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听证会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6 12:20:17 409 人看过

公司成功上市需要满足多个条件,包括连续三年盈利且累计盈利额超过三千万、连续两年盈利且累计盈利额不低于一千万元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连续三年的营业收入需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五千万元且近两年的营收增长率都不低于30%、近三年的经营性现金净流人量累计达五千万元或发行前净资产不低于两千万元或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三千万等。

在我国,公司若要成功上市,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1.在主板市场上市,公司需满足连续三年盈利,且累计盈利额需超过三千万;在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需满足连续两年盈利,且累计盈利额不低于一千万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五百万元。2、在主板市场上市,公司累计三年的营业收入需要超过3亿元人民币;在创业板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不低于五千万元,且近两年的营收增长率都不低于30%。3、在主板市场上市,要求上市公司近三年的经营性现金净流人量累计达五千万元;在创业板上市则不对公司的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做出具体规定。4、在主板市场上市,要去公司的净资本以及股本总额在发行前不低于三千万元;在创业板上市,要求公司发行前的净资产不低于两千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三千万。

经 营 性 现 金 净 流 要 求

经营性现金净流要求是企业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用于支付经营性支出、偿还债务以及进行投资等。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要求应当不少于人民币十万元。

然而,这一要求并非一成不变。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要求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风险、业务规模和现金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对于确有困难的公司,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方式增加经营性现金净流。

另外,《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也明确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一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经营性现金净流情况,并对现金流量表作相应披露。对于现金流量表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董事会在财务报告中作出说明。

总之,经营性现金净流要求是企业进行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基础,对保证企业正常运营至关重要。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通过合理的融资手段和财务报表披露来满足这一要求。

经营性现金净流是企业成功上市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之一。然而,这一要求并非一成不变,可以根据公司的经营风险、业务规模和现金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调整。公司也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贷款、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方式增加经营性现金净流。此外,公司还应在每一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经营性现金净流情况,并对现金流量表作相应披露。投资者有权要求公司董事会在财务报告中作出说明,确保现金流量表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四十八条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的决定安排政府债券上市交易。

第四十九条

申请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上市交易,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适用于上市保荐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9日 00: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融资相关文章
  • 听证会的作用和意义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
    2023-07-06
    51人看过
  • 环保听证会什么作用
    法律综合知识
    环保听证的作用有:1.公众参与:为公众提供参与环境决策过程的平等机会;2.信息交流:各方可以就环境事务交流信息、共享知识和经验;3.意见收集:收集各方对环境问题的意见、看法;4.决策透明性:使公众能够了解和评估决策的依据和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2024-04-24
    397人看过
  • 听证会上的异议程序
    先启动该听证会程序的异议人或者其代理人等宣读异议书、被异议人或其代理人宣读答辩书或作简要答辩;举证(含证人作证,下同),一般是一事一证或者分类举证,然后请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代理人质证,最后请被执行人或者其代理人质证,即:一事一证、一证一质、一质一辨、一辨一清、一清一认。接着依序由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举证,要求与上述相同,直到举证程序完毕。质证中允许进行简要辩论;举证程序结束后,执行长宣布进入辩论程序。各方当事人发言顺序与上面相同;辩论程序结束后,合议庭应即进行评议,一般应在十五日内评议并作出书面裁决。认为执行异议不成立的,予以驳回,并阐述具体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异议成立后,报经院长批准,分别作出中止执行标的物及解除,撤销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的书面裁定,并送达有关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普通程序吗执行异议之诉是普通程序。执行异议之诉,是指当事人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实体权利存有争议,请求执行法院解决争议
    2023-07-22
    240人看过
  • 听证会听证员应几人
    一、听证会听证员应几人听证会一般应由一名听证员组织;必要时,可以由三或五名听证员组织。听证员由主管部门指定。听证设听证主持人,在听证员中产生;但须是听证机构或者经办机构的有关负责人。记录员由听证主持人指定,具体承担听证准备和听证记录工作。拟听证事项的具体经办人员,不得作为听证员和记录员;但可以由经办机构办理听证事务的除外。二、组织听证会的目的是什么1.通过鉴定人或专家就有关问题的提问和了解,进一步澄清事实;2.通过对鉴定有关问题的说明和沟通,使当事人和鉴定人增加理解和互信;3.承办法官主持或参与听证会,法官和鉴定人就有关问题进行直接沟通,可以使法官和鉴定人对案件有一个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4.因为鉴定过程更加透明、公开,诉讼当事人普遍参与,所以经过听证程序作出的鉴定意见更加容易被司法人员和诉讼当事人所理解和接受。三、听证会举行程序是什么听证会举行程序如下:1.根据执法调查人员处罚建议,确定
    2023-06-06
    495人看过
  • 申请推迟听证会的原因是什么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审理:(1)当事人和其他必须到庭的诉讼参与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2)当事人申请临时回避的;(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的(4)其他应延期的情况如果你的个人理由是合理和合法的,你可以将第(4)点作为推迟听证的理由。你只需写一份延期审理的申请,提交给负责审理案件的民事法院法官,并决定是否延期开庭申请延期开庭的理由一申请延期开庭申请延期开庭申请人:赵军,男,1971年5月28日出生,汉族,住在光明街108号27排20号,无极县请求事项:请求贵院暂缓审理申请人与梁*张、郑宇交通事故纠纷案:申请人与梁*张、郑宇交通事故纠纷案。贵法院定于2011年7月27日上午举行听证会。申请人因出差无法在听证会期间返回工作岗位。为保护申请人的出庭和参加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兹恳请贵院推迟本案的审理日期无极县人民法院
    2023-05-07
    453人看过
  • 市民也可参加听证会吗
    如果你对信访结果不满意,那么请不要在信访调解书上签字,可以申请听证。据《重庆市信访听证办法(试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书面听证申请,申请书应载明申请听证的事由、证据及要求。另外,集体信访听证,选派不超过5人的代表参加听证。据悉,听证必须公开举行,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专家、学者、新闻记者、法律工作者和其他社会人士参加,而且听证人数必须为单数,不得少于3人,市民可旁听。据《重庆市信访事项三级意见终结认定办法(试行)》,我市实行信访三级意见终结认定制度,即一个信访事项经过初级处理后,可以申请复查,复查后还可以申请复核,如果三道程序都走完了,复核意见就是最终认定的意见,此后,各级行政机关和信访工作机构将不再受理这个信访。信访可委托代理人参加吗打官司可以请律师,信访也不一定要“单兵上阵”。《重庆市信访调解办法(试行)》规定,信访人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与信访
    2023-04-29
    273人看过
  • 听证会是审判吗
    刑事诉讼法
    听证会是否属于法庭听证会?》首次规定,法官可以将控辩双方召集到法庭,听取对程序性问题的意见,学术界认为这是程序性争议庭前听证程序的原型。审前听证程序的性质与审判程序相似,但由于审判对象的不同,也有其独特的特点。在中国现阶段,法官在审判阶段以行政方式处理程序性纠纷。这一方法的缺陷也导致了新刑事诉讼法庭前听证程序的初步确立,但具体实施细则有待完善。听证:它是法院审判程序的核心阶段。审判程序可分为审前准备、庭审(即审判)、生效判决执行等基本阶段。听证会的结果就是判决(即判决或裁定)。法院作出的判决符合生效条件后即为生效判决,生效判决进入执行程序执行
    2023-05-07
    423人看过
  •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有哪些程序
    一、听证会是什么意思?具体来说,凡是在听证会上提出的意见,决策者必须在最后裁决中作出回应,否则相关行为可能因此而无效。在美国行政法上,正式的听证通常会有抽签选定的对立双方,由行政机关指派一名行政法官主持,听证完全克隆法庭辩论,双方不仅发表意见,还会提出自己的证人和文件来支持自己的观点。最后行政法官必须像法院审判一样做出最后的裁决,裁决必须详尽地回应双方的观点,否则在司法审查中该裁决可能因程序问题而被判无效。二、听证会有哪些程序?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1)听证会前首先由书记员清点核实申请人、案件调查人及其他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及其身份的真实性。(2)书记员宣布听证会纪律、听证参加人的权利义务,报告主持人听证会可以开始。(3)听证主持人介绍听证主持人、书记员的身份资格,并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听证主持人回避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宣布暂停听证,报请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是否回避;申请听证员、
    2023-04-17
    383人看过
  • 行政拘留是否需要告知听证,听证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一、行政拘留是否需要告知听证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进行行政拘留的时候是需要告知被处罚人和家属的。在行政处罚中,对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可以申请听证,而行政拘留并不属于听证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
    2023-04-19
    94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听证会的听证人是谁
    行政处罚的听证会的听证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行政处罚听证人员组成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其中主持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举行听证时,调查人
    2024-04-28
    320人看过
  • 法官旁听医疗过错鉴定听证会的规定是什么
    听证会由办案的司法鉴定人主持。医患双方都要到场,提交书面材料并充分陈述各自主张。听证会一般情况下只举行一次。听证会后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是医疗纠纷案件中最主要的证据。因为一般情况下法官不允许重新鉴定,所以,参加并准备好听证会内容,是当事人参与决定司法鉴定意见的几乎唯一的机会。是否具备撰写听证词及参加听证会的能力,也是衡量律师是否具备办理医疗纠纷案件能力的最主要标准。法院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会将鉴定材料移送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接到鉴定材料后通过审查决定是否受理。鉴定机构决定受理后,在鉴定前会组织医患双方听证会,由医患双方提交材料陈述各自意见。根据相关规定,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则上应当举行听证会,除非人民法院不主张举行。医疗过错鉴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案件的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应患者任何一方的申请,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
    2023-03-20
    58人看过
  • 信访开听证会什么意思
    行政处罚决定
    信访听证是一个行之有效的信访工作制度,对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信访听证有利于信访人与信访事项办理机关的交流和沟通。实行信访听证,为信访群众和信访事项办理机关搭建了一个平等的对话平台,当事双方均有平等陈述的机会,让对方了解自己的难处和需求,是是非非全部摆在桌面上,由第三方依法评议、答疑、使是非越辨越明,道理越辨越清。信访听证会结果有法律效力吗有。依法举行的听证会是法律规定的,当然有法律效力。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的重要一环,在这过程中,相对人有可能提出很多案件承办人事先没有注意的事实和理由,同时,双方也对行政处罚所依据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进行辩论与质证,这对于查明事实,保证登记管理机关准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信访条例》第一条为了保持各级人民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制定本条例
    2023-07-22
    424人看过
  • 什么负责听证会的记录
    一、什么负责听证会的记录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旁听人等。听证主持人由听证机关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听证记录人由听证机关指派;决策发言人由决策机关有关负责人担任;听证监察人由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指派;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听证机关举行听证会应当接受新闻媒体监督。二、什么是行政听证会行政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做出重大的、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和质证,然后根据双方质证、核实的材料做出行政决定的一种程序。行政听证程序的目的在于弄清事实、发现真相,给予当事人就重要的事实表现意见的机会。其本质便是公民运用法定权利抵抗行政机关可能的不当行政行为,缩小公民这类弱势群体与行政机关之间地位不平等所造成的巨大反差。三、行政听证的手续1、听证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听证告知书之日起
    2023-06-06
    58人看过
  • 听证会后什么时间裁定
    一、听证会的一般概念听证会分为三类,一类是行政机关的听证会,其含义为行政机关在作出有关行政决定之前,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申辩、质证的程序;一类是法院的听证会,其含义为法院为了查清事实,公正审判,听取案件相关人的陈述、质证的程序;最后一类为立法听证,一般不会出现。二、听证会的流程(1)作出举行听证会的决定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是否要报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批准,这里没有明确的规定,需按照各部门的具体规定。(2)听证公告公告中应明确写出时间、地点、目的等等,以及听证事项和与了之有关的必要的背景资料介绍,并且介绍所包含的信息应当足以使公众判断听证事项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总体而言就是应对听证事项的介绍应当较为详细,使公众知道听证事项的问题所在,了解公众的真实意见。听证公告的发布方式就是尽可能让最多的人知道或让尽可能多的相关人知道听证会召开的有关情况。(3)听证陈述人的确定按照公正、合理、平
    2023-06-03
    46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融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股东有意愿让出部分股权,通过股权增资的形式获得资金的融资方式。股权的融资方式决定了其广泛性可以用于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 公司融资分为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和其他融资,股权融资包括发行股票,配股,债转股等... 更多>

    #股权融资
    相关咨询
    • 法律上什么是听证的文件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4-07
      1:执行听证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及第三人等围绕被执行人有无执行能力及执行异议进行举证、质证,查明执行案件的有关事实,确定能否执行及如何执行等问题,以便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或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决定相应的执行方案的活动。 2:六大原则 1)依法听证原则 2)公开、公正听证原则 3)效率与公平原则 4)听证独立原则 5)相对人
    • 证人不得旁听行政复议听证会的规定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9
      证人不得旁听行政复议听证会是为了保障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8条规定,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 听证会的听证会的制度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30
      属于行政程序的基本制度,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以非本案调查人为主持人,以准司法方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申辩的制度。
    • 什么是国土资源听证,哪些情况下会召开听证会,听证程序的内容如何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5
      国土资源听证,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作出影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决策和决定前,向其告知作出决策和决定的理由和听证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由此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表达意见、提供证据、进行申辩和质证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一系列规范程序所构成的法律制度。《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了依职权听证的范围分为两种情况: 一是必须组织听证的事项,是指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行政行为属于《国
    • 听证程序是怎么回事?听证内容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3
      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