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合同诉讼时效为一年的情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16:10:22 329 人看过

1、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间内或者时效期间届满后,被认为负有责任的人向第三人提起追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九十日,自追偿请求人解决原赔偿请求之日起或者受到受理人对其本人提起诉讼的法院的起诉状副本之日起计算。有关航次租船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是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有关海上拖航合同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针对“互有过失的船舶,对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负连带赔偿责任。一船连带支付的赔偿超过本条款规定的比例的,有权向其他有过失的船舶追偿”中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当事人连带支付损害赔偿之日起计算。

一、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多少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工资纠纷的有效追溯期是多久

劳工资纠纷的有效追溯期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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