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责事由能否适用于特殊侵权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19 09:01:26
305 人看过
依据法律法规之规定,此类免责事由涵盖了诸如以下几个方面:
1)受害人自身的过错因素;
2)受害人存在恶意;
3)受第三方行为影响;
4)不可抗拒之力;
5)正当防卫行为;
6)紧急避险行为等等。
尽管法律未能就特殊侵权性质的免责事由作出明确排除,但仍应理解为,免责事由在特殊侵权责任领域内具备适用性。
需要注意的是,若被侵权人对于同一损害事实的产生或加剧负有明显过错者,则侵权责任人可据此情形依法减轻相应的司法责任。
具体到侵权纠纷中,倘若损害结果系由于受害人自身蓄意所致,则侵权行为人无须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凡若损害后果引发于第三方的行为之际,那么该等第三方理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特殊侵权责任下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266人看过
-
特殊侵权责任一般适用什么原则
438人看过
-
法律规定特殊侵权纠纷有哪些免责事由
174人看过
-
特殊侵权责任的种类,特殊侵权归责原则是什么
259人看过
-
特殊侵权责任包括哪些,特殊侵权责任的诉讼有什么
242人看过
-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与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构成
44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无过错责任(特殊侵权行为)免责事由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71)高度危险作业2)污染环境责任3)饲养动物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1)地面施工责任2)建筑物侵权责任高空危险作业免责事由仅一种:受害人故意。若受害人仅有过失,仍由作业人承担责任。受害人的故意,应由作业人负举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环境污染责任免责事由有三种1)发生不可抗力并经污染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未能避免损害发生的2)受害人过错3)第三人过错地面施工责任中若施工人能有效证明自己已尽法定
-
民法考的免责事由特殊的侵权责任规定了哪些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211、免责事由适用于特殊的侵权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免责事由包括:受害人的过错、受害人故意、第三人行为、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律没有明确排除特殊侵权对免责事由的适用,因此,免责事由可以适用于特殊的侵权责任。 2、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3、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4、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什么是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免责意识是什么?湖北在线咨询 2021-10-19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状况是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侵权的免责、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地面施工侵权的免责等。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具体如下: 1、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职务侵权中免责。 2、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 3、高危作业侵权免责,《民法典》规定,从事高危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4、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 5、地面施工引起的侵权免责
-
约定的侵权责任可否作为免责事由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4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不能约定。 根据相关规定,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3、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4、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
-
什么是特殊侵权责任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21特殊侵权责任,又称特殊侵权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依照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依照有关行为、物品、事件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特别规定,民事主体在其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特殊侵权责任不适用民法关于民事责任构成的一般规定,其责任构成不具备侵权责任的全部要素;无过错责任原则一般适用;其责任不限于行为人本人。根据《侵权法》的规定,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