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中止审理期限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8 19:31:19 373 人看过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下列情况下,中止仲裁:

(1)当事人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参加仲裁的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仲裁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审结结果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本规则第八条第二款和其他应当中止仲裁的情形。

中止仲裁的原因消除后,恢复仲裁。

一、劳动仲裁中止了申请人怎么办

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结束调解,即中止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结束调解之日起,当事人的申诉时效继续计算。调解超过三十日的,申诉时效从三十日之后的第一天继续计算。第90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对未予受理的仲裁申请,应逐件向仲裁委员会报告并说明情况,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及时通知当事人。当事人从申请至受理的期间应视为时效中止。

2、《若干问题解释》第19条:在规定的办案时间内,如遇特殊情况,致使劳动争议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是否可以中止审理?答:仲裁庭在审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如向上级单位请示等待答复、仲裁委员会之间委托调查、进行鉴定、当事人患病或因故不在本地而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等不可抗力事由),致使劳动争议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审理的理由和时间,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后中止审理。规定的办案时间应扣除中止时间后合并计算。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30条: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从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介案。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后可适当延长,但最长延期不得超过三十日。

对于请示待批,工伤鉴定,当事人因故不能参加仲裁活动,以及其他妨碍仲裁办案进行的客观情况,应视为仲裁时效中止,并需报仲裁委员会审查同意。仲裁时效中止不应计入仲裁办案时效内。

4、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六)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归纳和总结现行规定的基础上,对劳动争议仲裁参加人作出了规定,这些规定基本与现行规定一致,但在个别方面补充了新的规定:

1、规定了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同时补充规定了新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2、规定了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

3、规定了代理人。

(1)委托代理人。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2)法定代理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

(3)指定代理人。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2: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动仲裁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有期限吗,劳动仲裁有期限吗知识
    劳动仲裁要求有期限。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有期限吗劳动仲裁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
    2023-08-18
    429人看过
  • 仲裁中途能中断劳动仲裁期限吗?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期限不可以中断。不服仲裁裁决的起诉期为十五日,该十五日起诉期是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不会发生中止中断,仲裁时效才能发生中断。一、民事诉讼中止和中断怎么理解(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二、离婚遗漏分割的股权能否再行诉讼?离婚后就财产分割再次提出诉讼并得到实体支持的条件有:一是离婚时一方当事人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制造债务行为;二是要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必须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提出。这个一年的期限为除斥期间,与诉讼时效有所不同,其不因任何事由中止、中断和延长。以上二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原告的诉讼请求才能得到支持。三、诉讼时效和除斥期间的联
    2023-06-25
    212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期限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期限中断和中止的区别是什么1、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从中止期限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期限期间继续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
    2024-04-03
    449人看过
  • 最新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期限
    2007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并于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和制度的重要法律。它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为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提供高效、公平的法律救济,对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请求有关部门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
    2023-05-07
    397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存在哪些限制
    一、劳动仲裁的审理期限存在哪些限制劳动仲裁受理期限为5天,审理期限为45天到60天。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二、劳动仲裁有哪些不予执行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一般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
    2023-10-18
    24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员工申请期限有没有规定?
    员工去申请劳动仲裁是有期限限制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员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员工申请仲裁不受上述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则应在一年内及时提出申请。劳动仲裁期限可以申请哪些赔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
    2023-07-28
    436人看过
  • 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是什么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和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度。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和一名首席仲裁员组成。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的组成第三十三条仲裁员应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申请回避:(1)他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可能影响裁决公正性的任何其他关系,第三十四条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情形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及时对回避申请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长开庭时间。第三十六条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
    2023-05-07
    469人看过
  • 劳动争议中仲裁庭处理的时限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争议中仲裁庭处理的时限有哪些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的时间限制:1.是审理期限的起算时间是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因此审理期限的45日或者是60日并不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仲裁申请的时间。2.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要在递交起诉书的同时递交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受理通知书,以证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逾期未裁决。二、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的流程是什么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的流程: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开庭;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庭审辩论;评议与裁决。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的基本知识庭审笔录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仲裁劳动争议案件时,为如实记载全部庭审活动而制作的文
    2023-10-07
    286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多久劳动仲裁期限超期如何处理
    一、劳动仲裁的期限是多久劳动仲裁期限超期如何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期限期间的限制,劳动者可随时提出仲裁申请。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超过仲裁期限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期限,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期间为一年。仲裁期限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
    2024-01-14
    13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规定,中止审理的期限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是: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4.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4.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4.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二、中止审理的期限中止审理是没有期限规定的,一般是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案件的审理。中止审理可
    2022-06-24
    94人看过
  • 何时劳动仲裁时效会中断,什么时候劳动仲裁时效会中止
    1、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一)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二)一方当事人通过向有关部门投诉,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等方式请求权利救济的;(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的。申请仲裁期间中断的,从对方当事人明确拒绝履行义务,或者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或明确表示不予处理时起,申请仲裁期间重新计算。2、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
    2024-05-15
    38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可以中止吗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解释》第19条的规定,仲裁庭在审理劳动争议过程中,如遇有特殊情况(如向上级单位请示等待答复、仲裁委员会之间委托调查、进行鉴定、当事人患病或因故不在本地而不能参加仲裁活动等不可抗力事由),致使劳动争议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中止审理的理由和时间,经仲裁委员会批准后中止审理。规定的办案时间应扣除中止时间后合并计算。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023-05-01
    126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审限
    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劳动仲裁是法院的前置程序,凡劳动争议必须要先仲裁才可以去法院,其次,劳动争议案件是一裁二审制,即对仲裁调解书不服,双方当事人均可去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判决书不服,均可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到此终审。第三,严格来说,应该是一调一裁二审,前面有一个企业劳动争议调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先调解,再仲裁。一、工伤认定期间没有发工资该怎么办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认定期间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这样处理: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及时去法院起诉。二、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维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协商,达成协议。(2)调解程序。不愿双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双方
    2023-03-06
    236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仲裁诉讼时效中止
    [法律指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分析说明]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从中止的原因消灭之次日起,申请仲裁期间连续计算。仲裁时效中止,是指在仲裁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仲裁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
    2023-06-07
    27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度共有的某... 更多>

    #劳动仲裁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的约定的中止期限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5-20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协议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在争议发生之前订立的,它通常作为合同中的一项仲裁条款出现;另一种是在争议之后订立的,它是把已经发生的争议提交给仲裁的协议。这两种形式的仲裁协议,其法律效力是相同的。下列情况下,中止仲裁: (1)当事人一方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仲裁的; (2)一
    • 裁定中止审理的期限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2-23
      中止诉讼案件的中止时间是得等待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后才能恢复审理,故它的时间是不好确定的。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所以,中止审理提出的时间就是在审判的过程中。
    • 劳动仲裁审理期限超过规定期限的处理方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4-12-01
      1. 如果当事人能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请仲裁,人民法院应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止,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仲裁期间将继续计算。 2. 若当事人能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人民法院应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 有关劳动仲裁的审限周期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25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申请中止审理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3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仲裁申请中止审理是怎样的我不是很清楚l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仲裁申请中止审理是怎样的我不是很清楚gt;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从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在三十日内结束调解,即中止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结束调解之日起,当事人的申诉时效继续计算。调解超过三十日的,申诉时效从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