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是否会损害企业承租人的利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1 19:15:12 80 人看过

企业作为被拆迁人时,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等;停产停业损失(实际经营损失,及可预期经营损失)和拆迁补偿费用(搬迁所产生的各种费用)。但是如果企业并非建筑物所有权人,则对应的拆迁补偿对象不是企业。

企业承租人在拆迁时能否获得拆迁补偿

基本案件事实:

B企业是位于北京市的一家企业,自2000年开始租赁了北京市A公司的土地,并在土地上自行出资建造了房屋,用于经营。

2010年,A公司的土地房屋均被征收;2015年,征收决定生效后,包括A公司在内的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和配套设施的补偿费、人员安置费、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等全部支付给了A公司。

B公司多次要求A公司将自己应得利益返还,但该A公司对此均不予认可。

后B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A公司返还不当得利的赔偿款。

法院依据房屋的建设投入情况、双方的过错、房屋使用情况及合同履行期限等情况,认定A公司获得的赔偿款有一部分是不当得利,该部分赔偿应当属于B公司所有,故经过法院一审、二审法院依法审理,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B公司合理合法的损失(包括附属物重置成新价、房屋重置成新价、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款、搬家补助费及拆除费等)

虽然B公司是土地承租人,但房屋却由其投资建造,在房屋拆迁款项的分配上理应占据有利地位。

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为房屋所有权人,但承租人作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主体,拆迁将对承租人的生产生活带来重大影响,房屋拆迁补偿款中有针对搬迁、停产停业、装饰装修等专项细化补偿。

在房屋所有权人与承租人就该部分款项未进行明确约定,双方就此产生纠纷时,如何确认款项的归属,理论及实践中均存在很大争议。

此时应根据各款项补偿对象及行为的不同,分别予以确定。

例如针对房屋装饰装修补偿款而言,如果被拆迁房屋的装饰装修是承租人取得出租人同意情况下进行的,在租赁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未对装饰装修遇拆迁时的归属予以明确约定时,原则上应归承租人所有。

再比如就房屋搬迁费来讲,因承租人实际占有使用房屋,需要进行搬迁的亦是承租人,故而此项补偿原则上亦属于承租人。

如承租的房屋用于经营,承租人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缴纳了相应的税款,因该承租房屋拆迁产生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也应当归属承租人所有。

在拆迁案件中,承租人如果知道拆迁事宜之后,建议最好与出租人一起与拆迁方沟通协调,并对双方各自应当获得的赔偿款予以签字确认,避免因出租人独自签订后,双方又发生纠纷,或者出租人获得的补偿款较少与承租人实际应当获得的赔偿相差很远,造成很多的诉累。

如果承租人不知道拆迁事情,在出租人单独获得全部赔偿款后,此时承租人需要通过民事诉讼来争取自己的利益,起诉的法律依据是租赁合同还是不当得利,此处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予以确定,适用不同的法律关系争取的最后赔偿金额是不一样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1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履行期限相关文章
  • 如何在企业拆迁中平衡租户和拆迁方的利益
    企业拆迁租户赔偿。租户虽不是房屋所有权人,但在租户使用房屋期间,房屋被拆迁,造成租户损失的,租户有权获得赔偿。租户可以取得的拆迁利益是,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等的拆迁利益。拆迁是政府为了公共利益等作出征收决定后的举措,不论是租户还是企业,被拆迁后都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赔偿包括以下内容: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对租户怎么赔偿是合法的?如在合同期限内,根据合同约定,主张房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一般需要赔偿租户1-3月的房租。租房拆迁租户可以拿到一定赔偿,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房屋因为政府公共利益所需被征收拆迁的,作为房东要提前告知租客。等拿到拆迁款后,对给租户带来的损失给予合理的赔偿。租户对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的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处理。1、首先是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是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
    2023-07-01
    132人看过
  • 房屋拆迁中从事商业活动的承租人利益
    根据现行拆迁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加上自己多年来办理拆迁案件的司法实践经验,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作为正在从事拆迁活动的承租人,可以主张一下几方面的权利:1、停产停业综合补偿费;2、搬家费;3、广告牌费;4、空调、电话移机费;5、装修、添附物补偿费;6、根据现行拆迁法律法规和拆迁政策,加上自己多年来办理拆迁案件的司法实践经验,在房屋拆迁过程中,作为正在从事拆迁活动的承租人,可以主张一下几方面的权利:1、停产停业综合补偿费;2、搬家费;3、广告牌费;4、空调、电话移机费;5、装修、添附物补偿费;6、工程配合奖7、其他合理要求等
    2023-06-08
    379人看过
  • 法人是否是企业拆迁的直接受益者
    企业拆迁法人不是直接受益者。企业拆迁的最终受益者是公司股东。股东按照持有的股份,对拆迁款进行分配。法人仅仅是公司,为了对外代表公司而设立的职位。法人并不对企业拥有所有权,真正控制企业发展的是公司的股东,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的重要事项。股东通过分红等方式获得公司的盈利。法人企业与非法人企业的区别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法人企业是指取得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包括:公司制企业(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制法人企业(为历史遗留问题,多为尚未转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相对于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的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等),法人企业能够以企业自己的名义独立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也就是说,法
    2023-07-01
    178人看过
  • 动迁公租房承租人的权利,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是否有补偿
    动迁公租房承租人的权利有,与拆迁人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有补偿,补偿项目是临时安置的补偿。一、动迁公租房承租人的权利动迁公租房承租人的权利如下:1.在拆迁租赁房屋时,有权利要求出租人与拆迁人之间签订产权调换拆迁协议;2.在拆迁人与产权人之间签订的拆迁协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有关拆迁协议无效;3.就拆迁补偿事宜与出租人、拆迁人进行协商并签订拆迁协议;4.对经协商不能达成拆迁协议的事宜,可以请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5.对拆迁裁决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6.对拆迁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7.对拆迁人未能依照法律规定拆迁的,承租人有权利要求拆迁主管部门依法处理;8.对强制拆迁的决定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9.其他承租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二、公租房拆迁承租人是否有补
    2023-06-05
    136人看过
  • 承租企业拆迁:谁是弱者?
    不是弱者的一方。拆迁时,合法租赁企业有权选择拆迁安置方式,还可以获得下列补偿为搬迁资产的补偿,企业搬迁必然涉及到机器设备的损失,这些损失可能是因为机器无法搬迁或搬迁过程中发生的损坏等,对租赁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进行补偿,应当给予租赁企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是拆迁补偿中最重要的部分。然而每个地区通常是不同的。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具体数额主要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受益情况、停产停业年限等因素确定。拆迁成本补偿,拆迁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停工和运输成本,这些成本是拆迁方必须补偿给承租企业的。企业承租土地遭遇拆迁,想要争取征地补偿要怎么做取得国有土地建设用地的企业基于其地上权利,在土地被征收时可以获得征地补偿,这是大家都知道的。那么对于仅仅是土地或厂房的承租人的企业,在面临土地征收动迁时,能否获得补偿?具体落实补偿金额又能拿到多少?其厂房如果有自建的部分,对于补偿又会有多大影响?这里,我们以一
    2023-07-01
    115人看过
  • 拆迁的营业损失有没有承租人的
    一、拆迁的营业损失有没有承租人的拆迁时补偿承租人是需要与出租人协商解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商铺拆迁,租户就一定会有赔偿的,对于给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承租人是可以要求出租者承担赔偿责任的。任何地方进行拆迁,都要将拆迁补偿办法进行公示。对于拆迁中的装修费补偿,承租人是能够得到一部分的,拆迁办应与房东或承租人商量装修补偿费,双方进行评估,评估下来,应得多少就是多少,而且承租人当初装修的花费,也应得到相应的补偿。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的租赁协议怎么履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
    2023-05-06
    52人看过
  • 承租人是否有权利将拆迁人起诉?
    (一)征收的房屋被拆迁时,承租人有相应经济补偿,如果因征收补偿产生争议的,可以起诉房屋拆迁补偿。(二)第三百二十七条【用益物权人因征收、征用有权获得补偿】因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收、征用致使用益物权消灭或者影响用益物权行使的,用益物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没有被告可以起诉继承吗没有被告不可以起诉继承,但办理继承事宜完全没有问题。建议通过公证办理继承事宜,上述情况下没有明确的被告,公证文书的效力虽然不及法院文书,但也不失为一种方法。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2023-07-02
    416人看过
  • 如何保障承租人和同住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发生纠纷首先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合同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交付租赁物义务和适租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免责义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租赁人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
    2023-07-04
    281人看过
  • 商业承租拆迁时是否直接补偿承租人
    在拆迁时,对于商品房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也应当进行保护,但这种保护不是直接进行干预,因拆迁引发的民事争议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争议,是主法律关系;而被拆迁人和承租人的争议属于从法律关系,拆迁人应当直接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同时应当妥善解决承租合同的问题。因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协商不妥,造成强制拆迁的不在少数。一般情况下,拆迁人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协商洽谈,并不与承租人进行协商,导致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有些承租人以为只要拒不搬迁,强硬到底,拆迁人就奈何不得,其实,这种作法并不可取。因为如果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人即有权对房屋实施拆迁,如承租人拒不配合,可能会面临强迁。所以,承租人可以直接就承租合同纠纷问题以房屋所有权人为被告,以拆迁人为第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这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冻结拆迁人应当给付的补偿款,拆迁人和拆迁管理部
    2023-08-01
    403人看过
  • 拆迁企业收益是否需要缴税?
    企业拆迁收入是需要缴税的。与企业拆迁补偿款中有联系的税种主要包括三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因为拆迁所得的补偿款应纳入企业所得收入中,所以其中企业所得税是需要缴纳的,但是土地增值税是不需要缴纳的。此搬迁补偿收入也可以暂不缴纳印花税。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股东分红需要缴税吗股东分红在一般情况下是需要缴税的,仅非居民个人非中国境内所得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工资所得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一)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二)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
    2023-07-01
    477人看过
  • 沿街房拆迁,承租人能否主张停业损失
    拆迁沿街房承租人能主张停业损失,即向明令禁止或限制其正常营业的拆迁人主张损失,还可以一并主张补偿承租人替代土地的租金价差损失、地上物即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损失、搬迁费用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等。沿街房拆迁,承租人能否主张停业损失的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
    2022-06-25
    493人看过
  • 暴力拆迁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哪些利益
    暴力拆迁侵害了被拆迁人什么样的利益?一、财产损失?我国基本法《宪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不得侵犯公民合法的私人财产”,暴力拆迁显然是对公民财产权的侵犯。除了破坏地面附着物、掩埋物品等直接损失外,还导致一些间接损失,如暴力拆迁商铺导致商铺失去经营能力。拆迁方为了达到拆除房屋的目的,强行控制被拆迁人的人身自由,不顾被拆迁人的人身安全强行拆除,甚至殴打被拆迁人。一般来说,暴力拆迁会给被拆迁人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被拆迁人遭遇暴力拆迁时,应避免重击。他们必须报警并保留警报的证据。当他们能开枪的时候,他们必须开枪打死那些指挥暴力拆迁的人,为以后的维权做准备。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拆迁前应当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
    2023-05-08
    454人看过
  • 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
    一、企业是否有强制拆迁的权利企业是没有强制拆迁权利的。被征收人不愿意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不执行征收补偿决定的,征收部门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一般只有法院有强制拆迁的权利。《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
    2023-06-17
    469人看过
  • 承租人侵占了拆迁利益要承担什么赔偿
    承租人侵占了拆迁利益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投诉未能解决纠纷的,应以租赁合同中指定的仲裁机构作为第三方进行仲裁;对仲裁结果仍不满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私企股东侵占股东利益的处理私企股东侵占股东利益,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公司可以召开股东会议依法决定处置办法,也可向法院起诉股东损害公司利益的,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召开股东会议依法决定处置办法,也可向法院起诉。股东如果认为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3-07-27
    220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更多>

    #合同履行期限
    相关咨询
    • 什么叫损害企业利益?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15
      《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依据上述规定,损害
    • 拆迁中对承租人有利益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3
      本来你可以全部获得拆迁利益.现在你失去了可以说大部分利益.因为根据拆迁的相关规定开发商只与房屋的承租人发生合同关系,那你就会被排斥,得到少部分利益,可以说你的处景不妙.现在你可以与你叔叔先商量,希望他在得到了利益后,是否能搬出,承租人一定要变更为你,如果不同意你完全可以起诉他,让他回他的经济适用房,这叫先礼后兵.关于你是否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你可以查一下,当地的申请标准.
    • 企业破产损害债权人利益会有哪些后果?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4-23
      企业破产过程中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表现: 一、债权人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权利难以行使。 据调查,大多数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提起,企业破产由债权人申请的不到10%,其他全是由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同企业领导秘密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的。由于对债务人经营情况难以全面了解,破产法对资不抵债企业破产的时间界限也未规定,即对企业负债多少或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多久后应强制其破产没有作出规定,这就使已达破产边缘的企业在债权人因客观
    • 沿街房拆迁,承租人能否主张停业损失??
      辽宁在线咨询 2023-11-04
      沿街房拆迁,承租人能主张停业损失的,因为在我们国家对于拆迁的房屋本的原则就是弥补他的损失,而沿街的房屋他如果是属于商业房的话,那么其中就会涉及到一个停产所造成的营业损失,因此是可以向拆迁方来进行一个方关费用的主张的。
    • 商业承租拆迁时是否直接补偿承租人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19
      在拆迁时,对于商品房的承租人,其合法权益也应当进行保护,但这种保护不是直接进行干预,因拆迁引发的民事争议是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的争议,是主法律关系;而被拆迁人和承租人的争议属于从法律关系,拆迁人应当直接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被拆迁人同时应当妥善解决承租合同的问题。因被拆迁人与承租人协商不妥,造成强制拆迁的不在少数。 一般情况下,拆迁人直接与房屋所有权人进行协商洽谈,并不与承租人进行协商,导致承租人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