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否废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1 21:44:29 449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是否废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后,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1987年6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经处理结案的医疗事故争议,不再重新处理。

二、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1、医疗纠纷发生,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立即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如病人死亡应主动提出尸体解剖。

3、组织医疗行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发生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人员,扰乱医疗工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一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人协商解决。如病人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小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人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医疗纠纷的发生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10、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人或家属对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患者或患者近亲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情况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根据法院判决结果作出相应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1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如何确认是否出现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
    一、如何确认是否出现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1988年卫生部在对1987国务院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说明中,明确规定认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亦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人员);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4、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
    2024-02-08
    41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处理的
    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有: 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异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023-02-11
    381人看过
  • 医疗过错医生是否受处分,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处理
    一、医疗过错医生是否受处分发生医疗过错时,要依据医疗过错的程度,确定是否对医生进行处分,对医生可以处罚款、暂停执行、吊销其执业证书等处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处理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当事人自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2、
    2024-01-16
    386人看过
  • 医疗事故致死能否算工伤,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一、医疗事故致死能否算工伤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不构成工伤,如果医疗机构过错造成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
    2024-01-23
    65人看过
  • 血型鉴定错误是否属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血型鉴定错误是否属医疗事故诊疗结果错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能一概而论,误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根据两个关键要素来决定:一是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此外,《执业医师法》中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一)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二)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三)医疗纠纷的双方
    2023-06-17
    144人看过
  • 私人诊所医疗事故是否有责任,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
    一、私人诊所医疗事故是否有责任私人诊所发生医疗事故后,如果是诊所医务人员过错造成的,私人诊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要承担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二、医疗事故的处理流程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
    2023-04-18
    197人看过
  • 如何处理医疗事故纠纷,如何办理医疗事故纠纷
    (一)依法处理医疗纠纷1、区分是否为医疗事故。2、依靠卫生行政部门协助处理。3、按法律程序处理。4、关于医疗纠纷的经济赔偿。原则: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病历为证据。依据:专家会诊结论,即:有错则赔偿,无措则劝导。标准:参照法律标准,专家集体决定,采取攻心策略,达到少赔目的。谈判方式:法律标准、坚持原则、感情投入、模糊协商、利我价位、适度赔偿。谈判技巧:心平气和,坚持原则。处理程序:专家会诊-专家反馈-双方协商-鉴定-诉讼合法途径:协商-调节-鉴定-民事诉讼(二)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处理方法1、把握好处理医疗纠纷的主动性,不躲避接待,不回避矛盾,组织相关部门接待处理。遵循“小、慎、快”的原则:“小”:就是努力将事态程度控制在最小,将知晓范围控制在最小,将伤害程度控制在最小。“慎”:就是处理纠纷要谨慎,说话要谨慎,表态要谨慎,留有余地,不许愿,不承诺。“快”:就是要果断、及时,尽快与患方接触,在
    2023-03-03
    123人看过
  • 医院事故处理办法:医疗机构需知悉
    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单位与患方可以协商处理,能够协商一致的,可以协商结案。医患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时间应当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之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发生医疗事故后病历被伪造应如何处理?问:医疗事故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但医院将病历篡改,致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作出本例不属医疗事故的医疗鉴定结论书。请问病历被伪造的医疗事故纠纷如何解决?答:卫生部对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中规定:病员及家属提出医疗单位或有关当事人有违反《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涂改、伪造病案行为的,
    2023-07-07
    63人看过
  • 医疗事故医生是否要受处分
    医疗事故医生要受处分。医疗事故发生后,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暂停其执业活动。一、医疗事故纠纷的诉讼流程根据国务院2002年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疗事故发生后,医疗机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向患者通报与解释,并且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由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相关的民事赔偿可以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医生写错病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医生写错病例可以要求其更正,如果不给更正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医院篡改病例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暂停;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门诊误诊算不算医疗事故门诊误诊算不算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
    2023-04-04
    50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在医院能否得到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家属在医院闹事如果影响到医院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会涉嫌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要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私自扰乱公众场所,事业单位的秩序,医院属于事业单位,影响到医疗正常进行,可以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在医院发生医疗事故会咋样处理方法根据当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和解:患方和院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赔偿的和解协议;2、调解:双方通过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3、在上述两种途径都无法达成赔偿协议的,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要求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
    2023-07-19
    285人看过
  •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监督管理、处罚等等。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范围有哪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调整之后,我们的工作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订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二)负责消费环节食品卫生许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三)制订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发布与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信息。(四)负责化妆品卫生许可、卫生监督管理和有关化妆品审批工作。(五)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制定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监督管理,拟定国家药品、医疗器械标准并监督实
    2023-03-13
    316人看过
  • 事故医疗是否需要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不是必须做的,只有需要鉴定的时候才进行鉴定。一、可以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机构有哪些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由于是分级鉴定的,鉴定后出具的医疗事故鉴定书,分别是XX市XX区医疗事故鉴定书,或者是XX市、XX县医疗事故鉴定书。2、第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对初次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往往都在鉴定文书的最后一页,规定当事人可以在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由省级医学会负责再次组织鉴定工作。这就是第二级医疗事
    2023-02-28
    216人看过
  • 未及时转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纠纷如何处理
    一、未及时转诊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如果医疗机构因未及时转诊使患者遭受损害的,构成医疗事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纠纷如何处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纠纷的,首先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
    2024-01-21
    169人看过
  • 医疗事故怎么处罚,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十五条规定:“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
    2023-03-02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处理法令是废止了吗?那么现在医疗事故的处理根据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2
      没废止,但目前医疗案件基本很少有做事故鉴定的了
    •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不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7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已经废止了,是被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代替的。目前有效的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 医疗事故医生是否能享受医疗事故处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05
      首先,对发生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其次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 医疗事故警察可否依法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23
      可以。但是医疗事故在大多程度上属于民事纠纷,即使的警察介入了,也只是调解,除非是出现非法行医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否则警察是不会进行立案侦查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是否可以中止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3
      1.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中止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未按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材料的;此处只是中止,而不是终止.如果后来提交了有关材料了,还是可以继续进行鉴定的. 2.其实如果你对鉴定不服的,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而不是非得从程序上去否定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