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侵权被告免责的情况有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7 15:22:03 181 人看过

环境污染侵权被告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3种情形:

1、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仅包括不可抗力中的自然原因,政治原因等不包含在内。

2、受害人故意造成环境污染的,责任自负。

3、第三人导致的环境污染,由第三人承担。

一、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有哪些?

合同违约的免责事由有:

1、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自然灾害;

2、政府行为是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情形,如果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了禁运法,合同无法履行

3、社会形象异常,一些意外事件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不可抗力虽然是合同的免责理由,但法律很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原因作出具体的列举规定。

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在制定不可抗力条款时,可以列出各种不可抗力原因。

二、租赁房子电器损坏怎么办

1、如果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中包含附属设施维修的条款,此时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约定,可以协商解决。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房屋租赁期间电器损坏的,如果电器是承租人自己的,由承租人自己负责维修,如果是出租人的,应该由出租人承担维修。2、如果确实是自然损坏,由出租人承担维修责任。3、对于房屋附属物的维护由业主这一约定,可以解释为仅维护不修缮,若对方主张包括修缮,可以主张该部分为格式条款,且签定合同是对方未对这一条进行解释。4、如果出租人始终不同意,建议向法院起诉,不过需要注意的时,对于电视机自然损坏这一情形,需要由你举证证明,否则法院是不会认可的。5、如果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列出屋内电器的权责划分,且租客并非是刻意造成家电的损坏,维修费用应该是由房东来承担,即使房屋中介给了一份物品清单也只是尽到了告知义务。房东在租赁合同中可以详细的列出屋内物品的购买时间、使用年限、物品状况,并对物品的损坏责任做明确的约定,并且拍照留底。比如:租赁物的毁损、灭失如果是由出租人自身过错导致的,出租人负责;如果是由承租人的过失造成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向出租人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是由不可归责于任何人的原因(如不可抗力)引起的,由出租人对自身负担财产损失风险。

三、刑法中的无罪过事件包括哪些情形

刑法中的无罪过事件包括:

1、意外事件。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2、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行为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所引起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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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4日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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