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分包合同应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20:04:28 196 人看过

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如下: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人可以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等等。

一、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如下:

1、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不得分包,承包商只能分包非主体结构工程的施工任务;

2、承包人可以将部分承包工作交给第三人,但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

3、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形式分包给第三人;

4、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5、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分包商再次分包工程;

6、分包商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和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分包一般由总包或者业主负责,总包负责一般分包,业主负责指定分包。

二、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是什么呢

建筑工程分包的合法要件分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大类,具体来说,包括:

(一)主体要件。工程分发包人要具有分发包工程或劳务的资格,工程分承包人要具有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二)责任要件。分承包人依据分包合同对分发包人负责,分发包人依据主合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同时,分承包人就分包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负连带责任。

(三)意思表示要件。

(四)客体要件。凡分包的工程必须是国家法律和公共秩序允许分包的工程;凡国家法律禁止或公共秩序不允许分包的工程不得分包。

(五)形式要件。分包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

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为:1、主体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承揽合同对主体没有特别的要求;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大,承揽合同无限制;3、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建设工程合同中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合同应当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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