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奖励手段的合理运用,无疑能够激励人们更多地作出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民的事情。不过,为确保行政奖励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保证其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因而需要建立一系列必要的原则和制约机制,使行政奖励实现制度化、法律化、科学化。
一、奖惩条款的设定
为了有力地促进销售代理工作,开发商在代理合同里设有奖励条款,即如果代理商提前售完所代销的物业,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根据提前的时间,设立不同的奖励标准。同样,为了让代理商明确自已的责任,使代理商感到有压力,开发商应在合同里增加惩罚条款,在合同约定的时间里,如果代理商没有售完约定的物业,开发商有权按比例减少代理商的佣金,用这样的机制,可以有效地调动代理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的经济效益和销售成绩挂起钩来。奖惩条款要结合上述代销的任务来设定,这样才能使代理商更加明确自已的责任,这样才是开发商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二、三胎政策已经来了有什么奖励
1.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一: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二: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3.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三:帮扶保障。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4.国家三孩奖励政策四:保障女性合法权益。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成本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养育期间的一系列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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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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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奖励可否行政复议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6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行政奖励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奖励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 2、行政奖励的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行政奖励的对象十分广泛; 4、行政奖励的内容是给予奖励者某些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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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9奖励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根据规定行政奖励是一种现代行政管理方式的产物,它意味着行政并非全部都是强制和命令,也有诱导和鼓励。行政奖励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等具有公权力的主体,行政奖励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标,如果行政机关不给予相对人相应的奖励,既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诚信原则,因此,无论从行为主体、行为目的还是行为后果等各个方面看,行政奖励行为都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纳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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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行政行为属于什么行政复议啊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1关于行政复议这一行政行为属于这问题。《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一、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