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立案管辖的案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2 01:20:11 451 人看过

除以下特殊情况外的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1.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一、检察院不能直接受理侦查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二、什么情况下才有公诉人

只有刑事案件才有可能会出现公诉人这个概念,刑事案件可以分为自诉案件、可公诉可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

大多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需要经过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对于某个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之后,会将案件相关材料报给检察院公诉部门建议提起公诉,负责案件的检察官,即公诉人。

三、什么情况下会有公诉人

只有刑事案件才有可能会出现公诉人这个概念,刑事案件可以分为自诉案件、可公诉可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大多刑事案件都是公诉案件,需要经过公安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三个阶段。对于某个刑事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之后,会将案件相关材料报给检察院公诉部门建议提起公诉,负责案件的司法人员此时即公诉人。案件在检察院阶段,检察院会审查公安机关的报送材料,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要提起公诉则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公诉人是指不用当事人而是由国家司法机关来直接提起诉讼的人。在中国公诉人主要由人民检察院的司法人员来担任,也就是说,在人民检察院担任诉讼的人,就是公诉人。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诉讼监督是检察机关公诉部门的基本职能;公诉工作,既是一门充满斗争艺术的检察官工作,更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门面工作;公诉人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检察机关的形象代言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公诉人,就要争做“学习型、敬业型、实干型”的公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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