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包括分期利息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8 18:31:08 87 人看过

主债务包括利息。主债务包括本金和利息。

主债务是相对于抵押、担保、质押等债务说的,因为后面的这些权利是基于原来的债务产生的,是对主债务设定的担保。

一、未登记的动产抵押合同效力如何

以不动产为抵押物担保债务的,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后生效,所以不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在实践中当抵押物是由第三人提供时,第三人应当重点考虑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明确的情况下,抵押人可以清楚地预见到自己提供的财产上的抵押权存续的期限,并据此对抵押财产作预期的安排,抵押人才能从事为债务人提供抵押担保这种有相当风险的活动。

二、保证人破产债权人能否申报债权

保证人破产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保证债权属于或然债权,在一般保证中对主债务人的财产执行完毕前,或者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前,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责任,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基于此,保证人是否承担保证责任,承担多大的保证责任具有不确定性,这由此决定了保证人破产后,保证债权的申报和受偿程序具有特殊性。

三、怎样能知道担保期过不过

担保期是否已过,需要看担保合同的具体约定处理。

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19: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主债相关文章
  • 债权转让能否包括利息
    包括。原债权人和债务人在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中可约定债权转让利息,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债权人不得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时再另行支付利息。原债权债务人关于利息的约定对受让人继续有效,如果未约定利息,且债权到期,自受让人向债务人催收债务之日起或受让人给予债务人一个履行宽限期,债务人仍不清偿债务的,受让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银行同期借款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3-04-15
    238人看过
  • 破产债权是否包括债权利息
    破产债权包括:破产宣告前的无财产担保债权、以及放弃优先受偿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都被视为破产债权。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也视为破产债权,但未到期的利息应当从中扣除。还包括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的部分,不予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三十条: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破产债权区别于一般的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当事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其他法定原因而享有的一种权利,而破产债权则是以破产企业为对象、特定化了的一般债权;一般债权不受债务人财产状况的限制,而破产债权要受到债务人破产财产的限制。一、别除权与破产程序中存在的其他权利相比具有的特征1.别除权是对破产人之财产行使的权利。这与取回权是针对破产管理人管理下的非破产人财产行使的权利不同。所以,别除权人就担保物受偿时,如有余额应返还破产管理人,用于对全体破产债权人清偿,如不足清偿时,未受
    2023-03-13
    321人看过
  • 主债务里面有没有利息
    主债务是不包括利息的。当事人提供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而主债务与利息、违约金等,是不同种类的债务。一、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哪些内容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物权,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为确保债权实现,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有的物或者权利之上设定的,就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优先受偿的他物权。二、贷款担保怎样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贷款担保的相关法律问题:1、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对保证范围如有约定的其他事项,且该事项合法、合规的,则按照其约定;2、责任:分为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三、民法典上的担保物权有哪些?根据相关法
    2023-03-21
    220人看过
  • 债务转移包括债务承担吗
    一、债务转移包括债务承担吗债务转移包括债务承担,债务转移是债务人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新债务人承担原债务人的责任。同时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债务转移】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二、债务转移后还承担连带责任吗债务转让后担保人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要看担保人是否同意债务转让,如果未经同意转让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未经担保人同意转移债务的法律后果】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六百九十五条【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
    2023-05-03
    461人看过
  • 婚前债务包括个人债务吗
    夫妻之间一般婚前的债务是个人债务,只要该债务是以个人名义借的,并且归个人使用;如果以个人名义借,但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生产经营;或者用双方共同名义借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婚姻期间个人贷款离婚后谁还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一个人名义贷款且所款项没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属于个人债务,离婚后所负债务由个人承担;但是如果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或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仍需双方共同承担。二、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借钱以双方共同名义出具借据,或以双方共同名义进行求借,不管该借款怎么使用(除出借人明知借款是用以诸如赌博、贩毒等非法活动外)即是用于一方个人使用,还是用于双方共同使用,均应认定为共同债务。借时确系以一方个人名义所借,但所借款项确系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经
    2023-03-28
    124人看过
  • 本期到期债务包括什么
    本期到期债务是指长期债务,长期债务到了到期前最后一年从本质上来说也就相当于流动负债了,但是从科目性质来看又属于长期债务,所以单独列示出来--比如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区别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的标准:1、流动负债:短期存款、短期储蓄存款、财政性存款、中央银行借款、同业存放款项、联行存放款项、同业拆入、金融性公司拆入、应解汇款、汇出汇款、委托存款、应付代理证券款、卖出回购证券款、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预提费用、发行短期债券、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其他流动负债2、长期负债:长期存款、长期储蓄存款、保证金、应付转租赁租金、发行长期债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住房周转金、其他长期负债。一、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怎么办1、如果能够协商可尽量协商,无法协商在诉讼时效内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有对方的财产线索可向法院提供申请保全。债权人命
    2023-02-19
    127人看过
  • 民法典中主债务是否包含利息及违约金
    一、民法典中主债务是否包含利息及违约金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利息和违约金是独立于主债务之外的,在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时候,有不同的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债务人在履行主债务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下列顺序履行:(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二)利息;(三)主债务。二、主债务与从债务有什么联系1、主债务与从债务往往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主债务就不发生从债务,没有从债务也就无所谓主债务,从债务对主债务起着担保作用。因此,一般来说,主债务与从债务之间不具有牵连关系。从债务不成立和无效,并不影响主债务的存在和无效。但对此亦应作具体分析。如违约金的债务是双务合同中的从债务,与主债务之间并无对价关系,因此不能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而损害赔偿债务,系双务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后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与主债务之
    2023-04-13
    255人看过
  • 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包括哪些?
    一、信息公开义务主体包括哪些?三类机构负有政府信息公开的义务: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地震局、气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等单位虽然是事业单位,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他们在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信息也应该归入政府信息,这些单位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许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如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行业,他们的工作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群众对政府的评价,这部分
    2023-06-02
    153人看过
  • 同一债权是否包括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
    权利人对同一债权中的部分债权主张权利,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剩余债权,但权利人明确表示放弃剩余债权的情形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2008年8月21日,法释[2008]11号)。我们认为,在同一笔债务分期履行的情形下,由于该债权在合同订立之时即已产生,债权债务主体唯一,债务虽约定分期给付但实质为同一债务,具有唯一性,故只主张某一或者某几期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也应及于剩余债权,但其前提条件是剩余债权已开始起算诉讼时效期间。当然,如有证据证明其不放弃剩余债权的,则部分主张不应对剩余债权具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版,第页。
    2023-06-09
    462人看过
  • 所有权包括债务吗
    一、所有权包括债务吗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一种财产权,所以又称财产所有权。其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所有权是一种最充分的权利,是一种绝对的权利。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司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和物权不同的是,债权是一种典型的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间发生效力,原则上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所有权是物权,所有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所有权是对事权,债权是对人权。二、所有权的特征(一)所有权是绝对权(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三)所有权是最完全的物权。所有权是所有人对于其所有物进行一般的、全面的支配,内
    2023-05-06
    94人看过
  • 公司清算主要包括什么债务
    一、公司清算主要包括什么债务公司清算时需要清偿的债务包括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欠缴税费、各类欠款、应付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
    2023-04-18
    153人看过
  • 债务的利息应该怎样主张
    借贷双方对于利息问题在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无偿借贷的性质。借贷双方约定了利率标准后又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一方逾期还款的利息按照以下情形处理:1、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逾期借款利息有约定的,应从其约定。2、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了约定,对逾期借款利息没有约定的,可以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款违约金。3、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既未对借款期间的利息作出约定,也未对逾期借款利息作出约定,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定期的无息借款,一类是不定期的无息借款。一、合同违约赔偿金具体是怎么算的合同一方违约赔偿金额怎么算,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看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赔偿金标准,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计算就行。二是如果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执行。例如,对于合同当事
    2023-03-04
    389人看过
  • 债务本金利息可以分开起诉吗
    一、债务本金利息可以分开起诉吗债务本金利息可以分开起诉:1、原告将同一笔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前后分别提起诉讼,不能等同于原告在先行提起的本金诉讼时放弃对利息债权的权利。本金和利息虽然同属于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人权利,诉讼当事人和法律关系也是同一的,但不能因此认为分别就本金和利息提起诉讼请求是同一诉讼请求。2、原告将同一合同项下的权利分别起诉,不违反有关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两次诉讼主体虽然相同,但诉讼客体一是本金,另一是利息,利息是本金而产生的利益即孳息,同一贷款合同中利息与本金是完全不同的物,由此派生的两个独立的诉讼请求,是两个可分之诉,对利息的诉讼既可以和本金一起诉讼也可以分开诉讼,原告对本金提起诉讼时并没有明确表示放弃对利息的权利,不能认为由此导致对利息的诉讼时效中断,只要在诉讼时效之内,原告有权对利息另行提起诉讼。二、债务人可以分期偿还支付利息吗利息可以按法院判决的执行,也可以另行商议如
    2023-06-16
    358人看过
  • 向债务人追偿能否主张利息
    欠款如果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合同对利息有约定,则可以以合同为主要依据计算利息,债务可以依此来主张利息;如欠款来源于借款合同,且借款合同没有约定利息,也没有规定还款期限的,需分两种情况:1、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及时还款则不能主张利息借款合同对利息和借款期限均无约定,出借人向借款人主张还款催告的合理期限内,借款人及时偿还了欠款,债权人不能主张利息。2、债权人催告后,债务人后逾期还款,则能够主张利息关于借贷双方如果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应视为借款人无偿占用的规定仅限于“借款期内利息”,但对于逾期利息,并不因为借款期内利息约定条款的有无而决定是否支付。借款期内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没有约定利息,也并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无偿借贷,在出借人催告并给予合理的期限后,借款人仍不归还,则已经构成了迟延履行,需要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即逾期的利息。一、私人借贷不还法律后果有什么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
    2023-03-07
    435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主债
    词条

    主债也是公民民事权利的一项重要内容。法律意义上所讲的债和主债,含义广泛,不能简单地把它理解为欠钱。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主债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主债由此可以简单地表... 更多>

    #主债
    相关咨询
    • 利息包括主债权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29
      主债权是包括利息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和利息。 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担保合同的利息包括主债务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05
      1、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但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主债权包不包括相关利息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2-01
      主债权是包括利息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和利息。 我国法律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 债务纠纷利息包括诉讼费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3
      应按照当地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利息! 迟延履行金的计算公式2007-11-0117:23
    • 保证担保的内容包括利息和债权债务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4
      包括。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需要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做担保人的注意事项: 1、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要想知道贷款人的信誉高低,可以根据自己与贷款人的平时接触来判断。还可以找贷款人有经营业务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