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安徽省发布文号:皖政[2003]6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近年来,我省企业上市工作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股票发行数量和融资额不断增加,上市公司对地区经济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显现,同时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也日趋活跃。为规范和加强我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的指导和协调由于多种原因,我省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分化,大部分上市公司运营平稳、业绩良好,少数上市公司举步维艰甚至出现亏损。加大力度推动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已成当务之急。但由于缺乏有序的组织和综合协调指导,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包括国有股权转让等出现多头操作、缺少专业审核把关等问题,影响了我省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应有效益的发挥。为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上市公司资源,合理调整全省生产力布局,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尤其是控股权转让的指导和协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市场规则,帮助上市公司通过置换、剥离不良资产等方式,增强其盈利能力,激活其再融资功能,促进上市公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拓展新的发展领域,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二、完善程序,规范审核,确保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有序操作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主要指上市公司国有股持股单位直接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或上市公司国有股持股单位因产权变动造成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的间接转让。全省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和国有股权转让工作,由省上指办牵头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各相关主管部门原有职责分工不变,按国有资产权属关系由产权主管单位具体负责。在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出台以前,我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审核工作包括受让对象资质的审核,继续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国有股持股单位产权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性质变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2]947号)和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国家外经贸部2003年第3号令)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第19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为进一步利用好我省上市公司的“壳资源”,继续发挥上市公司对地区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我省上市公司在选择国有股权特别是国有控股权受让对象时,应遵循“同等条件下,省内企业优先,符合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和资源优化配置的优先,综合实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企业优先”的原则。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已初步确定受让对象的,须事先主动与省上指办等省直有关部门通气协商。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持股单位与受让方签署有关股权转让、股权托管等协议文本前,应提前15天将有关协议草案等材料报省政府,由省政府委派省上指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省上指办要切实担负起协调指导责任,牵头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对战略投资者的引进、受让方的资质、资产重组方案等进行研究和论证,并充分征求各有关方面(包括上市公司所在地政府、有关中介机构等)的意见,提出处理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有关上市公司方可与受让方签署有关股权转让协议。在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过程中,各有关方面应大力支持,加强配合。既要遵循市场规则,不搞地方保护主义,又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壳资源”,切实做好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工作。安徽省人民政府二○○三年九月三日
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市值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发行股票的股票总价值,其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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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徽省人民政府陪产假是多少天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31.一般法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十五天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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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著作权商标权转让相关规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1您咨询的问题,如果是欠条,则诉讼时效为2年,可能已经过期了。如果是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时间的,则诉讼时效为20年。我是安徽省安庆市程玉伟律师,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由撰稿人、第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高端法律服务项目组组长、PPP项目经理、中国注册投融资风险管理师、中国总裁律师、中国剧作家协会会员、安徽电视台《法治时空》栏目特邀维权律师、安庆市十佳公益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与丰富的办案实践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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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山西在线咨询 2022-04-09关于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的解答如下:第一条为规范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行为,推动国有资源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损失,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关机构、部门、事业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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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上市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11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股权转让规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