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贪污罪的主要人员分类是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6 03:09:19 305 人看过

一、认定贪污罪的主要人员分类是哪些

认定贪污罪的主要人员分类是:

一是国家工作人员;

二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根据《刑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4.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比如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政府从事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救灾、抢险、防洪等行政管理工作时,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二、贪污罪能缓刑吗

贪污罪如果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1.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情节较轻;

3.必须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贪污罪的追诉时效

贪污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贪污的数额较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五年;如果贪污的数额巨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十年;如果贪污的数额特别巨大的,追诉时效期限是二十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节 缓刑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n(一)犯罪情节较轻;\n(二)有悔罪表现;\n(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n(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n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n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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