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防止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具体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7:56:47 470 人看过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又称刺破公司面纱或揭开公司面纱,指在具体法律关系中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或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对公司股东(包括自然股东)和法人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开、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公司法人人格否认作为公司法人制度的有益补充,如果不适当的运用,就会导致整个法人制度处于不稳定状态,也违背创立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本来意义。那么,如何防止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即防止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有哪些具体措施,笔者根据多年的审判实践谈一些肤浅的看法。第一,应根据公司法人人否认法理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运作,将一些带有普通性的问题,修订到相关的成文法中,以确定的成文法形式来规范公司法人制度,减少该法理适用的任意性和矛盾性。这应该说是禁止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带有根本性的措施。有的学者认为,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与其说对该法律构成自身有意义,毋宁说在指明现行法的不完备这一点上有真正的意义。随着法律的不断修改和完善,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滥用公司人格的新情况也会对法律不断提出新的要求,使成文法的不完备成为一种经常的现象,因而,随着成文法的不断修订,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存在的必要性不仅不会受到威胁,反而因有了成文法上的根据更具有可行性。第二,应严格把握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条件。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司法人人格法理的适用条件在判断是否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时可起关键性的作用。换言之,若违反该法理的适用要件,即可判定为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之滥用。就适要件而言,最应强调的是主体要件。根据适用公司法人人否认法理的主体要件,追究行为人的严格责任,是针对滥用公司制度的股东设立的,而且只能由受害人提起诉讼,其它当事人利用公司法人人格谋取私利者,如董事、经理等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特别是损害公司小股东之利益,应适用有关董事或经理相应责任的规定,公司小股东也可为自身利益而行使小股东保护权,但不能适用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同时,存在控制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制度的行为是不可缺少的要件。尽管实践中各级法院确认滥用公司法人人的行为要件不统一,但毕竟也形成一些相对稳定的客观标准。为防止公司法人人否认法理的滥用,在决定该法理是否适用时,必须严格掌握这些具体的标准,区分好合法与违法之界限。实践中法院通过采用复合标准的做法,即认定公司股东实施了多种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时,才谨慎地揭开公司面纱。此外,根据无损失无救济的原则,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必须造成公司相对人的损失这一适用要件也是不可少的。只有严格把握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适用要件,才能从制度上杜绝该法理的滥用。第三,应把公平、正义的法理作为衡量每一判例中适用该法理是否恰当的最终标准。公司人格独立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被滥用将损害债权人、其它当事人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因此,要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来“矫正”,反之,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使消极之股东承担出资额以外的责任,又会造成新的不公平,不符合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创设之本意。所以,在审判实践中,对每一适用该法理的判例,都应用公平、正义之价值目标来衡量其适用结果,以保证创设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之真实意图的实现,也使公司法人制度在法人人格否认法理的补充中,实现其双得价值目标的统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4: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人相关文章
  • 人民法院停止清偿债务的具体措施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立即通知债务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收到人民法院关于停止清偿债务的通知后,仍然对部分债权人清偿债务,或者“有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对未到期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等行为,是故意不执行人民法院通知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规定对违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责任人者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
    2023-06-09
    265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条件,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条件是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公司股东滥用法人人格独立地位这一行为,存在故意的过错导致债权人受到了损失。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是公司的股东要与公司一起承担对债权人连带的赔偿责任。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条件公司法人人格否认适用条件:1.从主体条件看,公司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公司设立合法有效是公司取得独立人格的前提,也是公司人格否认的前提2.股东行为时过错为故意3.从行为方面来看,股东实施了使公司形骸化的行为4.结果要件,公司人格否认应当以债权人遭受损失为前提5.行为与结果有因果关系即股东之行为与债权人受害结果之间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而非偶然。二、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法律后果我国《公司法》对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确认,主要表现在该法第20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公司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
    2023-06-05
    413人看过
  • 司法保护的具体措施
    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各有优缺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司法保护具有稳定性、专属性、效力的终级性、公平优先性及规范性等特点,主要关注权利人的赔偿问题。行政保护具有应变性、可转授性、效力的先定性、效率优先性及成本小、速度快等特点,主要针对行政相对人。在某些情况下,行政保护可能更加高效;而在其他情况下,司法保护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更加突出。 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是两种不同的保护方式,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具有各自的优势和缺点。 司法保护具有稳定性、专属性、效力的终级性、公平优先性及规范性等特点。它主要关注权利人的赔偿问题,一般采取被动的方式进行保护。司法保护的稳定性是指法律制度的稳定,使权利人能够依法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专属性是指司法保护主要针对权利人,而非整个社会,具有针对性。效力的终级性是指司法保护是最后的手段,当其他保护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时,司法保护才能发挥作用。公平优先性
    2024-01-05
    173人看过
  • 防止股东滥用公司权利的法律法规
    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的规定有:《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滥用股东权利的情形有哪些?1、《公司法》规定,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2、《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查账权,但前提是股东应当有正当的理由,一般为公司的经营活动特别是在财务处理上有损害股东利益之嫌。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经营层出售该资产,也构成股东权利的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
    2023-08-18
    180人看过
  •  如何防范企业法人格滥用?
    股东人格滥用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尚未明确。但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如下:1、母公司过度控制子公司;2、资产和事务混同;3、组织机构混同;4、股东滥用公司形式逃避合同义务。《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法人格滥用的具体表现形式以及相应的法律依据尚未明确。但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情形如下:1、母公司过度控制子公司;2、资产和事务混同;3、组织机构混同;4、股东滥用公司形式逃避合同义务。《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
    2023-09-23
    108人看过
  • 照片的滥用是否有预防措施?
    不一定,如果被不怀好意之人利用,可能会对你不利,。如果你真的对这个人不信任,你可直接要回照片,或非常手段,包括法律手段索回你的真皮。如果这个人你信任或不确定信任程度,你可以很礼貌地当面提醒他(她),不要乱用你的照片和姓名,这些是受法律保护的,否则是侵权行为。户口本照片可以上传给别人吗?可以发给别人,没什么影响,因为照片发给别人不能进行随意使用。在办理很多证件的时候都是需要用到户口本原件的,要么就是户口本的复印件,户口本的照片是不能办事情的,所以及时将户口本的照片给了他人一般也不会发生什么危害。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级职称等内容的薄册。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2023-07-05
    359人看过
  • 一人公司“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
    公司,推定,股东,制度,滥用,公司法一人公司“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我国《公司法》第64条规定的一人公司“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与“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有着质的差别。对一人公司实行“法人格滥用推定”,实质上是自始就没把一人公司当“公司”。这不仅在逻辑上自相矛盾,而且在法律上有违平等原则,并有可能打击人们创设一人公司的热情,从而使“一人公司”仅仅停留于纸面而失去实际意义。为追求自由、效率、公平、安全等价值目标,我国《公司法》应当取消专门针对一人公司的“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转而对包括一人公司在内的各种类型的公司统一适用“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第64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由此确立了我国独有的一人公司[1]“法人格滥用推定”制度。根据该制度的设计者刘俊海教授的
    2023-06-09
    396人看过
  • 刑法适用中的一人公司人格否认
    正因为一人公司更容易造成公司人格滥用或违法犯罪情形,所以相关法律必须对一人公司进行有效的规制。在刑法调整范围内,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显得尤其重要。《解释》确定了三种单位犯罪主体人格否认的情形:(1)个人为进行违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犯罪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犯罪的个人私分的。这些规定的情形具体体现了公司法人格否认在刑法上的适用,当然适用于一人公司犯罪的情况。笔者认为,对于一人公司犯罪情况下的公司法人格否认,除以上规定外,还应当重点考察以下两种情形:第一,对一人公司犯罪能力的考察。一人公司容易出现公司法人格实质上的公司与股东完全混同,使公司成为股东的或另一公司的另一自我,或成为其代理机构的工具。新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023-08-12
    115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诉讼程序的特殊性分析
    一、案由的确定与诉讼管辖案由是案件的由来,也就是作为原告一方当事人起诉的诉因。案由的确定主要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入手,诉讼实践中一般是以当事人之间的具体债的发生依据作为案由。以何种案由立案不仅是一个程序性问题,而且关乎整个案件的审理流程。在涉及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诉讼中,当事人间存在着两种或两层法律关系,一种是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债的关系;另一种是债权人与公司背后的控制股东之间因其股东滥用公司人格权而引发的法律关系。前面这种法律关系是引起本案纠纷的直接原因,后者是在前者的基础上因特殊情况引发的法律关系,两者各自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或多或少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从属关系或诉讼起因上的主次之分。况且,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本身就是在特定法律关系中对公司独立人格的具体否认,并不能单独提起诉讼,否则就成了对公司法人格的永久否定而不是暂时的否认。所以,如果在公司与股东为共同被告时,以债权人与公司之间的法律关
    2023-06-16
    69人看过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
    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法理,近几年引起了我国学者的注意并进行了一些探讨。然而,诸多研讨中,理论上的论述较多,应用实践探讨的相对较少;现实中出现的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情形较多,真正以公司人格否认法理起诉审判的相对较少。加之我国尚无相关法制,缺乏对大量的滥用公司法人人格的行为有效的制裁,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遗憾。本文试图对公司法人人格被滥用的情形、公司法人人格法理在审判实践中的应用等有关问题作些探讨。一、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及其意义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最初源于美国,后被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一些国家所继受。这一制度在英美法系被称为“揭开公司面纱”,在大陆法系中称为直索责任①。所谓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实事,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
    2023-06-13
    189人看过
  • 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什么
    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主要表现在该法第20条第1款和第3款的规定中。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的特点有只存于具体的法律关系中,公司法人已合法取得法人资格、适用该制度时,股东具备公司支配力等。一、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法上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如下:《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第3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通过对这一条款的审视,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即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公司股东,而不是经理等高管人员;行为人必须有逃避债务的行为;该逃避债务的行为必须是通过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方式来实现的,而非通过其他方式;逃避债务与严重损害公司债
    2023-06-05
    250人看过
  • 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判例应该怎么理解
    公司的各位股东都没有权力滥用公司的法人人格,公司法人人格在整个公司当中应该具有其独特的地位,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开展相关业务,但是也不能够建立在损毁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基础之上,因为滥用公司法人人格而导致公司分裂的案例比比皆是。大多数的普通职工其实并不理解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判例。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判例应该怎么理解?一、什么是公司法人人格制度?1、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2、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3、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4、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二、滥用公司人格制度怎么办?(一)公司人格否认
    2023-05-02
    166人看过
  • 防止非法分包的措施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一)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个人的(二)施工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的(三)施工合同中没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施工的(四)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房屋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五)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六)劳务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七)劳务分包单位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周转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费用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行为。伪造借条如何确认伪造借条的确认:一是受威逼、胁迫,委心写下借条;二是赌债,无钱还不得已写下借条;三是伪造借条,如伪造签名、印章等;四是借条被出借人拿到后,出借人未实际向借款人付款;五是在饮酒、
    2023-07-03
    310人看过
  •  公司法人格滥用行为有哪些?
    这段内容描述了几种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包括股东未经授权或无正当理由使用公司财产或资金、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难以区分、股东将公司财产转移以逃避债务、对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失以及其他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这些行为都会对公司造成严重的财务损失和声誉风险,因此公司应该对这些行为进行警惕和防范。以下是几种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1.股东未经授权或无正当理由使用公司财产或资金,且不作财务记载;2.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难以区分;3.股东将公司财产转移以逃避债务,对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失;4.除上述行为外,其他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 公 司 法 人 格 滥 用 类 型标题:公司法人格滥用类型分析公司法人格滥用是指在公司法人制度下,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了达到非法目的,通过虚构、篡改、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等方式,损害公司、股东、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法人格滥用类型包括以下几种:1. 虚构出资:指自然人、法人或其
    2023-09-07
    79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人
    词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制度是世界各国规范经济秩序以及整个社会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各国法人制度具有共同的特征,但其内容不尽相同。不同的法人形成了不同的法人理论,法人制度理论... 更多>

    #法人
    相关咨询
    • 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都有什么,哪些行为是滥用公司法人格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5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公司法上规定的一个名词,很多人应该会感到陌生,人格否认制度在法律上称之为揭开公司的面纱,公司人格否认制度设立以前出现很多股东滥用股权的现象,那么滥用公司法人格的行为都有什么,哪些行为是滥用公司法人格?
    • 滥用公司法人人格应该怎样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5
      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以全部资产独立承担责任的规定,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的意志,使公司成为控制股东的傀儡,从而使公司成为自己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按照公司法的一般原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公司严格分离,这种分离一是表现为财产上的分离,即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分离,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是表现为人格上的分离,股东与公司系完全独立的人格,股东仅代表
    • 滥用法人格的行为有哪些,滥用公司法人格可以用哪些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2
      (一)公司注册资本不到位,甚至达不到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公司资本是公司正常经营的物质基础,是公司人格独立的重要条件之一。以公司的形式组织经营,但没有足够的资本,可以认为投资者利用公司制度逃避股东的个人责任。现代公司法对设立公司的最低资本规定较低。资本不足的公司如果从事有风险的业务运营,实际上会将损失的风险转嫁给债权人。这种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比较常见。资金不足的表现形式有虚假验资、先验资后抽逃、验
    •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情形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1
      适用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应当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主体要件。滥用的主体限于公司股东,而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 (2)、行为要件。存在滥用公司独立人格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 (3)、结果要件。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法官通常认定构成滥用公司的独立人格和股东的有限责任: (1)、公司与股东存在财产混同、业务混同和人员混同的情况。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
    • 公司滥用法人格的基本法律后果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4-21
      (1)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该股东与公司为连带债务人。(3)股东不依法缴纳出资的或者出资不实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4)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