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居住权是否可以出租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30 19:53:29 368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居住权是否可以出租

民法典中居住权是不可以出租,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原则上该设立居住权的房屋是不能出租的,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除外,如果当事人约定可以由居住权人出租房屋,则其有该项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拥有户籍是否等同拥有居住权

拥有户籍并不等同于拥有居住权。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在我国户口并不等于居住权,户口仅指一人的户籍归属地。与是否有居住权没有必然联系。而且是否落在该户,也是由于户口上的人本身自然生成或经申请同意加入的,因此是否有居住权这一点本身是没联系。

三、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居住权人的义务主要有:

1.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2.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3.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4.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5.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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