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诉讼条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09:40:06 54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离婚诉讼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自愿且亲自提出离婚诉讼、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等。

离婚诉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双方当事人自愿且亲自提出离婚诉讼;

2.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等。

离婚诉讼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离婚诉讼必须满足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应当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完成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因此,离婚诉讼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夫妻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

离婚诉讼需要满足双方当事人自愿且亲自提出离婚诉讼、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等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应当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完成离婚登记,发放离婚证。因此,离婚诉讼必须满足的条件包括:夫妻双方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以及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定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2日 02: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案件有哪些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诉讼有:1、男方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起诉离婚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向不具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涉及军人的离婚诉讼案件的有关事宜如果非军人方提起离婚诉讼后,经过调解,军人一方同意离婚的并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照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双方夫妻关系即告解除。如果非军人提起诉讼后,非军人一方坚决不放弃离婚的一个诉求,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人民法院一般判决不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
    2023-07-25
    340人看过
  • 诉讼离婚案件指的是哪类案件?
    起诉离婚案件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审判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做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根据庭审情况,应重新调解,调解失败后,应当宣判,离婚诉讼可以在不同的地方,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条件。起诉离婚案件费用是谁承担起诉离婚的案件受理费一般由原告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需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原告在提起诉讼时,可以在判决书中写明,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如果胜诉,费用将由对方承担,如果败诉,那么还是由原告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023-07-03
    70人看过
  • 哪些条件下能诉讼离婚
    法律综合知识
    一、哪些条件下能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需要由一方向对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对方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需要到对方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注意原告提起诉讼的同时要向法院提起起诉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原告起诉后法院会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就会立案受理,法院如果受理了,则原告等待开庭通知参加诉讼即可。法院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
    2024-01-24
    214人看过
  • 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据诉讼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一、诉讼离婚需要哪些证据诉讼离婚的条件有什么监护权是对未成年子女进行监护的权利,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人身监护权具体包括:(1)住所指定权。未成年人不得随意离开监护人指定的住所和居所。此权利由监护人行使。对于精神病人,与此相同。(2)交还请求权。当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被人劫掠、诱骗、拐卖、隐藏时,监护人权享有请求交还被监护人的权利。(3)抚养义务。这一义务源于亲属权的义务,监护人应当为被监护人提供扶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但被监护人有财产的除外。(4)对被监护人监督、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被监护人是精神病患者的,监督的权利义务有特殊的内容,除了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不受侵害外,还负有监督精神病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监督不力,被监护人侵害他人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的,监护人应承担赔偿的义务。财产监护权包括监护人应全面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
    2024-01-09
    270人看过
  • 诉讼离婚对男方有利的条件有哪些
    诉讼离婚对男方有利的条件不是法定的,但男方有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诉讼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诉讼离婚的流程有哪些?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
    2023-03-01
    471人看过
  • 小额诉讼案件有哪些适用条件
    一、对于小额诉讼案件有哪些适用条件1.必须是简单的民事案件,即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具体理解如下:(1)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3)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2.案件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即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3.小额诉讼适用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服务合同等合同为典型的大多数财产纠纷。二、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期限小额纠纷诉讼的一审采取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要在受理案件三个月内审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小额纠纷诉讼的程序有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两种程序审理的期限是不一样的。小额纠纷诉讼的一审采取普通程序审理
    2023-09-23
    243人看过
  • 诉讼案件中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一、诉讼案件中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诉讼案件中财产保全的条件有:1.需要对争议的财产采取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案件必须是给付之诉,即该案的诉讼请求具有财产给付内容。2.将来的生效判决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因素导致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主观因素有,当事人有转移、毁损、隐匿财物的行为或者可能采取这种行为;客观因素主要是诉讼标的物是容易变质、腐烂的物品,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将会造成更大损失。3.诉讼中财产保全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在一审或二审程序中,如果案件尚未审结,就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不得申请财产保全。4.诉讼中财产保全一般应当由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是,人民法院一般很少以职权裁定财产保全,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
    2023-05-24
    75人看过
  • 离婚诉讼案件中离婚条件的确定标准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一、满足什么条件法院才会判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二、家暴法院如何判离婚如有证据证明家庭暴力行为,并确认感情破裂,法院将判处
    2023-02-26
    293人看过
  • 2024怎样提出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离婚,如果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在申请离婚的同时提出。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具体的法院管辖: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
    2023-12-02
    280人看过
  • 2024法定离婚条件有哪些,离婚案件能上诉吗
    法定离婚条件有哪些我国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两种离婚方式,同时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所以如果确实夫妻感情破裂,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或者协议离婚。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与不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如一方违法犯罪被
    2023-12-15
    92人看过
  • 离婚案件诉讼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
    一、离婚案件诉讼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减免(一)法定减交1、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2、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二)酌定减交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司法救助,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减交诉讼费用: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活困难,正在接受社会救济,或者家庭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2、属于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的;3、社会福利机构和救助管理站;4、确实需要减交的其他情形。人民法院准予减交诉讼费用的,减交比例不得低于30%。(三)法定免交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执行费用不由申请人预交。2、离婚案件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中止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四)酌定免交当事二、孩子有先天性疾病影响离婚吗孩子有先天性疾病的不影响离婚。法律规定,孩子不管是否有疾病,
    2024-02-12
    490人看过
  • 判决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
    2023-02-27
    210人看过
  • 自诉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自诉案件立案的条件:1、自诉人符合自诉的主体条件;2、有明确的被告人和具体的诉讼请求;3、案件属于法定的自诉案件的范围;4、被害人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5、受诉人民法院在地域上有管辖权。一、刑事案件立案了可以撤案吗刑事案件立案后是否可以撤案,需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性质进行分析。属于公诉案件的,立案后,是否可以撤案无法由当事人决定,而是由主管机关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职权进行决定。若属于自诉案件,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因此,只有在自诉案件中,可以通过撤回自诉的方式,对被告人的指控进行撤销。二、刑事自诉案的法院不可以轻易立案吗刑事自诉案是不轻易立案的。人民法院对于自诉人起诉的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才会立案。对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立案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2023-03-26
    166人看过
  • 2024诉讼离婚准予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诉讼离婚准予执行的条件有哪些1、诉讼离婚,法院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2、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二、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如何承担1、诉讼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12-22
    18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3-27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
    • 关于诉讼离婚适用的条件有哪些,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有哪些适用条件?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05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诉讼离婚的适用条件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的;
    • 具有诉讼条件的离婚诉讼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2-16
      诉讼离婚适用于: (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 (3)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
    • 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离婚诉讼的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5-27
      《新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
    • 离婚诉讼中有哪些有效的诉讼离婚案件管辖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4
      离婚纠纷移送管辖的情况只有受理起诉的法院发现案件不属于婚纠纷移送管辖。一般当事人对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管辖异议。人民法院发现缺陷不属于法院管辖的,移送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