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人民法院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8 19:43:04 106 人看过

专属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和根据需要设立的其他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各类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9日 2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法院专属管辖包括哪些
    法律综合知识
    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2024-04-22
    74人看过
  • 民法典专利权属于财产所有权吗,专利权人有哪些
    一、民法典专利权属于财产所有权吗专利权不是财产所有权,专利权中属于知识产权,是民事权利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二、专利权人有哪些权利1、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自己享有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的行为。2、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被许可方取得相应的专利实施权并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3、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
    2024-01-28
    52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的区别有哪些
    1.所属机关不同: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2.职责不同:法院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检察院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自侦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及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作为控方出庭。3.上下级关系不同:上下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上下级检察院之间是领导关系。《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
    2024-05-01
    454人看过
  • 民法典的国家专属所有权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国家专属所有权有哪些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设立他物权】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二百四十二条【国家专属所有权】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二、国有资产包括哪些内容1、事业单位(1)凡是国家机关及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或者所属的事业单位,其占有、使用的资产全部属于国有资产。(2)非国家机关及非国有企业单位创办的事业单位,凡是由国家投入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2、国有企业(1)以国有企业担保,完全用国内外借入资金投资创办的国有企业,其收益积累的净资产,界定为国有资
    2023-04-12
    163人看过
  • 县人民法院属于基层人民法院吗?
    县人民法院是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属于地方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即国家机关的设置除设立中央一级的国家机关之外,还必须根据有利于统治的原则将全国的领土划分成若干行政区域,并按行政区域设置从属于中央的地方各级政权机关,地方政权机关即为地方国家机关。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刑事和民事的第一审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是: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普通刑事案件”,是指除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重刑的案件以外的其他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
    2023-07-11
    386人看过
  • 民事案件需要法院专属管辖的有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律师补充:特殊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4、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5、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
    2023-05-06
    204人看过
  • 特别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是专属的吗
    特别人民法院的管辖权是专属的吗?的刑事诉讼特别管辖区:现役军人和军事参谋人员犯罪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铁路系统公安机关审理的案件,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民事诉讼专属管辖和分工: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位于;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专属管辖的法律效力:1。特别法庭对其专属管辖范围内的案件拥有管辖权。特别法庭对其专属管辖案件的管辖权来自法律规定。排除其他法院对特殊管辖案件的管辖权。专属管辖权由法律规定,是法定的。双方不能通过协议排除专属管辖权哪些案件属于中国法院的专属管辖权专属管辖权是强制性的。专属管辖的案件不适用于地区管辖或特殊地区管辖,外国法院没有管辖权。此外,《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专属管辖权可分为国内专属管辖权和涉外专属管辖权。适用情况如下:1。国内专属管辖权——根
    2023-05-07
    233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属于什么机关,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属于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包括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审查之后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等。一、人民检察院属于什么机关人民检察院属于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是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国家机关,人民检察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军事检察院等专门人民检察院。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哪些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等。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区别检察院和法院的区别:检察院是国
    2022-08-24
    497人看过
  • 法院对于扭送人民法院有哪些限制
    扭转是指任何公民都可以强制将违法分子送到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转移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二)通缉在案;(三)越狱逃跑;(四)被追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转移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一)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二)通缉在案;(三)越狱逃跑;(四)被追捕。法院限制高消费有哪些(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高消费
    2023-08-18
    441人看过
  • 买卖房屋合同纠纷专属管辖法院有哪些
    关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根据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约定,诉讼应当在被告的居住地、合同的履行地、合同的订立地、原告的居住地以及标的物所在之处等与争议具有实质性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提起,但需要遵守我国《民事诉讼法》针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限制。倘若各方并未就此达成任何约定,则应由被告的居住地或者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4-05-03
    229人看过
  • 基层人民法院是指哪些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和市辖区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由院长、副院长和法官组成。它设立了一个刑事法庭、一个民事法庭和一个经济法庭,法庭有一名庭长和一名副庭长。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地区、人口和案件情况设立若干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刑事和民事案件,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除外。除审理案件外,还审理民事纠纷和不需要庭审的轻微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民法院关于是否立案等法律事务的程序性决定称为裁定;实质性的案件审理判决称为判决。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合议制,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进行审议。人民法院设立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审判委员会的任务是总结司法经验,讨论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与司法工作有关的问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院长的建议任免。人民法院院长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的,人民
    2023-05-07
    496人看过
  • 什么属于人民法院
    不服劳动仲裁
    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除法律规定的特别情况外,一律公开进行。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机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代表国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会受到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或者其他的干涉。补缴社会保险是否属于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吗?司法实践中,社保纠纷一般有三种:1、因用人单位为参加社会保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追索相关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如追索工伤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失业保险待遇、报销医疗费用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故该类纠纷属于劳动仲裁和人民法
    2023-08-01
    393人看过
  • 哪些案件是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1)确认发明专利案件和海关处理案件;(2)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相关法律知识: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八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
    2023-04-27
    230人看过
  • 我国的人民法院包括什么和专门人民法院
    一、我国的人民法院包括什么和专门人民法院我国的人民法院体系由两大部分组成:一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二是专门人民法院。1.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依照行政区划设立,如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它们负责在各自辖区内行使审判权。2.而专门人民法院则是根据特定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设立的审判机关,它们与地方人民法院在组织结构、案件管辖及人员任免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些专门人民法院,如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与地方法院共同构成了我国完整的人民法院体系。二、专门人民法院的特点与类型专门人民法院作为人民法院体系中的一个特殊组成部分,其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它们是按特定的组织或特定范围的案件建立的审判机关,与地方法院依据行政区划设立不同。2.它们管辖的案件具有专门性,受理案件的范围受到特定约束。3.它们的产生及其人员的任免程序也不同于地方法院,如军事法院院长的任命就需由最高人民法院同中央军事委
    2024-07-20
    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我想咨询一下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的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4-09-21
      属于专门人民法院的有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 法院专属管辖案件指的是哪些民事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3-29
      专属管辖。是指由诉讼标的所在地人民法院专门管辖。这种管辖一般是独占的、排他的,是法律规定只有专属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的诉讼。专属管辖包括两种经济纠纷案件: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②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按照地域管辖的法律规定,往往存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对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
    • 民事案件由专属法院管辖的有关规定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案件有: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专属管辖,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人民法院在全国各地可以专属管辖涉外民事案件有哪些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0-28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企业合同纠纷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企业合同纠纷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发生的案件也应由人民法院管辖:一是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遗产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情况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
    • 法院专属管辖包括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08
      下列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