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作好哪些工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7 14:00:37 249 人看过

1、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以书面形式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上应当载明当事人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催告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2、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什么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2日 0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对于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的依据是什么?
    一、对于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的依据是什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依据是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三十七条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
    2023-06-02
    307人看过
  • 行政机关决定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几次
    一、行政机关决定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几次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催告需要进行两次。在这一过程中,对于行政处罚,其催告程序通常可划分为两个环节,具体来说就是“首次催告”以及“第二次催告”。在经过细致周到的调查与严谨的证据收集之后,行政机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个人情况向当事人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要求其接受该项处罚。倘若当事人未能在法定期间内接受行政处罚,在此情况下,行政机构将会以书面方式再次提醒当事人必须及时接受行政处罚。此时,行政机关有权对当事人实施第二轮催告。在此之前,行政机关可能还需再次面对当事人进行催告,以便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接受行政处罚的目标。此外,作为应对措施,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多种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押财物等手段。《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
    2024-07-07
    197人看过
  • 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前如何进行通知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对行政处罚决定中的加处罚款,行政机关能否申请法院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在实践中,有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在决定书中载明:逾期不履行的加处罚款数额百分之三的罚款。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起诉,行政机关对罚款和加处的罚款都申请法院执行,法院应否准予执行?《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是关于行政机关对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的规定。该条规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三项强制措施:(一)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将查封、扣押的
    2023-07-23
    324人看过
  • 行政机关不作为行政相对人受罚法院不应强制执行
    [案情]2006年12月13日,某县国土资源局向该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其作出的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认定吴某建房占用的土地符合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申请法院执行的内容为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99.2平方米土地,限吴某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法院受理该案后向吴某送达了权利义务告知书,吴某于2007年3月2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其无证建房是因为镇政府和县政府行政不作为造成的,并以其已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由,要求本案暂缓执行。吴某称,2003年12月,其宅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通过后便报镇政府审核,镇政府却在近2年里没有向县政府上报,后将材料退还。这期间,自己因没有住房而暂借住在别人家中,违法无证建房实属迫不得已。法院经过对吴某提起的行政诉讼进行审理,判决某镇政府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行为违法。[评析]某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没有考虑到吴某的实际情况
    2023-06-06
    293人看过
  • 催告期间,哪些情形公安机关可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
    1、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公安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载明以下内容:(1)被处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3)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4)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5)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名称、印章和日期。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二条。一、行政强制包括哪些内容1、执法主体必须是正式执法人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建议增加两项内容。草案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正式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2、行政机关不得夜间执行不得停水停电。3、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违反本法规定,在夜间或者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2023-03-27
    244人看过
  •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该如何处理相关事宜?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向当事人告知相关事项。这包括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这一规定的目的是尊重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处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我们国家对于需要告知当时人什么事项的问题有相应的规定。根据该规定,我们必须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且告知当事人他们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我们国家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为了尊重和保护我们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行政机关在处罚决定前需告知哪些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必须向当事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并告知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此外,行政机关还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以及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因此,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充分告知当事人相关事项,保障当事
    2024-03-18
    42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可以以口头形式作出吗?
    一、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可以以口头形式作出吗?行政强制执行是指特定行政机关采取强制手段保障法律、法规和行政决定得到贯彻落实的一种执法行为。其特点表现为:一是行政性,发生于行政管理过程中,由特定行政机关实施;二是强制性,基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权力作用,强行抑制相对人的意志,迫使相对人服从;三是执行性,旨在确保实现法律、法规或行政决定所要求达到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状态。这是行政强制执行最本质的特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
    2023-06-02
    9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
    一、行政强制执行责令停产的决定由哪个部门作出?由行政机关和司法部门作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行政强制执行不允许进行执行和解。行政强制执行是法律赋予行政机关的职权与职责,行政机关如放弃强制执行而与被执行人和解,就等于放弃了自己的职权与职责,即为失职。这是法律所不能允许的。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代履行代履行,又叫代执行,是指义务人不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或者行政行为所确定的可代替作为义务,由行政强制执行机关或第三人代为履行,并向
    2023-06-02
    205人看过
  • 复议前置时行政机关不作出复议决定
    行政相对人依法申请复议,已履行了复议程序,符合复议前置的规定。复议机关怠于行使复议职权的行为是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只能由复议机关承担,而不应由处于弱势地位的行政相对人承担。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复议前置时行政机关不作出复议决定如何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司法实践中多有争论:第一种观点认为,行政相对人要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取得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复议机关拒绝复议,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行政相对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诉讼必须先对复议机关拒绝复议的行为进行诉讼,取得复议维持决定后,才能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再行诉讼。第二种观点认为,如果复议机关拒绝复议,法定复议期限内不作出复议决定,行政相对人可以对复议机关拒绝复议的行为和原具体行政行为一并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一并受理。第三
    2023-06-13
    75人看过
  • 强制执行申请的决定由谁作出
    一、强制执行申请的决定由谁作出在生效裁判文书中具有可执行利益的当事人、其诉讼代理人等人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公民死亡的,则由其继承人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则由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来申请。一般是向法院的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待时间是多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等待期限是六个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哪个法院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
    2023-11-19
    279人看过
  • 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怎样执行
    1、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后,被处理人应当在行政处理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逾期不履行的,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八条。一、行政处罚执行方式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
    2023-02-17
    137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机关是作出原决定的什么行政机关
    在我们国家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来看,行政复议机关是作出原决定的上级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是指依照相关的法律,有权利去受理行政复议的申请,并且能够对该份申请经行审查并且进行做出裁决。对于这类的复议机关,必须是行政机关才有复议权,并且是原机关的上级。《行政诉讼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2024-05-02
    87人看过
  • 已作出行政裁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由谁负责?
    已作出行政裁定的行政强制执行由行政机关负责。行政强制执行做出执行裁定的时间是7天之内,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材料齐全,且行政决定具备法定执行效力的,除《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作出执行裁定。《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一)明显缺乏事实根据的;(二)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三)其他明显违法并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的。一、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相对方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前提。只有行政相对方负有法定义务又拒不履行,行政机关为了保证行政管理活动正常进行,才能采取一定的强制手段强迫相对方履行义务。行政法上的义务既有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义务,也有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决定中所规定的义务,还有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裁定中确定的由行政
    2023-04-11
    119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机关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如何作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有哪些机关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超过授权法规定的处罚种类、幅度、数额的限制,该行政处罚无效。如《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税务所可对个体工商户及未取得营业执照而从事经营的单位、个人实施罚款数额在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3、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一定行政处罚权的受托组织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的需要,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
    2023-05-06
    360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强制决定前,当事人应当作出什么事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7
      (一)依据《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 1、履行义务的期限; 2、履行义务的方式; 3、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 4、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第三十六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
    • 如何作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04-14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催告程序;(2)催告期限届满,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而无须等待催告书中载明的履行义务的期限期满;(3)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2、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
    •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07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什么当事人履行义务&Q4&
      江苏在线咨询 2024-05-19
      行政强制执行应当事先履行催告程序。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义务的方式、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和依法享有的申请复议权和提起诉讼权等事项。
    •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的作出条件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4-15
      1、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作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行政机关已经履行了催告程序;(2)催告期限届满,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在催告期间,对有证据证明有转移或者隐匿财物迹象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立即强制执行决定,而无须等待催告书中载明的履行义务的期限期满;(3)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义务且没有正当理由。2、强制执行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