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与非因公死亡交通事故与非因公死亡案情介绍:“真是感谢人民法院,现在的政策还真是保护老百姓的利益,没想到这么快就支持了我们的诉讼请求!……”日前,死者李某的亲属接到山东省宁津县法院的判决书时激动的流下了眼泪。死者李某生前是某塑胶制品公司的工人,公司未和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为其交纳了工伤保险。2007年11月,李某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死亡,肇事者逃逸。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警部门调查,事故原因无法认定,责任不明,未做出是否是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认定。死者李某的丈夫孩子和父母在无法通过交通事故处理获得赔偿,又不能通过工伤保险获得救济的情况下,依法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某塑胶制品公司按职工非因工死亡支付相关费用。2008年5月,山东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做出裁决,由塑胶制品公司给付诸申诉人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16000元,并且塑胶制品公司自2007年11月起,每月支付给死者李某的孩子及父母定期生活困难补助各180元(以后随政策调整),直至他们失去法律法规及劳动政策规定的领取条件为止。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后,塑胶制品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塑胶制品公司和死者李某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事实清楚,死者李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未能确认该事故系机动车交通事故,其依法属于非因工死亡,我国劳动法第73条规定,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塑胶制品公司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综上,法院做出判决塑胶制品公司给付死者亲属丧葬费1000元,一次性救济费15000元。并且给付死者孩子及母亲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各180元,直至失去法律法规及劳动政策规定的领取条件为止。主审法官认为,从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角度出发,劳动者无论是因工死亡还是非因工死亡,均会给其家属造成极大的刺激和伤害,特别是死者为家庭主要劳动力的,甚至会严重影响其亲属的日后生活。我国法律法规规定企业经营者应对非因工死亡职工亲属给于相应的抚恤费用补助,意在弘扬我国传统的扶危济困的美德,对职工亲属给以生活资助和精神抚慰,故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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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死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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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后逃逸与交通事故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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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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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原因与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6当事人首先到处理你交通事故的部门递鉴定申请书,凭申请书获取此交管部门的相关法律文书,拿此文书(一定是签字盖印的)到指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应该带上的材料: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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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非因工伤赔偿标准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5一般按下列方法补偿: 1)丧葬补助费:3个月工资(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6个月工资; 3)一次性怃恤金: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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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非因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哪些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31一般按下列方法补偿: 1)丧葬补助费:3个月工资(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6个月工资; 3)一次性怃恤金:6个月工资(离退休人员3个月工资)。 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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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与工商事故死亡有区别吗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8工伤死亡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不一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交通事故一般是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最高限额12万,不足部分由责任方分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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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因交通事故死亡是一人死亡吗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28胎儿因合法婚姻关系而受孕,在胎儿孕育过程中,扶养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胎儿出生后,胎儿的母亲与胎儿的爷爷、奶奶为争夺扶养损害赔偿权发生矛盾时,应由胎儿的母亲作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