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外执行可以折抵刑期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8:41:09 64 人看过

监外执行能折抵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01: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监外执行相关文章
  • 刑期是否能够通过监外执行得到折抵?
    监外执行本身就属于刑期以内,但并不等于折抵刑期,监外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不存在折抵刑期的情形,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因此监外执行与折抵刑期是不同的,其本身就处于刑期处罚的时间限度内,因此不算是折抵。暂予监外执行折抵刑期吗一、暂予监外执行折抵刑期吗1、监外执行算刑期。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通常是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监外执行的程序】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书面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的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决定或者批准机关提出书面意见。第二百六十七条【监外执行的监督】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机关应当将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
    2023-07-01
    324人看过
  • 折抵刑期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是什么?
    监外执行算刑期。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暂予监外执行折抵刑期吗一、暂予监外执行折抵刑期吗1、监外执行算刑期。当然满足监外执行需要有一定的条件,通常是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监外执行的程序】监狱、看守所提出暂予监外执行的
    2023-07-07
    283人看过
  • 暂予监外执行两天冲抵刑期一天可以吗?
    监外执行当然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监外执行这种判决都是因为罪犯当前存在着某些特殊情况,在这些特殊情况消失之后,如果罪犯的刑期还没有满法院会收监的,但之前监外执行的这些天数会折算到前期当中。也有可能法定情形消失后服刑期满,就不再收监了。监外执行能折抵刑期。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公安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通知人民法院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
    2023-06-22
    203人看过
  • 哺乳期暂予监外执行刑期折抵办法是什么
    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由于其具有不宜收监执行的特殊原因,按照法律规定,由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在监外来执行刑罚的一种执行办法。但对于被判处死刑或者死缓执行未减刑的罪犯,一律收监执行。如在执行过程中才发现上述情况,应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的司法机关审查批准。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1.哺乳期一般一年,这一年就在监外执行,可低一年刑期。2.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应当计算在刑期以内,监外执行能够折抵刑期。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后,如果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如刑期届满,则应及时释放。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一、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2023-06-29
    84人看过
  • 缓刑期间收监刑期可以折抵么
    缓刑期间收监刑期不可以折抵,但是之前实际羁押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如果是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是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审判之前羁押刑期折抵怎么折抵根据《刑法》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的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除此之外,监视居住中,如果是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那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
    2023-08-10
    101人看过
  • 管制先行折抵刑期可以吗
    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刑法中规定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的“羁押”,属于“判决前”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留和逮捕措施中的剥夺自由的暂时性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对“羁押”应作狭义理解,与监禁刑的收监执行不同。基于人身自由的核心价值,从公平角度出发,定罪判刑后,理应在剥夺自由刑中折减羁押期限,这是世界上通行的做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一、拘役与有期徒刑不同的是:①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较有
    2023-03-22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监外执行,一般指的是由于犯罪人具有法律所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变换刑罚执行场地和执行的方式,监外执行是刑罚中的一种执行制度;一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拘役的犯罪人,因为其具有不合适的收监执行的一些特殊原因,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则由... 更多>

    #监外执行
    相关咨询
    • 老婆怀孕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怀孕折抵刑期可以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1
      不能折抵刑期,发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与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之间会有时间差,这个问题通过司法技术即可解决。比如,法院在收监执行决定书中可以明确规定时间差不得作为刑罚执行时间,剩余刑期应因此顺延。 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关键是看其原作出该决定的因素是否已经消失,比如疾病是否痊愈等。既然人民法院已经对其作出收监的决定,那就意味着作出收监决定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法院作出决定之后犯罪人仍然没有被收监执行
    • 监外执行的刑期怎么算, 监外执行的刑期是否可以折抵刑期, 如何计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06
      监外执行的刑期怎么算: 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监外执行时间是可以抵刑期的,但是出现以下特殊情况,监外执行时间不能抵用刑期。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57条第3款规定: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
    • 暂予监外执行会有刑期折抵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刑期折抵是怎么回事 1、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中的羁押,属于判决前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中的拘留和逮捕措施中的剥夺自由的暂时性强制措施。也就是说,对羁押应作狭义理解,与监禁刑的收监执行不同。 2、罪犯没有自证其罪的责任,判决轻重是法院的事情,与罪犯无关,尽管犯罪行为是罪犯实施的,但如何认定、如何判处,都由司法机关负责。司法机关裁判有误不能成为被告人承担不利后果的依据。 3、对犯罪人一边执行原判决,
    • 监外执行能否折抵刑期,应该如何折抵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1、暂予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方式,执行的期间即在刑期之内,因此不存在什么折抵刑期的情形。 2、发生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的情况与法院作出收监决定之间会有时间差,这个问题通过司法技术即可解决。比如,法院在收监执行决定书中可以明确规定时间差不得作为刑罚执行时间,剩余刑期应因此顺延。 3、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关键是看其原作出该决定的因素是否已经消失,比如疾病是否痊愈等。既然人民法院已经对其作出收监的决定
    • 监外执行一天抵折刑期多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7-15
      具体看什么情况,如果是取保候审,不折抵刑期;如果是缓刑、假释,就不存在折抵问题,如果取消假释、缓刑,缓刑考验期满,没犯事的不再执行实刑,视为刑罚执行完毕。假如考验期内犯事,则撤消缓刑执行刑罚,按判决时间执行,考验期不能折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