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哪些情形可报请检察长决定不予立案
1、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请检察长决定不予立案:
(1)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
(3)事实或者证据尚不符合立案条件的。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七十一条
二、检察院对移送案件审查哪些内容
1、犯罪嫌疑人身份状况是否清楚,包括姓名、性别、国籍、出生年月日、职业和单位等;单位犯罪的,单位的相关情况是否清楚;
2、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危害后果是否明确;
3、认定犯罪性质和罪名的意见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及酌定从重、从轻情节;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活动中的责任认定是否恰当;
4、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
5、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证明相关财产系违法所得的证据材料是否随案移送;不宜移送的证据的清单、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证明文件是否随案移送;
6、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是否依法收集,有无应当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
7、采取侦查措施包括技术侦查措施的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完备;
8、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9、是否属于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
10、有无附带民事诉讼;对于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于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是否需要由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11、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对于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
12、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13、涉案财物是否查封、扣押、冻结并妥善保管,清单是否齐备;对被害人合法财产的返还和对违禁品或者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的处理是否妥当,移送的证明文件是否完备。
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等情形,可以报请检察长决定不予立案。
-
发现死刑复核案件有哪些情形要由检察长决定
209人看过
-
予以辞退检察官的情形有哪些
314人看过
-
立案登记制下,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
338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哪些情形下会不予起诉
273人看过
-
对滥用职权案件,具有哪些情形的应予立案
335人看过
-
检察院不立案决定书
294人看过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 更多>
-
检察院不予立案,是谁决定的?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0公安侦查终结并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也有作出不予起诉决定的情况。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不起诉分三种情形:第一,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
-
检察院不予立案检察院可否再请求复议福建在线咨询 2023-01-15驳回抗诉能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审判实行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检察院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法院
-
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规定是哪些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5(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
-
胶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情形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3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
-
检察院立案后有哪些情况可以撤案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08检察院立案后是可以撤案的,其撤案的情形有: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3.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