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属于什么行政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11:52:57 456 人看过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奖励手段的合理运用,无疑能够激励人们更多地作出有益于社会、有益于国家、有益于人民的事情。不过,为确保行政奖励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就必须保证其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因而需要建立一系列必要的原则和制约机制,使行政奖励实现制度化、法律化、科学化。

一、奖惩条款的设定

为了有力地促进销售代理工作,开发商在代理合同里设有奖励条款,即如果代理商提前售完所代销的物业,应该给予一定的奖励。如根据提前的时间,设立不同的奖励标准。同样,为了让代理商明确自已的责任,使代理商感到有压力,开发商应在合同里增加惩罚条款,在合同约定的时间里,如果代理商没有售完约定的物业,开发商有权按比例减少代理商的佣金,用这样的机制,可以有效地调动代理商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他们的经济效益和销售成绩挂起钩来。奖惩条款要结合上述代销的任务来设定,这样才能使代理商更加明确自已的责任,这样才是开发商保护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

二、三胎政策已经来了有什么奖励

1.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一: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要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二:完善生育休假及保险制度。而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3.国家三孩奖励政策三:帮扶保障。要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好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4.国家三孩奖励政策四:保障女性合法权益。招收聘用女性企事业单位等,会带来成本支出,这其中包括怀孕、生育、养育期间的一系列成本。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独生子女相关文章
  • 举报税收违法行为的奖励政策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税务违法举报案件经查实并依法处理后,根据举报人的贡献大小,按照实际追缴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五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没有应纳税款的,按照实际追缴罚款数额的百分之十以内掌握计发奖金,每案奖金最高数额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对有重大贡献的举报人,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奖金限额可以适当提高。具体奖金数额标准及审批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确定。举报偷税漏税对举报人有影响吗举报偷税漏税对举报人没有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偷税漏税给企业造成后果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处偷税漏税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1、纳税人擅自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簿、记账凭证;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3、经税务机关通知拒不申报或者虚假申报的,不缴纳或者少缴应纳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
    2023-07-13
    369人看过
  • 行政奖励的形式有哪些?
    行政奖励形式其主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发给奖金或奖品;2、通报表扬或通令嘉奖;3、记功;4、授予荣誉称号;5、晋级或晋职;6、法律或者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行政行为。行政给付与行政奖励的区别【行政给付】1、行政给付,是指行政主体对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赋予其一定的物质利益或与物质有关的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2、行政给付的形式有:发放退休金、退职金、失业救济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安置、补助、抚恤、优待、救灾扶贫等。【行政奖励】1、行政奖励是指行政机关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一定贡献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精神奖励的行政行为。2、行政奖励是一种授益的、可以依申请,也可以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3、行政奖励的主体限于行政机关,企业、学校内部及
    2023-07-07
    213人看过
  • 行政奖励具有哪些特征
    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行政奖励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奖励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2、行政奖励的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3、行政奖励的对象十分广泛;4、行政奖励的内容是给予奖励者某些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即物质奖励或精神奖励;5、行政奖励的性质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受奖励者以奖励性权利的一种无力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奖励行为的构成要件有:1、符合法定的奖励条件和标准。它是行政奖励行为的客观要件。2、符合法定的奖励形式。行政奖励应以一定的奖励形式表现出来。3、符合法定的奖励权限。根据法律规范的有关规定,一定的奖励形式只能由一定的行政主体来授予,行政主体不能超越其权限任意决定授予受奖者某种形式的奖励。4、符合法定的奖励程序。实施行政奖励,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否则将影响奖励的效力,且影响到受奖者的法定权益。
    2023-06-11
    499人看过
  • 哪些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许可?哪些不是?
    1、商标注册是不是行政许可?商标注册不是行政许可。但是,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如烟草制品)的商标注册除外。2、预算内投资的审批是不是行政许可?对由政府直接投资和注入资本金方式投资的审批,不是行政许可。对企业申请以贴息、转贷和补助方式使用政府投资的项目的审批,审批结果不影响投资项目本身能否进行的,不是行政许可。3、投资项目的审批与核准是不是行政许可?对企业投资的重大和限制类投资项目的审批,是行政许可。4、以工代赈资金使用的审批是不是行政许可?以工代赈资金的审批,不是行政许可。5、卷烟生产年度计划的审批是不是行政许可?卷烟生产年度计划的审批,不是行政许可。6、食盐专营许可证的统一印制是不是行政许可?盐业主管机构根据食盐专营办法发放食盐专营许可证的行为,是行政许可。食盐专营许可证由国家有关部门统一印制提供给盐业主管机构使用的行为,不是行政许可。7、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的核定是
    2023-06-06
    306人看过
  • 公司法人变更登记属于什么行政行为属于什么
    一、公司法人变更登记属于什么行政行为属于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变更是设立的一个环节和延续,因此,公司登记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行政许可”可以依法撤销。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之规定,撤销公司登记应当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作出撤销公司登记决定的主体应当是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二)利害关係人的请求或有职权的行政机关自已发现错误后,认为应当撤销的登记行为;综上,变更登记属于行政许可范畴。二、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范本注册号____________项目原登记事项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名称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2023-06-09
    497人看过
  • 刑事拘留属于行政行为吗
    一、刑事拘留属于行政行为吗刑事拘留不属于行政行为。行政拘留才属于行政处罚,而刑事拘留属于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二、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什么刑事拘留的条件包括: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3.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4.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等。《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
    2023-06-14
    189人看过
  • 申请专利属于行政行为吗
    1、申请专利不是属于行政行为。2、专利授权属于行政确认行为,申请人对专利管理部门作出专利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请求复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四十六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一、行政行为的特征是什么1、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任何
    2023-03-01
    195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行政行为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特定事项作出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相关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如下:1。具体行政行为反映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是实现国家行政目标,因此不同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行为,以其行政职权为前提。2、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个相对人,特定的东西,特定的行为。行政立法是具体行政行为吗行政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所以应该是抽象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
    2023-08-05
    100人看过
  • 属于行政行为的约定合法吗?
    要约不是行政行为。要约是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的规定,要约是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的具体确定;(二)表明要约人受到要约人的承诺,即受到意思表示的约束。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抽象行政行为主要是针对某一个人群,或者是某一类事情,对他们作出一定的行为规范。抽象行政行为有三大特点:第一个特点就是群众的普遍性,抽象行政行为,他的对象是比较普遍的,而不是我们特定的。换一句话说,就是抽象行政行为并不会针对于某个人,或者是某些事,而是针对于大多数的人群。第二个特点就是抽象行政行为,它的效力是普遍和持久的,也就是说抽象行政行为,他不是偶尔有效,也不是只对某些人有效,它具有普遍的效力。这一类人群具有很强的约束力。第三个特点就是不可诉性,也就是说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够被
    2023-08-07
    75人看过
  • 在我国拘役属于行政行为吗
    拘役不属于行政处罚,而属于刑事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一、拘役与拘留有什么不同?拘役与拘留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方式,但拘役与拘留的不同存在着多方面。(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诉讼法》第61条规定的七种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民事拘留适用于具有《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的六种行为之一,但又不构成犯罪的民事诉讼
    2023-02-21
    118人看过
  •  行政行为哪些情况属于无效?
    本文主要探讨了行政行为生效的条件,其中行政主体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享有国家行政权,二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行政行为才能够生效。同时,文章还列举了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况以及行政行为生效的前提条件,方便读者理解。以下是几种改写方式:1.行政行为无效的情况包括:实施主体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2.行政行为若要生效,实施主体必须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3.行政主体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享有国家行政权,二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4.行政行为只有在实施主体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并且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况下,才能够产生法律效力。享有国家行政权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但是,行政机关并不等于行政主体。除行政机关外,一定的行政机构和其社会组织,依照法定授
    2023-09-11
    409人看过
  • 行政行为是否属于信访答复
    民事诉讼先予执行
    信访答复不是行政行为。信访机构对信访事项作出答复后,该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对答复不满意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但可以向上一级信访机构申请复查。信访是表达意见、检察揭发罪行的重要途径之一,信访行政机构收到信访后,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且书面的形式对信访人进行答复。行政行为与非行政行为先予执行行政行为先予执行与民事诉讼的先予执行有所不同,除了类似于民事诉讼先予执行的行政诉讼期间先予执行外,还有非诉行政行为先予执行。(一)行政诉讼期间先予执行1、行政诉讼期间先予执行的概念行政诉讼期间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前,为避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依行政机关或权利人的申请裁定义务人先行履行行政行为确定义务。行政诉讼的提起是行政诉讼期间先予执行的前提,行政诉讼期间先予执行必须是在行政诉讼过程中。一般情况下,在诉讼期间,法院不会准予强制执行被诉行政行为,只有为
    2023-07-20
    112人看过
  • 行政重复处理行为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
    申请人孔某某不服被申请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09年12月25日对其作出的京建法权注〔2009〕88号《不予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决定书》,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010年2月2日,本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并依法受理。经审理查明:申请人曾向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第三人贾某某的京-东私成字第02299号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提出第三人贾某某系农业户口,不符合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条件。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08)东行初字第193号《行政判决书》,认定产权单位将自管公房出售给第三人贾某某的行为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驳回申请人的诉讼请求。申请人上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9)二中行终字第126号《行政判决书》,认定涉案房屋登记在第三人贾某某名下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申请人又于2009年11月30日以同一理由向被申请人提出申请,要求
    2023-06-02
    344人看过
  •  偷窃行为属于刑事还是行政?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题目要求提取主要思想,即提取出文章或文本中的核心思想或主旨。接着,我们需要仔细阅读文本,理解其中的内容,并从中提取出主要思想。最后,我们需要将提取出的主要思想简洁明了地表达出来,并保持原意不变。在阅读文本后,我们可以发现,该文本主要讲述的是如何通过学习英语来提高自己的语言能力。因此,我们可以提取出主要思想为“学习英语,提高语言能力”。如果盗窃行为满足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那么它将被视为刑事犯罪,并可能会被拘留。不构成的则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
    2023-09-25
    101人看过
换一批
#子女抚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何界定独生子女: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 更多>

    #独生子女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行政奖励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24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行政行为。
    • 行政奖励可否行政复议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6
      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或精神鼓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行政奖励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奖励的实施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社会组织; 2、行政奖励的目的在于表彰和鼓励先进,鞭策和推动后进,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行政奖励的对象十分广泛; 4、行政奖励的内容是给予奖励者某些物质利益或精神利益,即
    • 奖励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9
      奖励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根据规定行政奖励是一种现代行政管理方式的产物,它意味着行政并非全部都是强制和命令,也有诱导和鼓励。行政奖励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等具有公权力的主体,行政奖励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标,如果行政机关不给予相对人相应的奖励,既侵犯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诚信原则,因此,无论从行为主体、行为目的还是行为后果等各个方面看,行政奖励行为都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纳入行
    • 怎么来的行政复议的行政奖励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21
      行政奖励的性质是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赋予受奖励者以奖励性权利的一种无强制执行力的具体行政行为。
    • 这一行政行为属于什么行政复议啊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1
      关于行政复议这一行政行为属于这问题。《行政复议法》第八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对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不能申请复议: 一、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二、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