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不提供病历按事假处理合规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5-23 08:02:45 341 人看过

在未经提交病历的情况下,按照事假进行处置是符合实际情况与规定的。

针对病假的处理原则,理应扣除相应工作日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作为补偿。

然而,由于未提供相关病历来证明休假理由,实际上等于请假为事假性质,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请事假将导致当日工资被扣除。

对于员工因病请假但未提供医院的疾病诊断报告以及病休证明等相关材料的情形,用人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其病假申请的决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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