畏罪自尽后没收遗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4:00:33 392 人看过

做出犯罪的行为,触犯我国刑法的,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在司法实践中,有些犯罪嫌疑人为了逃避刑事责任,会畏罪潜逃或者畏罪自杀,犯罪嫌疑人虽然死亡了,但相关的处罚还需要执行的。

畏罪自尽后没收遗产吗

犯罪嫌疑人畏罪自杀的,证明中有犯罪事实的,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如果需要没收犯罪分子财产的,人民法院可能作出没收财产的判决,而没收的财产自然不能成为犯罪分子的遗产,如果只是没收犯罪分子部分财产的,剩下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给被继承人继承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7日 16: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非婚生子女相关文章
  • 杀人后畏罪自杀谁来赔偿
    一、杀人之后畏罪自杀谁来赔偿构成杀人罪的,刑罚是免不了的,民事赔偿只能用他自己的财产赔偿,不能要求对方亲属赔偿的。畏罪自杀,汉语词汇,指犯罪后害怕定罪而自杀,或不能承受道德和良心的责备而自杀。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不同之处:一是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二是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三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可以判处死刑,比追究行政责任严厉得多。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罚。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
    2023-05-04
    219人看过
  • 犯罪畏罪自杀属于刑事犯罪吗
    犯罪嫌疑人死亡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可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承担。依照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畏罪自杀后还要罚款吗畏罪自杀后是否需要罚款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1、罪犯如果是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或者是已满16周岁并且有固定生活来源的人,家里是不需要负任何民事赔偿责任的。反之,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其监护人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2、如果是成年人且已婚的话,其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一方的财产,应当应用于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
    2023-08-05
    221人看过
  • 畏罪自杀还会继续调查吗
    一、畏罪自杀还会继续调查吗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经侦察,确属畏罪自杀,就不会再侦察了。一般是撤销案件,不会判刑了,也不会再处理了。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二、销案的情况一是案件破获,但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在立案程序上叫做销案;二是案件破获,嫌疑人也全被抓获,那么案件进入“破案”状态;三是案件当事人全部死亡(侵害人与被侵害人),或是犯罪嫌疑人已死亡,那么案件自然销案;四是案件久侦未破,且对侵害人的刑罚处罚已经过了刑罚追诉期。畏罪自杀:是因为害怕更残酷的刑罚或回头后为时已晚不能承受道德和良心的责备以及众人的唾弃
    2023-04-15
    71人看过
  • 畏罪自杀怎么定性
    1、杀人犯畏罪自杀。如果自杀死亡的,不要再判决。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1、在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畏罪自杀的情况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不会判刑。2、在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畏罪自杀,如果没有继承人,则诉讼终止,如果有合法继承人,则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具体规定如下: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
    2023-03-11
    122人看过
  • 畏罪自杀可以解决问题吗
    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一、犯罪嫌疑人死亡案件怎么办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2023-03-11
    344人看过
  • 刑法畏罪畏罪潜逃判多少年?
    一、刑法畏罪畏罪潜逃判多少年?一般情况下,畏罪潜逃的通常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完犯罪后,由于害怕被制裁而逃走。犯了罪怕受到法律的制裁。畏罪潜逃不是量刑的情节,但是在潜逃期间继续违法犯罪的除外,通常不会是量刑或从重处罚的依据。但在潜逃后自首的,那还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犯罪较轻的甚至还能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二、畏罪潜逃后自首申请减刑找律师有什么用?1、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具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2、拘留期限届满,而又没有批准逮捕或变更强制措
    2023-05-20
    98人看过
  • 没收财产的详尽说明
    没收财产作为一种财产刑,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情节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等。没收罪犯的一部或全部财产,不仅是对他们的惩罚和教育,同时还可以防止他们利用财产继续进行犯罪活动。没收财产是没收哪些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没收的只能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产,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财物及其在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有的份额。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这是我国罪责自负不株连他人原则的具体体现和要求。所谓犯罪分子家属所有财产,是指所有权明确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本人专有的财产。犯罪分子家属应有的财产,是指在共有财产中应归犯罪分子享有的份额。此外,如果犯罪分子家属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原来就依靠犯罪分子赡养、抚养、扶养的,人民法院判决没收财产时,就必须给其留下维持生计所必要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
    2023-07-04
    145人看过
  • 畏罪自杀后的法律制裁:是否与自杀本身有关?
    畏罪自杀后是否需要罚款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1、罪犯如果是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或者是已满16周岁并且有固定生活来源的人,家里是不需要负任何民事赔偿责任的。反之,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话,其监护人应当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2、如果是成年人且已婚的话,其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一方的财产,应当应用于赔偿受害人的损失。畏罪自杀可以解决问题吗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
    2023-07-10
    297人看过
  • 老汉不堪遗弃自尽
    本报讯哥嫂常不准父亲吃饭,还多次将老父推搡在地。最后,老父服毒自尽。老人的女儿刘女士将哥嫂推上被告席,昨日,管城区法院判决哥嫂两人遗弃罪罪名成立,判处五年有期徒刑。8月20日,该案在管城区法院开庭审理。刘女士在法庭上说,2004年,哥嫂将62岁的父亲接回老家,起先还可以,没过半年,我回去看父亲,就见他爱发呆,有时不住叹气。听见邻居说哥嫂常骂父亲,不让父亲吃饭。我多次劝父亲住我家未果后,就常去看父亲,好几次我亲耳听见哥嫂骂父亲吃闲饭。去年春节前的一天晚上,父亲见嫂子和孩子在吃饭,便央求嫂子给点饭吃,嫂子不理会,老父就自己盛了一碗。恰好碰见哥哥回来了,哥哥一把夺过饭碗,嫂子也踢了老人两脚,两人将父亲赶出门外。2005年5月12日,就在父亲服毒的前两天,父亲惟一一次含着眼泪对我说哥嫂太狠了。我们不是凶手,是父亲觉得活得太累,想早日解脱自己。赶来应诉的刘的媳妇王某说,我们确实骂过父亲,骂他都是因为
    2023-06-11
    277人看过
  • 自尽前的遗嘱怎样写
    自杀前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是必须是立遗嘱的人亲自写的,打印出来或者是找别人写的都不算数,还有就是自书遗嘱一定要有立遗嘱人的签名和立遗嘱的日期,这三点缺一不可。否则这个遗嘱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遗嘱可以鉴定。一、合法遗嘱怎么写?一、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立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遗嘱人亲笔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二、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二、怎样写遗嘱才能有效遗嘱的内容有哪些不同形式的遗嘱,有效条件不同。(一)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不能由他人代写或
    2023-06-21
    229人看过
  • 没有尽赡养义务,遗产能否平分?
    成年子女未尽赡养义务也是拥有继承权的,但是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5、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尽了赡养义务的邻居能继承遗产吗邻居继承孤寡老人遗产这种情况,如果是遗嘱继承或附义务赠与,就是可以继承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
    2023-07-02
    202人看过
  • 杀人犯畏罪自杀是否还需要判决
    杀人犯畏罪自杀,如果已经死亡的,是不需要判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后撤案程序立案之后撤案就是刑事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
    2023-03-10
    268人看过
  • 子女自动放弃继承遗产还需要尽赡养义务吗?
    1、子女自动放弃继承遗产还需要尽赡养义务,不继承遗产与赡养义务之间没有必然的关系,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2、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也就是说赡养人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法定的,是必须履行的,除非赡养人完全丧失赡养能力,否则是无条件的。一、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有哪些内容?1、赡养是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扶助则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关心、帮助和照料。2、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十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
    2023-03-21
    417人看过
  • 没有尽孝的子女能不能继承遗产
    没有尽孝的子女能继承遗产,除非父母留下遗嘱不让该子女继承遗产,否则其只要不存在下列情形不会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没有尽孝的子女能继承遗产吗没有尽孝的子女能继承遗产。除非父母留下遗嘱不让该子女继承遗产。理由如下:1、即使子女没有尽孝,依然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仍然拥有继承权;2、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遗产继承手续具体如下:1、带着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公证处申请;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
    2023-08-03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育的子女。包括男女双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关系的男或者女与婚姻关系以外的第三人发生性行为致孕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更多>

    #非婚生子女
    相关咨询
    • 严重畏罪自尽后罚金怎么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2-23
      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
    • 畏罪自尽后罚金刑罚什么标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首先,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所谓罚金,指的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也就是说,罚金和刑期,都是对罪犯的刑事处罚,因此必须依法缴纳。涉及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是附罚金是刑法的一种刑事处罚,是对犯罪分子的经济惩诫,表明犯罪是需要付出经济成本的。
    • 畏罪自尽有什么刑罚?怎么判?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2
      不交罚金,会直接影响法院的立功减刑。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如果不交,本来可以判处缓刑的,一般就判处实刑了,比如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执行的,直接就判处3年有期徒刑,人就送到监狱去了。如果本来就是实刑,不交罚金的,可能直接在刑期上,上浮10%至20%。比如原来判处5年的,现在就判6年了。 交罚金的,在判决执行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也是有限制的。 总
    • 自尽后事发没收遗产吗,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6-15
      当事人在自尽后若可以确定其遗产是由非法手段获得,则遗产也是会被没收的。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 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畏罪自尽后罚金刑如何判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3
      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 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