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物业管理条例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5:10:51 271 人看过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对城市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服务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应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的管理形式。

物业部门收取物业费用就应当履行以上自己应当履行的义务。但是物业部门是否应当对用户的财产安全承担责任的,则应当看你和小区之间的物业合同,如果合同约定由物业部门负责小区的安全,同时保证小区的居民财产安全的,那么发生该事件的,物业管理部门就应当承担全部的责任。

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的,物业管理部门对小区的住户的财产安全有一定的保护责任,如果是保护力度不够造成住户损失的,物业部门应当承担责任,但是是全部还是部分则应当具体的分析,如果发生盗窃结果和物业保护力度不够有直接关系的,则物业就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如果是间接关系的,则承担部分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意见
    物业管理条例修改意见和建议业主权利应该是平等的。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有以下规定:(一)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二)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三)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四)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条例》对于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第三十二条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行业诚信管理。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第三十四条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
    2023-07-08
    101人看过
  • 物业费收取管理条例2024年新法规
    关于物业空置费的现行政策则显示:某些地区和城市,国家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若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其拥有的物业经过相当长时间(至少连续六个月以上)仍未面向业主开放居住,或者已经入住但长期处于无人使用状态下的物业,此种情况下,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提交书面文件进行备案。按照相应规定或者双方在签署的服务协议中的约定标准,业主应该支付相应比例的空置物业费,这些费用的具体百分比将会由当地物价局以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进行详细制定。然而,目前尚未有任何关于物业空置费的全国性法律法规,因此,业主仍然需要按照与物业服务企业签署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全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2024-04-29
    202人看过
  • 2016年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哪些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物业管理条例释义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释义】本条规定了建设单位负有不得擅自处分归属于业主共有或者共用的物业部分的义务。物业的共用部
    2023-08-04
    206人看过
  • 物业管理方案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2023-05-04
    392人看过
  • 物业管理条例热点六问
    ——就新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访建设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冯俊来源:人民日报(1)物业管理企业是管理者还是服务者?我国的物业管理,在发展初期带有从房管部门对公房的管理转向对不同产权人行使管理权的痕迹,因而“管理”特征往往被特别强调。而物业管理的产生,其基本动因是业主对物业服务的需求,从本质上说是业主的服务需求与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结合,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是被服务人与服务提供人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是服务者不是管理者。可以说,物业管理本质是服务,是业主行使财产权、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为其提供服务,叫“物业管理”只是约定俗成。(2)业主是否可以不要物业管理?当消费者是否接受服务的行为并不构成对公共利益的威胁时,服务的接受是以消费者自愿为前提的。既然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服务需求者与服务提供者的关系,物业管理企业没有理由将服务强制施于业主,政府也没有理由强制业主接受某种服务。业主的自主权不仅仅体现
    2023-06-05
    279人看过
  • 前期物业管理相关条例
    前期物业管理
    前期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第二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第二十四条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
    2023-04-22
    422人看过
  • 物业管理条例的收费是怎样规定的
    一、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收入的高低直接与其收取标准及业务量大小有关。一般地讲,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越高,则物业管理公司的收入就越高。但是,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一方面要受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制约,不能乱收费;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要受到用户收入水平高低的限制,也要服从优质优价的原则,因此,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的确定要遵从一些原则:第一,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第二,与用户的收入水平相适应。要根据用户的收入水平高低来确定,收费标准过高,用户承受不了,也不容易取得用户的支持,反之,收费标准过低,则物业管理公司赔本服务,这又违背市场规则。第三,优质优价,兼顾各方利益。所提供的服务档次越高,则收费标准越高,特约服务一般比公共服务的收费标准要高,对商业部门的收费比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收费一般要高。第四,微利原则。物业管理服务部分的收入扣除支出略有剩余,否则服务项目越多,工作量
    2023-04-12
    228人看过
  • 房奴的今天和物业管理的明天
    在房地产领域中,任志强可能是一个难得的、说真话的人,他最近的关于年轻人是否有必要买房的言论被一些媒体夸大为“只有高收入者才配买商品房”,进而引发网友们的无数口水,但是,我认为:任志强的观点无懈可击,而且,作为一个房地产市场的卖方,他能勇于抛开这一切去劝告人们不要去买房,就象烟盒上那种警示广告一样,这使他不仅在逻辑上,而且在道德上也无可挑剔,现在所需要做的仅仅是,要把这种思想的闪光点延续起来,替任志强把话说完。无论如何,任志强这些言论的背景,包括《蜗居》所反映的社会现实,是当前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扭曲,有时候,中国人购房并不是出于投资或者投机,仅仅是所谓的“刚性需求”,人们模仿别人的行为,尤其是那些流行的或者看上去产生高收益的行为,财力较弱的人去买房,有很多诱因:Ⅰ认识上的原因:攀比和被宣传误导;Ⅱ经济上的原因:高通货膨胀预期和超低利率挤压人们享受取得贷款的得益感;Ⅲ社会上的原因:房子成为找到对
    2023-06-10
    241人看过
  •  了解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的最佳途径是什么?
    本文规定了物业管理活动的范围、定义、原则、监督管理部门以及业主的权利和义务等。目的是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为了物业管理活动的规范,保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第四条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业主大会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
    2023-11-24
    112人看过
  • 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本的内容是什么?
    现在很多小区都有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可以对小区的卫生、安全起到一定的保障作用,和业主既和谐又矛盾的存在着,为了更好对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解决小区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矛盾,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本,对物业管理存在疑问的都可以参考一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最新版本的内容。最新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新建住宅区和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原有住宅区,应当实行物业管理。配套设施不全的原有住宅区,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整治,逐步创造条件,实行物业管理。配套设施比较齐全的大厦、工业区等其他物业,推行物业管理。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省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市、县(市、区)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
    2024-01-15
    467人看过
  • 2024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哪一年实行?
    一、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哪一年实行?《物业管理条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修订的,为的是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而制定的法律条例。由国务院于2007年8月26日发布,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共7章70条。《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6号,已经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2016年3月1日施行。根据决定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删去《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一条。《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98号)于2018年3月19日通过,并于2018年4月4日公布实施。《决定》附件1第九条对《物业管理条例》的修改内容主要为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增加了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的有关内容。本次修改涉及第二十四条、第三十
    2024-01-26
    293人看过
  • 2023年《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交房之日起交物业费新房业主究竟啥时开始交物业费?还没交房开发商就要求收物业费合理吗?2011年1月,《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其中对于“交房后未入住的,头一年物业费可打7折”的规定,曾引发广泛关注。记者看到,该条例明确规定,房屋自交付之日起,业主应当交纳物业费。已竣工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房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费究竟该收多高?条例规定,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如果放开应考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同时建立补贴机制;非保障性住房物业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此外,针对个别小区物业代收水电费“加价”现象,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收取报酬。被解聘的物业拒不撤出的,房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撤出,业委会可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住宅及底层拒开餐馆业主因特殊情况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经
    2023-05-05
    213人看过
  • 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可起诉按规定,新建小区入住户数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首次交付使用满两年。经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业主大会有权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同意,可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往,不少小区出现业主以各种理由聚焦物业费。《条例》规定,只要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交纳。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被解聘物业拒不撤出可向法院起诉业主大会决定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被解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并与业主委员会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交接手续,并需向新物业移交保管的物业档案等相关资料。未履行告知义务并办理
    2023-05-05
    58人看过
  •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形
    一、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可拒交物业费的情形《在最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在以下8种情况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1、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2、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3、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交纳;4、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5、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6、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7、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8、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交。新《条例》新增规定,物业费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物业服
    2023-04-12
    47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今年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了哪些法律法规?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9-19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
    • 今年陕西省颁布新的物业条例,是否合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5
      你们可以依据新的管理条例,拒绝缴纳公摊。
    • 2016年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有什么新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28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 物业管理车位的管理条例有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31
      停车位管理不属于物业法规的管理范围,也没有全国性的管理制度。一般各个地区都会制定本地区的机动车管理办法,如《北京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这个需要查询本地区相关政策。
    • 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用房的规定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4-04-21
      物业管理条例关于物业用房的规定如下:1、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最少不低于五十平方米;2、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3、建设单位提供的物业管理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能够独立使用的房屋,并具备水、电等基本使用功能;4、物业管理用房归全体业主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