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正违法行为适用于哪些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24 18:53:05 248 人看过

一、改正违法行为适用于哪些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由于违法行为人违法的领域不同,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也不同,一般规定在法律责任条款之中,改正违法行为适用于以下情形: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2.《药品管理法》第128条规定:“除依法应当按照假药、劣药处罚的外,药品包装未按照规定印有、贴有标签或者附有说明书,标签、说明书未按照规定注明相关信息或者印有规定标志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注册证书。”

3.《建筑法》第64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4.《反恐怖主义法》第86条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5.《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82条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情形外,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其他单位违反药品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时限是多少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3条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其一般不是行政处罚,但行政机关在责令行为人改正违法行为时,根据其责令改正的行为是作为还是不作为等情形,给与相关责令改正相应的期限。其期限,应该根据具体部门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改正的相应期限来确定。如果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类似规定,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7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哪些法律适用于民事行为?
    1、刑法方面:以“从旧兼从轻”为原则,即新法发生效力时的未决案件原则上按照旧法处理,但是新法对该行为的处罚较轻的,应当按照新法处理。2、民法方面:以“从新”为原则,即新法发生效力时的未决案件按照新法处理,但是法律对该问题另有规定除外。3、司法解释: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分类的司法解释,均是以被解释的法律效力为基础,即其效力存续期间完全以被解释的法律决定。4、对同一问题不同法律有不同规定的,其中部分法律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新法优于旧法”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但是如果新法是普通法与旧法为特别法的法律冲突时,一般应当由有权机关裁决适用那个法律。无效民事行为是指什么无效民事行为是指已经建立的民事行为,严重缺乏民事行为的有效要求。因此预期的民事行为是自始至终、绝对、确定、当然、永久不按照行为人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发生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效或者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从一开
    2023-07-10
    169人看过
  • 不正当竞争惩罚性赔偿适用于哪些情形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共两款,都是关于惩罚性损害赔偿的规定。其中第一款是关于欺诈行为的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一条规定实质上是关于经营者违约行为的惩罚性赔偿。第二款是关于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的赔偿,这一规定实质是人身损害赔偿中的惩罚性赔偿,属于侵权行为的损害惩罚性赔偿。规定的具体内容是:“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一、法律依据1、《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2023-03-28
    91人看过
  • 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包括哪些
    有四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无效。”一、行政行为违法的特征是什么?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二、如何对行政违法监督制约?1、探索
    2023-02-20
    174人看过
  • 死刑立即执行不适用于哪些情形
    死刑立即执行的不适用于下列情况:一、罪当判处死刑的,但考虑到被告人具有自首、立功、未遂、从犯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的,可不立即执行。二、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被告人作案时的年龄、智力和身体状况等自身因素,可不立即执行。三、罪当判处死刑,但考虑到案件系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激化引发的,可不立即执行。四、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一、不犯罪的死缓犯法吗不是,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判决死缓的人,两年后一般不会被执行死刑的。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也就是说应当判处死刑的,不一定立即就执行死刑,其次是给他们一个考验期,也就是给这些人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
    2023-04-06
    415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违规,哪些行为属于违法?
    交通违法、违规和违章是交通行为中的三种情况。交通违法指的是违反了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会受到记分处罚。而交通违规指的是未遵守已达成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罚款等惩罚。交通违章则是指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会受到罚款等惩罚。在交通行为中,违法(如交通违法)与违规、违章之间存在一定的区别。具体而言,交通违法是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交通管理规章的行为;而交通违章则是指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至于交通违规,它指的是违反已达成规定的行为。2、惩罚不同:交通违法行为采取记分办法进行处罚,依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交通违章采取200元(不含本数)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驾驶证、对单位处以罚款;交通违规取决于造成的损失程度惩罚的。违章与违法的区别违章与违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区别。首先,违章是指违反规定、章程或管理制度的行为,而违法则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其次,
    2024-03-15
    492人看过
  • 监视居住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监视居住是否折抵刑期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监视居住未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该条的规定表明,监视居住的场所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另外一种是指定的场所,如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场所指定为宾馆等场所,都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采取监视居住的场所,这种强制措施不仅是名义上的监视居住,其性质也依然是监视居住,并未完全剥夺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其强制的程度毕竟不如拘留、逮捕等羁押措施,因此,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二、监视居住适用于哪些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了保证侦查、起诉工作的顺利进行,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并对其活动进行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具体可以对以下情形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
    2023-04-28
    335人看过
  • 延期审理适用于哪些情形
    公诉案子第一审的审结期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矩,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越1个半月。关于交通非常不方便等的四种景象下,经高院批准或决议,能够再延伸1个月。改动统辖的、弥补侦办的案子,应从头核算审限。延期审理是指,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影响审判持续进行的状况,法庭决议将案子的审理推延,待影响的原因消失后,再持续开庭审理。它适用的景象有:需求告诉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依据,从头勘验、判定的;检察院主张弥补侦办的;当事人请求逃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辩解人依法拒绝持续辩解或被告人另行托付辩解人,合议庭赞同的等景象。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因为发生某种特殊状况,使开庭审理无法如期或持续进行然后推延审理的准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景象之一的,能够延期开庭审理:(一)有必要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逃
    2023-04-21
    338人看过
  • 罚金刑罚适用于哪些情形
    一、罚金刑罚适用于那些情形前引司法解释第4条对单处罚金的适用条件作了具体规定,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情节较轻,适用单处罚金不致再危害社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单处罚金:(1)偶犯或者初犯;(2)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4)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的;(5)被胁迫参加犯罪的;(6)全部退赃并有悔罪表现的;(7)其他可以依法单处罚金的情形。二、罚金有哪几种适用方式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罚金有以下四种适用方式: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
    2023-06-04
    132人看过
  • 拘役具体适用于哪些情形?
    对拘役的适用对象有明确的规定,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又必须实行短期羁押的犯罪分子。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一、拘役的期限的时间是多久拘役期限,为1个月到6个月。拘役的执行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条件,具体如下:1、犯罪人危害程度较轻,只需要处以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刑罚;2、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只需要以短明关押,就可以达到教育改造罪犯的目的。二、刑事案件要判刑多久刑事处罚中,需要服刑而期限最少的处罚措施是拘役,拘役最短的期限是一个月,最长为六个月。拘役,是剥夺犯
    2023-03-13
    369人看过
  • 哪些情形适用于劳务合同
    一、哪些情形适用于劳务合同适用于劳务合同的主要情况:不具备劳动合同主体资格的人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退休返聘人员;已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兼职人员;企业内退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二、劳务合同要包括哪些要点劳务合同要包括下列要点:(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二)工作地点;(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七)被派遣劳动者工
    2024-01-07
    78人看过
  • 哪些情形适用于终身监禁?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情况,主要针对判处死刑及时执行过重,一般判处死缓轻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定为终身监禁。二是明确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判决的同时,必须一起作出终身监禁决定,在死缓执行期满之前不能作出终身监禁,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会受到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终身监禁要劳动吗依据我国监狱法的规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是需要接受劳动改造的,除了劳动改造还有思想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条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第四条监狱对罪犯应当依法监管,根据改造罪犯的需要,组织罪犯从事生产劳动,对罪犯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技术教育。第五条监狱的人民警察依法管理监狱、执行刑罚、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等活动,受法律保护。第六条人民检察院对监狱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依法实行监督。第七条罪犯的人格不受侮辱
    2023-08-18
    479人看过
  • 婚前财产适用于哪些情形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民法典》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
    2023-03-21
    493人看过
  • 代理适用于哪些行为
    代理可适用于哪些行为:(1)代理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民、法人绝大多数的民事权利的取得、民事义务的设定是通过民事法律行为实现的。这主要是因为,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法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它是人们最普遍、最重要的民事活动,它把人们的行为与一定的法律后果联系起来,指明什么样的行为能产生什么样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使人们自觉进行合法的民事行为,这样公民、法人的行为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具有法律约束力。我国民法有关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除当事人必须亲自实施的以外,均可通过代理人进行。所以,代理人代理行为大多数是民事法律行为。如代理签订买卖、租赁、承揽等各种合同,代为履行债务、代为行使追认权、撤销权等。(2)代理诉讼行为代理人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以原告、被告或者第三人的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
    2023-05-01
    166人看过
  • 不适用于速裁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适用速裁程序的法定情形主要包括:1、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2、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的;3、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的;4、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定罪量刑、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等情形。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条件有哪些(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当事人对案件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的;(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五)嫌疑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
    2023-08-11
    86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形属于滥用职权违纪行为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9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据《刑法》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一般认为,滥用职权是结果犯,而危害结果是说明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情况,是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重大损失”是滥用职权罪
    • 行为中哪些情形属于违法转包和买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01
      转包是指承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又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转让给第三人,转让人退出现场承包关系,受让人成为承包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由于转包容易使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者进行工程建设,以致造成工程质量低下、建设市场混乱,所以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均作了禁止转包的规定。 实践中,常见的转包行为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另一种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
    • 哪些情形可以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08
      什么是反不正当竞争 形式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或类似名称命名的成文法律,除了德国的立法之外。其他的如希腊191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奥地利1923年《联邦反不正当竞争法》、波兰1926年《制止不正当竞争法》和日本1934年《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反不正当竞争是调整企业竞争行为的规范。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已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成经济法的核心。在
    • 整形美容违法行为的法律适用是哪些法律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1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依据该合同整形人有权要求整形机构对其进行整形手术,并使手术达到其承诺的效果。而整形机构则有权利按照约定收取费用。这一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双方都应该严格按照合同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并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原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害,应该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就美容整形因
    • 没收财产适用于哪些情形?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28
      没收财产的适用对象: 1、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经济犯罪及贪利性的犯罪的犯罪分子。 2、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3、对犯罪人适用没收财产,一方面是是从经济上剥夺他们赖以继续进行犯罪活动的物质基础,另一方面也对他们所犯罪行进行的一种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