其上述违约结果是预知的,或者,即使他没有预知,但与其具有同等资格、通情达理的第三人处在与其相同的情况中是能够预知的。
    2023-06-08
    316人看过
换一批
#涉外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贸易(International Trade)也称通商,是指跨越国境的货品和服务交易,一般由进口贸易和出口贸易所组成,因此也可称之为进出口贸易。国际贸易也叫世界贸易。在国际贸易中,情况复杂多变,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由于种种原因,使合同没... 更多>

    #国际贸易
    相关咨询
    •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合同的基本贸易条件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11
      建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要件有: 1、合同当事人双方以上,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3、合同的成立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生效。
    • 国际商事仲裁与国际贸易中国际贸易中关于国际贸易的仲裁规则一样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7
      国际仲裁是国际商事纠纷的一种解决方法,如果要问通常会用到哪些法律,根据纠纷性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不过国际商事纠纷中贸易纠纷比较常见,所以有关贸易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会用的多一点。 另外,因仲裁的地点不同也会使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比如,国际贸易纠纷当事人常选择在英国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因此会适用英国的相关法律。 目前国际社会关于国际商事仲裁方面的国际公约主要有:《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和《联
    • 国际贸易合同的作用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是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6
      合同磋商的主要过程是建立业务关系,询价或报价,交流和谈判,签约。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为买卖商品,对交易的各项条件进行协商以达成交易的过程,通常称为谈判。在国际贸易中,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环节。因为交易磋商是签订合同的基础,没有交易磋商就没有买卖合同。交易磋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合同的签订及以后的履行,关系到双方的经济利益,必须认真做好这项工作。
    • 国际贸易仲裁与国际贸易诉讼有什么不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6
      国际贸易诉讼和国际贸易仲裁,所处理的是国际之间发生贸易纠纷。国际贸易诉讼特点是:诉讼所涉及的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争议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所涉及的财产座落在外国或者属外国人所有。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发生争议后,若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而合同中又没有订立仲裁条款,则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通过司法诉讼来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这就是涉外民事诉讼。在涉外民事诉讼中,一国法院必须首先确
    • 国际贸易中有否可以要求信用证不被拒绝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27
      这个不需要规定的,您可以开具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