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连带赔偿责任
赔偿金总额=直接经济损失因获取商业秘密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承担70%以上)
(一)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应发劳动者工资X25%
2、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应发劳动者工资应发劳动者工资X25%
3、计算依据: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报酬,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及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25%
2、当事人可以主张的权利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部分X25%
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三)经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与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方法: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月工资(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未满一年按一年标准计算)
计算依据: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四)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经确定不能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可主张项目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计算: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月工资
2、可主张项目:
一般情形: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6个月)
患重病: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6个月X50%)
患绝症: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增加医疗补助费(月工资X6个月X100%)
3、计算依据: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五)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的工作年限X月工资(未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计算依据: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六)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年限X月工资。
2、计算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七)用人单位经营困难,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金及计算依据。
1、经济补偿金:本单位工作年限X月工资
2、计算依据: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八)额外经济补偿金计算及依据
1、计算:经济补偿金X50%
2、依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九)工资的认定标准: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因为员工在单位会出现很多不同的现象而与单位发生矛盾,而作为过错的单位来说支付补偿金可能也是必要的,但是根据员工在单位的情况也是需要区分补偿金最后数额的计算方式的,如果是单位绝对的过错肯定计算的方式会非常有利于员工的。
-
侵权连带责任人赔偿后可否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184人看过
-
连带赔偿责任的特点,车主承担后能否追偿
311人看过
-
追偿连带清偿责任的成功案例
168人看过
-
2024连带责任赔偿追偿管辖是什么
497人看过
-
连带赔偿责任分类有哪些,连带赔偿责任的实现
425人看过
-
2023民法典主责任连带责任赔偿追偿比例
463人看过
连带赔偿责任是指权利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义务人提出赔偿其全部损失的要求,而此义务人可根据事先约定或法律规定向其他义务人追偿超出自己应承担的部分。 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是各个责任人不分先后次序的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连带赔偿责任包括法定连带责任... 更多>
-
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下是否具有连带责任?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41、各“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之间应承担按份责任而非连带责任。 2、理由:按份责任可以减轻压力,使得受害人更容易得到补偿。同时,通过“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主动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可以缩小加害人范围,经济上的驱动更能刺激他们作证的义务。另外,按份责任的承担也可以起到预防类似案件发生的作用。而连带责任,一是过分加大了使用人的责任,达不到息诉的目的且不利于社会安定;二是有违公平原则,使得正义无
-
连带清偿责任追偿顺序连带清偿责任追偿顺序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5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按份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后,在其履行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2、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
-
连带责任赔偿追偿期限是多长时间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8承担连带责任后的追偿期限我国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
-
车主连带责任,车主能否追偿?甘肃在线咨询 2021-06-19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能否追偿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
-
违约责任可否连带赔偿?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根据情况确定。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情况如下:1。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的连带责任是依法产生的连带责任。如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责任,机动车单位、所有人和驾驶员的连带责任;约定的连带责任是,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当事人自愿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对方承担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不以当事人的意志转移,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得改变法律赋予的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之间有责任分担比例的约定,这种约定对外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