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判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9:53:06 177 人看过

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方法是: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我国土地租赁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方式。

两种租赁方式

一是国有土地租赁;

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都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

在土地管理法规中,国有土地租赁的概念在1998年2月17日发布的《国有企业改革中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土地管理局第8号令)首次被提出并予以界定的,而且被规定为国家处置土地资产的方式。

在国有土地租赁和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中,都采用了租赁、租金这样的词语,使人容易混淆,实质上国有土地租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之间存在以下主要区别:

第一,所处的土地市场不同。国有土地租赁属于土地一级市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属于土地二级或者三级市场。

租地主体及其关系

第二,法律关系主体不同。国有土地租赁的主体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是在土地使用者之间进行,其主体——出租人是通过划拨、出让(或转让)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受让人;承租人为取得一定年限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全部或者一部分的使用权,并定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主体。

第三,土地使用者的权益不同。《意见》第六条规定:“国有土地租赁,承租人取得承租土地使用权。承租人在按规定支付土地租金并完成开发建设后,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或根据租赁合同约定,可将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权转租、转让或抵押,必须依法登记。……”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租。承租人将承租土地转租或分租给第三人的,承租土地使用权仍由原承租人持有,土地承租人与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赁关系,第三人取得土地的他项权利。

承租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承租人转让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给第三人,租赁合同经更名后继续有效。

一、土地征用和租用的区别

征用具有行政强制性,而租用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的。1、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行政机关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2、国有土地租用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出租给使用者使用,由使用者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期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国有土地租赁是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一种形式,是出让方式的补充。土地租赁合同经出租方同意后可以转让,改变原合同规定的使用条件,应当重新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以依法抵押,抵押实现时,土地租赁合同同时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07: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租赁相关文章
  • 孙**与东营华城**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4)东民一终字第5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孙*成,男,1953年10月3日生,汉族,垦利县黄河口镇永胜村农民,住该村(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苑*强,男,1967年1月28日生,汉族,东营市东营清源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孙*庆,男,1943年10月1日生,汉族,退休干部,住广饶县城北环路34号。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华城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驻东营市青岛路中段。法定代表人:赵-铭,董事长。委托代理人:郭*顺,**利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臧*文,**利顺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原审原告:张*孝,男,1937年7月7日生,汉族,垦利县西宋乡牧场村农民,住该村。上诉人孙*成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垦利县人民法院(2003)垦民初字第1145号民事
    2023-06-12
    347人看过
  • 河口一重大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行
    当杨玉龙等3人从河口法院执行局领取了土地承包费20万元时,这一起关乎河口县社会稳定,历时一年半,涉及1300亩土地经营权,并由州信访局、县政法委挂牌督办的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在这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由于得到了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河口县委的高度重视,协调各方积极支持,更由于县委政法委、县政协、县人大、县法院的包案领导的全力以赴,并为之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才使这起充满艰难曲折的案件最终得以圆满解决。1995年6月1日,河口县瑶山乡牛塘村民小组(出让方)与杨玉龙、李东旭、李开和(受让方)签订了一份《有偿出让集体荒山使用权协议书》。该协议约定:牛塘村民小组将本小组集体所有位于达沟河南面的1500多亩(估计)荒山有偿出让给杨玉龙等3人使用出让年限30年,从1995年6月1日起至2025年6月1日止,出让荒山荒地限种经济林,用材林发展农副土特产等,发展绿色企业;租金每亩每年12元杨玉龙、李东旭、李开和在受
    2023-06-10
    66人看过
  • 浦口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
    日前,浦口法院在审理一起涉及重点工程建设的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既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农民利益,又保障了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建设,有效地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地统一。2003年,南京钢铁联合公司因国家重点工程宽中厚板(卷)项目建设需要,在浦口区沿江街道新化村征用土地。由于征地范围中的28亩土地,已由沿江街道办事处于2002年租赁给张某龙用于某办企业,而张某龙认为自己当时与被告沿江街道办事处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有效,不愿搬迁。征地工作因此搁浅,村民也得不到相应补偿。在此期间,张某龙又多次向国土资源部举报南钢违规征用土地。2003年6月,浦口区沿江镇新化村以沿江街道办事处无权将该村28亩土地租赁给张某龙为由起诉至浦口法院,要求法院确认两被告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同时要求被告张某龙迁出土地,将土地归还给原告使用。案件受理后,浦口法院十分重视该案的审理。审理中,
    2023-06-10
    62人看过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
    本文介绍了房屋租赁纠纷起诉程序的流程。在没有达成协议管辖的情况下,原告需要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会接收起诉材料,并在七日内立案。立案后,原告需要预缴诉讼费用。以下是房屋租赁纠纷起诉程序的改写:1.在没有达成协议管辖的情况下,原告需要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提交起诉状。2.法院会接收起诉材料。3.如果起诉符合条件,法院将在七日内立案。4.立案后,原告需要预缴诉讼费用。 房 屋 租 赁 纠 纷 诉 讼 步 骤房屋租赁纠纷诉讼步骤如下:1. 准备证据:原告和被告应准备好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租金支付记录、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押金收据、房屋维修费用的发票等。2. 提交起诉状: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 被告答辩: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答辩状,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4. 财产保全:若双方在诉讼
    2023-09-06
    180人看过
  • 调解方案说明(租赁合同纠纷)
    【租赁合同纠纷】调解方案说明(租赁合同纠纷)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我司与上海XX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已于2009年6月17日经由贵院开庭审理完毕。对于调解一事,我司有几点向贵院说明如下:一、我司现在在XX的经营已被迫停止,除该处电源无法正常供应之原因外,更重要的是,近来有部分业主陆续前来我司XX店内捣乱、干扰,声称与XX公司只签订了3年期租赁合同,现XX公司已无权再行转租,强烈要求我司尽快搬出XX。而XX公司却始终无法拿出有效权利证据或转租合同予以解决。我司与XX的租赁合同已成一纸空文。二、在这场与XX公司的合作中,由于XX公司的原因,导致我司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340万之多,还不包括我司商誉上的无形损失和一笔高额的员工遣散费等其他损失。三、我司本着和谐社会的理念,愿意接受在贵院组织下的调解。我方的调解方案意见如下:(1)确认XX公司超期租赁条款无效,我司撤出XX的经营。(2)我司
    2023-06-09
    486人看过
  • 海南某公司与海南某农场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评析
    原告诉请:(1)依法确认被告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无效。(2)依法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3)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被告辩称:(1)原告自1999年7月1日至2005年10月30日期间拖欠被告租金1,385,077.60元和违约金2,340,789.20元,没有依约履行义务,构成严重的违约,依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及双方《使用土地合同书》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已具备,被告有权解除合同。(2)**公司经营期间的租金应由原告支付,合同的变更或者权利义务转移给第三人,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法院裁定将“东南亚风情村”的经营权交由**公司经营并不能导致被告与原告双方签订的《使用土地合同书》的合同主体资格变更,法院的法律文书只是对“东南亚风情村”经营权的主体进行了变更,而《使用土地合同书》的合同主体并没有发生更改,双方也未协商过土地租赁关系的主体变更转移行为,原告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3)原告经
    2023-06-15
    185人看过
  • 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
    一、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起诉条件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条件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国有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
    2023-05-22
    105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合法吗?长期租赁土地合法吗?
    长期租赁土地合同合法,但前提是该土地租赁合同中的租赁期限未超过二十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一、租赁合同多少年有效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约定了明确期限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租地最多租多少年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年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虽然在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方面我们国家是有明文规定不能超过多少年限的,而
    2023-03-24
    282人看过
  • 租赁合同 纠纷 商铺
    优先购买权
    1、租赁房屋产权问题承租租赁房屋产权不明或瑕疵的房屋,承租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很好保障。2、租赁协议期间的装修问题第一、关于装修范围必须书面征得出租人的同意。第二、不能损害原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建筑安全。第三、协议期满或提前终止时,装修折旧与补偿方式一定要约定清楚。3、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4、租赁协议的解除问题。一、房屋租赁是否进行备案房屋租赁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根据法律规定,房屋出租是否备案不影响房屋租赁协议的效力。房屋租赁合同办理登记备案后,具有下列对抗第三人效力:①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该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②租赁期届满出租人需将该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③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将该
    2023-03-10
    70人看过
  • 劳务合同纠纷案例判决书
    因劳务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劳务合同中,雇主处于支配地位,雇员则处于被支配的从属地位。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形式上平等,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主体身份是不平等的。一、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哪个好?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较好,签订劳务合同得到的法律保护和待遇比签订劳动合同少一些。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务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1)两者法律性质不同。(2)合同主体不同。(3)合同履行阶段,主体双方地位不同。(4)合同的内容不同。(5)确定报酬的原则不同。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呢?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既涉及法定管辖,也涉及协议管辖的问题,为此,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3条就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定管辖作出了明
    2023-06-26
    285人看过
  • 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
    一、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人民法院在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要依照国家政策处理;(三)法律、法规、政策都没有规定的,应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基本原则,结合具体案情,从有利于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有利于土地有偿使用的原则出发,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处理。在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中,合同订立后,出现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因素,如:国家政策性价格调整、税率调整、国家规费调整等,如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的,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酌情进行处理。二、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4-30
    165人看过
  • 违约金如何计算: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民法典合同编上并没有规定怎么计算违约金,违约金是双方约定的。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的就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计算违约金。这个约定有可能是一个具体的金额,也可能是一个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这种情况下,就看守约方因为对方的违约给自己这一方造成了多大的损失,这个损失的金额就是违约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如果守约方的损失不好计算,那么也可以按照违约方因为其违约所得到的利益作为违约金的数额来进行计算。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如何避免车辆租赁合同纠纷1、认真审查汽车租赁合同和出租主体。凡搞汽车租赁经营的个人或公司,一般均备有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条款主要审查承租人在
    2023-07-10
    408人看过
  • 土地租赁合同承租方
    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一)主体资格,审查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是否与出租人一致;(二)租赁期限,注明租赁起止日期和租赁期限;(三)土地信息,列出租赁土地的名称、位置、面积和质量等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不能达到合同目的;2、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不能达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以持续履行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土地租赁权可分为有期限的或无期限的土地租赁权·但在中国,法律没有规定土地
    2023-06-23
    62人看过
  • 处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原则。(二)依法保护合同的原则。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要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就应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以法律没有规定为由,否认合同的效力,不应予以支持。(三)公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土地使用权租赁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其主体资格和法律地位都是平等的,在土地使用权租赁中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公平地依法予以保护。一方利用经济优势,进行不正当竞争,转嫁经营风险的行为应不予保护。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人民法院处理涉外、涉港澳台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应注意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和特点,正确运用我国对他们的优惠政策,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一、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解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2023-03-31
    224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土地租赁有两种租赁方式,一是国有土地租赁;二是土地使用权出租。... 更多>

    #土地租赁
    相关咨询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如何处理土地租赁合同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4-20
      农村土地租赁是土地流转的一种形式,其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当事人应当依法协商解决。 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 重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判决怎么判?具体的租赁合同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4-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 第三条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 第四条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应当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怎样处理,农村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3-13
      租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的规定,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有约定的除外。当然,如租赁合同的村的物是不动产,则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处理租赁合同纠纷管辖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合同法》第13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章、最
    • 没有签订租赁合同的土地纠纷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9
      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
    • 租赁合同纠纷案例及整理物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例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9
      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来源:发表时间:2014年02月08日浏览:816次 一、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