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有非农业建设项目是否可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08:00:20 380 人看过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一、农村非耕地建厂房的新政策

一、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个人可以因兴办乡镇企业申请用地用于建设厂房等建(构)筑物,但所选地必须符合有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城镇总体规划,拟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申请用地必须在国土部门办理农用地转用等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必须在规划部门办理选址、规划许可等审批手续,带项目申请用地还须到发改部门办理立项相关手续,到环保部门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如果农民擅自占用土地自建厂房,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二、农村未利用土地是否可以出租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一般都是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若是自己的承包地,是可以出租的,该出租就是承包土地的流转,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但是,流转后的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如果是在承包地上建筑,是改变了土地的性质,属于非法建筑,也是违法的。

土地租赁权是土地承租人按期向土地使用权人支付租金而取得的一定期限内对土地使用、收益的土地他项权利。土地租赁权是指通过契约从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处获得的土地占有权、狭义的土地使用权和部分收益权。与土地使用权相比少了一项处分权。主要包括土地转租、农村土地转包、城市土地出租。

土地租赁权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但在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可以无期限租赁,而只规定实行有期限租赁。在农村,土地转包实为一种有期限的土地租赁,出租方是土地承包者,即集体土地使用权人,他除收取承租人缴纳的地租外,还履行自己与集体的承包合同。

需要注意,未经村民集体同意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是无效的。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取决于国家对已经成立的合同的态度和评价,反映了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合同不成立的处理结果和合同无效的处理结果截然不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集体所有耕地不能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某甲与乙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乙村委会出租给甲10亩耕地用于建工厂,租期10年,租金为每年3万元。合同签订后,甲在该宗地上建了一家工厂并开始生产经营。但三年后甲不再支付租金。为此乙村委会起诉甲,要求甲支付租金。法院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无效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为乙村委会出租的土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被告租用后进行工业生产,属于从事非农业建设,改变了土地的用途,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故双方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
    2023-06-03
    136人看过
  • 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能不能承包
    一、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能不能承包农村土地既包括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包括国家所有依法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农业用地。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既能不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也能不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国有土地能不能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承包经营权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出现的一种物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依据承包合同所取得的对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淮涂水面等自然资源从事经营并获得收益的权利。承包经营权是依照承包合同所取得的。承包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为承包经营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及其他自然资源,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能不能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
    2024-01-10
    466人看过
  •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如何分配给农民
    一、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如何分配给农民依农民集体的所属不同,可以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划分为三种。具体如下:1、村农民,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基本形式。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全村农民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机关或者法定代表人,是村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的法定代表。2、乡镇农民,乡农民集体土地所有的土地属于全乡农民集体所有,一般由乡办企、事业单位使用,也可以由乡农民集体或个人使用。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由乡人民政府代管,即由乡人民政府代行乡农民集体的土地所有权。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3、行政村内两个以上各自独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是指由过去的生产队沿袭下来的村民小组。农村实行大包干以后,大部分生产队已经解体,一些地区相应建起了村民小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
    2024-02-04
    199人看过
  • 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怎样才能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第七条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应当受理,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第八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城市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查。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民
    2023-02-28
    240人看过
  • 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权是什么政策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组织全体成员的共有权。集体所有权既不是属于集体企业所有,也不是由集体组织作为法人享有所有权,而是指集体组织全体成员共同对集体财产直接享有的所有权,其主体是集体组织的全体成员,而不是集体组织法人,集体所有权是集体组织成员的共有权。《民法典》第五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从事家庭承包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2024-05-13
    442人看过
  •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多久发放
    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规定有下列内容: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2.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二、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多久发放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有关部门在执行中没有严格遵照法律来实施,懒政不作为导致发放时间一再延期的,可以向上一级部门举报或向法院
    2023-06-20
    202人看过
  • 乡镇政府是否有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
    一、乡镇政府是否有土地所有权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或者归集体所有,所以乡镇城府没有土地所有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二、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买卖吗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是禁止土地买卖的,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城市
    2024-04-09
    274人看过
  • 农业建设项目补贴
    申请补贴政策的三个要点:一是组织项目申请材料分析项目通知,分析其特点和适用范围,根据项目特点合理制定申请时间表,编制申请材料。项目材料要突出:1。辐射带动能力强,对促进周边群众增收效果显著。2、无污染对生态环境没有不良影响,甚至对环境有益。3、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地主导产业或能够引导当地农业产业的发展。第二点:成功申请项目1、及时获得项目申报通知。九大部委及其省市相关网站多浏览,及时获取项目申报通知是项目申报成功的关键部分之一。二、筛选合适的项目。很多项目也很好,但不一定适合你。选择合适的项目申报。三、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编制结合自身实际,是项目申报成功的重中之重。四、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农业部门很多,项目部门也很多,按照项目通知的要求,按时向对口部门报告。五、做好政府关系。目前,项目资金需要主管部门审查、验收和批准,才能获得相应的支持、奖励资金、及时沟通和规范运作。要点三:通过最终的
    2023-08-08
    336人看过
  • 农民怎样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
    农村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那么农民个体是不是因此而拥有对集体土地直接行使的权利?答案是否定的。虽然农民不能直接行使农地所有权,但农民通过直接行使以下关键的权利,可以间接行使对农地的所有权。1、有权直接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村民小组和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作为集体土地所有权行使代表,它们的成员由每个农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如果这些成员不能真正代表全体农民的利益,正确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而是占地自肥、卖地牟利,则村民们有权投票罢免这些违法犯罪的村官们。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农民的选举权,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以上成员。2、有权直接对农村土地承包方案和宅基地使用方案进行表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地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条、第十七条规定,农地的家庭承包方案和个别农户之间因特殊情形进行承包地调整,都必须经本村或本队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地调整还须报乡镇政府和县市农业局批准
    2023-06-08
    440人看过
  • 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2023-06-05
    431人看过
  • 非农业可否更改集体土地使用证?
    不可以,农村转让土地使用权主要是不可以用于非农业建设,仅可以转让给本集体内部成员。《土地管理法》1、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2、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农民集体土地可否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与非农业建设项目?国家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除依法批准用于非农业建设的以外,农民集体农民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更不得擅
    2023-08-15
    135人看过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一、集体土地使用权继承可以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2、这一规定充分说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只能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不可能取得所有权,所以也就不存在所有权的继承问题。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
    2023-06-29
    257人看过
  • 集体土地流转用于非农建设的条件有哪些
    土地流转条件有:1、农民土地流转需要自愿,而且土地的权属没有争议,而且交易双方是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想要流转土地的农民必须是土地的产权权利人,也就是对土地能做主的人,还有就是产权权利人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3、在流转土地的交易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和环境规划,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规划和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等政策的规定,违反这些的都不能进行土地流转。4、上面这些都符合以后可以流转土地,但租给别人的期限不能超过第二轮承包期的期限。土地流转的合法程序有:1、承包方与受让方就流转方式、期限和具体条件等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流转意向;2、报所在地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构对受让方情况进行审查;3、经审查后在乡镇土地承包流转服务中心监督下,双方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的原因有:1、土地承包权不清。土地流转过程
    2023-04-04
    281人看过
  • 土地集体所有制是否能成为建设用地?
    可以的。农民集体建设用地改为(被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条件: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或未利用土地,则可以直接办理征收土地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确认所有权一、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如何确认所有权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确认所有权的流程如下:(1)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2)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3)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4)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5)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给予发证。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
    2023-07-03
    228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非农建设项目可以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4
      我国法律规定:以下非农建设项目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一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二是兴办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 哪些建设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2
      下列建设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农村村民建住宅。
    • 村集体所有地可以进行非农业建设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4
      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一般不可以进行非农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取得政府批准的除外,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者应当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情况有哪些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2-15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法定条件是: 1、可以使用集体土地的情形包括: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转移土地使用权。 2、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应当向县级政府登记、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以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地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27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