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内容如何变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4 16:01:42 198 人看过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主体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发生的变更,表现为保险合同条款及事项的变更。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保险合同变更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才可完成。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投保人及时提出变更保险合同事项的要求,保险人审核,并按规定增减保险费,最后签发书面单证,变更完成。

保险合同内容的解释

保险标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责任的起始时间、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费

1、保险标的是保险合同的保障对象。

2、保险责任是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人所负的责任,即所承保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或保险金给付责任。

3、除外责任是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不属于保险赔偿范围的责任。

4、保险期限是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负担赔偿责任的时间段。

5、保险责任的起始时间应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限而定,对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具有重要意义。

6、保险价值是指保险标的在某一特定时间内以金钱估计的价值总额。

7、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8、保险费是投保人付给保险人使其承担保险责任的代价,又称保费。

根据《保险法》第20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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