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是否基于具体的实际行动进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24 03:29:51 403 人看过

一、侵权行为是否基于具体的实际行动进行

侵权行为是基于具体的实际行动进行的。

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因此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

侵权行为主要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

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这些:

1.发生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

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

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

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三、侵权行为的赔偿纠纷诉讼时效

侵权纠纷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侵权纠纷赔偿诉讼时效,一般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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