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无价值论和结果无价值论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9:11:31 392 人看过

1.结果无价值论,是以法益侵害说即认为违法性的本质在于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观念为基础,以“结果”为中心,考虑违法性问题的理论。

这种见解的思考方式是:首先考虑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结果,然后由此出发,追溯该结果是由谁的、什么样的行为所引起的,由此来判断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就好像是将一部记录片倒过来看,从结尾来回忆所发生的事件的全过程。所谓“无价值”,就是“从刑法的立场来看,没有价值,违反《刑法》所意图保护的价值”所谓结果无价值论。就是说该行为引起了结果(侵害法益),所以,被评价为没有价值。它是从被害人的角度来分析行为的违法性的见解。

2.相反地,行为无价值论,是以规范违反说即认为违法性的本质在于违反法秩序的观念为基础,以“行为”为中心,考虑违法性问题的见解。这

种见解的思考方式是:首先考虑行为人出于什么样的意图、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然后再考虑该行为引起了什么样的结果,也就是按照时间的发展顺序来考察行为的进程。仍以上述看记录片的情形打比方的话,就是按照片子的正常顺序,从头开始观看事件发生、发展以及最终结果的全过程。

因此,行为无价值,就是“因为该行为违反了社会一般人的观念即伦理规范,因而被评价为无价值”,即它是从加害人即行为人(而不是被害人)的角度来分析行为的违法性的见解。但是,完全抛开结果无价值不管的行为无价值论,和认为行为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外在表现,只要有体现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危害行为,就能考虑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观主义刑法并无二致,而且,就《刑法》中所规定的、因为造成了某种具体结果,所以构成犯罪的结果犯而言,行为无价值的考虑,显然是不妥当的,有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罪刑法定相关文章
  • 死刑复核价值论
    一、死刑复核之本体论哲学将一个事物分成两种属性进行研究,一种就是事物的固有属性,一种就是其关系属性。亦即本体论和关系论的问题。从本体论的角度来讲,一个事物独自具有的属性是固有属性,无论是否与其他事物发生关系,还是自身独处,该事物都同样具有的属性,这就叫做固有属性。从关系论的角度探讨的是一事物的关系属性。关系属性是事物固有属性与他物发生关系时所产生的属性。其中“价值”是属于关系属性的范畴,“是什么”的问题是其固有属性。本文从死刑及其复核“是什么”的问题出发,探讨其关系属性,即死刑复核的价值问题,解决死刑复核与死刑判处的关系,同时从实践的角度对死刑复核制度进行一点探讨。(一)死刑复核的概念属性应该说,死刑复核是死刑制度的产物,无论如何也不能脱离死刑而单独存在,有死刑判决,才有死刑复核。从法律的分类上,死刑复核是属于程序的范畴。对于目前中国的死刑复核制度来讲,学者们对其属性争议较大,主流的观点认
    2023-06-11
    381人看过
  • 假释制度价值论
    目次一、假释的理论基础(一)个别预防论(二)目的刑论刑罚观(三)主观主义(四)行刑经济化(五)行刑社会化二、假释的目的三、假释的功能与负作用(一)假释的功能(二)假释的负作用(三)利弊相权四、假释性质探讨假释制度并非我国本土资源,而是一种来自国外的舶来品。作为一种已经为世界各国所普遍采用的刑罚制度,它在我国至今时存不过百年。而且,与其被誉为近代西方刑法两大宠儿之一不太相称的是,假释制度至今在我国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中仍缺乏足够的关注。但足以慰籍的是,97刑法典在假释制度上的重大修订代表了人们在这方面的努力,相关理论的研究也开始回应这一立法变动。然而,相对于其它刑罚制度如缓刑、减刑而言,假释制度似乎还是稍显寂寞,既无学界倾注的足够热情,也无令人满意的实践运用现状。这一切在国际行刑非监禁化,行刑宽缓、人道、民主的趋势下,充分显露了我国假释制度的尴尬。为改变这种尴尬的局面,理论的先行是必要的,因为
    2023-06-11
    377人看过
  • 论环境诉权的价值
    环境诉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对于满足权利主体的需求具有积极意义,即所谓权利的价值,应该体现为对主体环境权、主体环境利益和环境权救济的程序保障。【英文摘要】Asabasicright,theenvironmentallitigationrighthasveryimportantvale.AsfarasIamconcerned,thevalesholdincldethreeaspects:theprotectiontoenvironmentalright,environmentalinterestandenvironmentalrightremedy.【关键词】环境诉权;价值;保障【英文关键词】environmentallitigationright;vale;protection【写作年份】2007年【正文】环境诉权的价值是指环境诉权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对满足人的环境诉讼需求具有积极意义的一种特
    2023-04-21
    122人看过
  • 反垄断法价值理论的重构——以竞争价值为视角
    「摘要」我国法学界以经济学上的有效竞争理论诠释反垄断法上竞争的含义,视竞争为圭臬,将竞争作为反垄断法特有的法律价值和传递其他价值的手段的观点有失偏颇。竞争价值对反垄断法所要调整的经济现象并不具有完全的解释力。竞争理论、交易费用经济学以及管制经济学都应当成为影响反垄断制度供给的理性认识;因此,有必要对反垄断法价值理论进行重构。「关键词」竞争,法律价值,经济组织,效率法律价值是法学的基本范畴之一。法理学界有学者将法律价值概括为“在人(主体)与法(客体)的关系中体现出来的法律的积极意义或有用性”。“只有当法律符合或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在人与法之间形成价值关系,法律才有价值(有用性)可言。”并认为“秩序、自由、正义和效益应作为法律的基本价值”[1].这里所说的法律的诸项基本价值是就法律体系整体而言的,是作为各部门法由于其自身的规定性和可用于满足人们的不同需要又体现出各自特有的法律价值。我国学者对反
    2023-06-14
    60人看过
  • 对保险价值的理论思考
    关于保险价值,我国现行《保险法》只在财产保险合同这一节中列举说明了保险价值的几种确定方法,至于什么是保险价值,《保险法》没有作正面说明,其他教科书也未作论述。本文试就普遍涉及财产保险的保险价值问题作一理论探讨。一、保险价值是保险标的的价值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一旦我们引用了马克思价值学说的观点,就涉及到保险标的是否是商品的问题,因为不是商品就没有价值,即使其使用价值很大。保险是通过合同方式来处理风险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各种产品、商品、资源、人身都可以通过订立合同的形式参加保险,所以,参加保险之前,不要求物品或资源具有价值,不一定是商品,但参加了保险,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合同所指向的标的即有了共同的价值认可,以及在这一价值基础上的保险金额的确定形式。通过保险这一商品的提供,同时也完成了保险标的的商品化过程——没有保险标的实物的交换,但有保险利益价值共同认可的实质过
    2023-04-23
    256人看过
  • 论权利能力的现代价值
    所谓权利能力,就是由法律所确认的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资格,是参加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不具有权利能力,就意味着没有资格享有权利,甚至也没有资格承担义务。[1](P134)历史地看,人格乃至权利能力是有其存在价值的。而时至现代,人人平等已经是社会的基本共识,我国台湾[2](P77-79)和大陆[3](P11-13)均有些学者认为权利能力已经无存在之必要;也有学者认为应对其进行革命,例如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受精,不设定终止期。近年来,清华大学马俊驹[4](P44-53)、北京大学尹田[5](P51-57)、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6](P40-50)等著名学者对权利能力也都有深入论述。本文仅在简要回顾权利能力缘起及其历史价值的基础上,就权利能力存在的现代价值谈点陋见。本人认为,在现代,生命法的发展以及民法与环境法的交融,使得权利能力具有了更为重要的现代价值。权利能力的
    2023-06-08
    173人看过
  • 理解言论自由权的必要性和价值
    公民言论自由在法律范围内。在法律应予范围内,公民可利用言论自由议论国内外大事、议论党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和法规,提议批评和建议,以实现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的权利;能够发表学术见解、进行学术研讨,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也可谈论社会上的逸闻趣事、风土人情,以丰富精神生活、增长社会知识。具体地说,任何公民都有平等的发言权;发表的议论只有不超出法律范围,就不受任何违法干涉。公民言论自由有限制时间。当国内发生暴力或者骚乱做法时维护社会治安的需要、当外敌入侵时为捍卫国家安全的需要能够限制言论自由。公民言论自由有限制内容。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限定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得用言论进行反革命宣传、反革命煽动、不得用言论进行诬告、陷害其他公民的活动、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帖子被网站改了,可以起诉网站侵犯言论自由权吗?为
    2023-07-05
    254人看过
  • 试论民事执行程序独立价值
    许多大陆法系国家,包括我国在内,传统上将民事执行制度视为民事诉讼制度的组成部分,在立法例上通常也将民事执行制度合并规定在民事诉讼法典中。这种做法是将民事诉讼程序理解为包括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二大部分,属于广义上的民事诉讼程序,而狭义民事诉讼程序专指民事审判程序。民事审判程序与民事执行程序相互联系,相辅相成。许多执行案件实体问题与程序问题交错重叠,相互牵连。民事执行程序经常涉及民事审判程序中所适用的实体法内容甚至程序法内容,其基本结构应与民事审判程序进行衔接,实现解决民事纠纷机制的连续性,成为民事审判程序的有力保障。因此,民事执行程序既要考虑程序法,又要兼顾实体法,更要善于将实体法和程序法融会贯通。民事执行程序在各具体制度的设计上也要积极响应民事审判程序的要求,避免民事执行破坏民事审判程序中所调整的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如果无视二大程序间的联系,孤立的民事执行程序的运作也将会步履艰难。民
    2023-06-06
    397人看过
  • 分析债券价值的理论方法
    □北京东方华尔理财团队国家理财规划师(ChFP)赵清分析债券的投资价值需要通过一些数学模型的运算来进行量化考察,一方面是计算债券的理论价值,另一方面是分析债券面临的利率风险,通过债券的久期这个指标来衡量。计算债券的理论价值,都应运用现金流贴现原则,这是适用于各种债券的原理。具体的做法是将该债券未来能够回收的价值都进行折现,也就是求现值。即通过债券发行人将来支付的利息和面值,用合理的收益率计算其现值,这个现值即债券的合理价值,可以与市场价格进行比较,从而决定购买、卖出或持有。也可以将市场价格作为现值,未来的利息收入与面值作为年金与终值,从而计算其到期收益率,来分析其是否理想。计算债券所面临的利率风险,要用到久期指标。久期可以直接用来衡量债券的利率敏感性,理论上讲,用久期乘以利率变动的幅度即为债券价格变动的幅度,只是变动方向相反。零息债券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债券的久期均为其到期期限,分次付息的债
    2023-06-09
    299人看过
  • 公允价值会计理论优势
    上市公司年报
    (一)历史成本会计计量模式的局限性在会计的发展历程中,存在两种典型的计量模式:历史成本会计计量模式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历史成本会计以其含义简明、易于操作、可靠性强的特点,在现代会计中长期据于重要地位,受到普遍推崇与应用。但是,历史成本属性存在明显的局限性,在价格变动的情况下,一些局限性就成为问题和缺点。比如,当价格明显波动时,基于各个交易时点的历史成本代表不同的价值量;当价格上涨时,费用按历史成本计量将无法区分和反映管理当局的真正经营业绩和外在价格波动引起的持有利得;当价格上涨时,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期末资产负债表中,除货币性项目外,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都会低估,这种报表就不能解释实际的财务状况,对决策可能不相关甚至无用。(二)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根源投资者整体上在处理信息时并没有市场效率理论假设的那样老到,历史成本基础的净收益只能解释股价变动的一小部分。在市场不是充分有效的情况下,依靠历史
    2023-06-01
    303人看过
  • 试论物业品牌价值战略
    品牌是信任与承诺,品牌是对服务价值的最好诠释,而且,品牌是永存的。那么,什么是企业品牌价值战略呢?首先,是品质价值与形象价值的统一化战略。品牌是内在品质与外在形象的统一。物业管理企业品牌一个层面是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性能及其效用,另一个层面则是企业的素质、能力和品行等。内在品质价值是品牌价值的根本,从一定的意义上说是恒定的。其次,是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的统一化战略。物业品牌的内在品质价值和外在形象价值,从另一个层次和角度看,又都是品牌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都是产品的成本对效用的关系。前者主要是物质性的,用货币衡量;后者主要是意识和观念等非物质性的,是心理感受和观念评估等。第三,是用户价值和与企业价值的统一化战略。物业品牌文化价值的实质是满足业主的需要,使用户的价值最大化。只有用户价值从后台走到了台前,变得越来越重要越突出,物管企业的价值才会充分展现和大大增进。第四、是立足可持续发展和追
    2023-06-10
    82人看过
  • 股票流通权价值的理论分析
    流动性可以理解为证券的变现能力。变现是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的,因此,流动性又和可交易性(marketability)联系在一起,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等价。对某种证券而言,可交易性的需求主要来自于投资者改变投资组合的愿望。理性的投资——消费个体在其生命期内需要根据证券的相对价值变化和个人财富积累情况随时调整证券组合,以最大化整个生命期的期望效用水平。因此,其资产组合各个成分的可交易性或者说流动性就具有相当重大的意义。缺乏流动性的证券,其价值小于流动性不受限制的同样的(即同一公司的、拥有同样收益索取权的)证券。Merton(1969,1971)在其关于资产组合的开创性文章中,考察了连续情形下的最优投资组合,并在一个相对简单的框架内得到投资者财富中投资于风险资产的固定比例:ω*=(α-r)/δ2y其中,为风险资产的期望回报率,γ为无风险收益率,δ2为风险资产的风
    2023-06-09
    356人看过
  • 论民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差异
    关键词:价值;民法的价值;经济法的价值;差异法的价值是指法律满足人类生存和需要的基本性能,即法律对人的有用性。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是法对人所具有的意义。法的价值的主体是人,法的价值的客体是法。法的价值是法对人的意义,其含义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法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人的需要是多元、多层次的,法的价值也是多元、多层次的,并且以人的多元、多层次的需要为依据。第二,是人对法的期望、追求、信仰。法的价值是一种总是高于现实状态的法的理想状态,是人的相关思想与行为的目标。法的价值在指导人类的同时,又评价着人类关注的法与自己之间的关系及人类的相关思想与行为。法的价值体系包括了法的各种价值目标,如秩序、安全、效益、公平、自由、正义等,它指导着法的具体功能和作用的实现。1民法与经济法价值取向差异的根源民法是市民社会的法,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的。民法以权利为核心,以尊重、保护市民的私人利益、自由
    2023-06-07
    243人看过
  • 不起诉制度的理论价值和范围界定
    一、不起诉制度的理论价值不起诉制度虽然仅是刑事诉讼中起诉阶段的一个制度,却深刻体现了刑事诉讼基本的价值和意义。笔者认为,不起诉制度至少体现了以下几方面的意义:(一)不起诉制度符合诉讼经济的原则现代法律制度除了要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目标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诉讼经济。西方经济分析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波斯纳认为,法律程序在运作过程中会耗费大量的经济资源,为了提高司法活动的经济效益,应当将最大限度地减少这种经济资源的耗费作为对法律程序进行评价的一项基本价值标准,并在具体的司法活动中实现这一目标[1]。这就是说,法律程序应尽力缩小诉讼成本,而达到最大化收益。作为重要程序法的刑事诉讼制度自然也不例外,贯穿整个刑事诉讼中的诉讼经济也是不可缺的,不起诉制度正是诉讼经济原则在起诉阶段的体现。不起诉制度,使不该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适时终止,缩短了诉讼时间,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使法院得以集中精力去处理
    2023-06-11
    485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立法体现: 1、刑法总则中的体现:我国刑法实现了犯罪的法定化和刑罚的法定化。 2、刑法分则中的体现:在分则罪名方面,我国刑法作了相当详备的规定。在1997... 更多>

    #罪刑法定
    相关咨询
    • 结果无价值与行为无价值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01
      1、结果无价值:对于行为现实引起的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危险)所作的否定评价,称为结果无价值。2、行为无价值:对于与结果切断的行为本身的样态所作的否定评价,称为行为无价值。例如,在深山野林朝稻草人开了一枪。
    • 司法考试中是采用行为无价值还是结果无价值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9
      前两年司法考试似乎倾向于A的理论。A的是结果无价值论。
    • 中的结果无价值是什么意思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7
      结果无价值属于刑法理论问题。是指犯罪行为的刑事违法性的原因在于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是对于行为现实引起的对法益的侵害或威胁所作的否定评价。即认为违法性的根据在于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或威胁的结果,即结果恶才是违法性的根据。通俗点说就是根据犯罪嫌疑人行为最终产生的结果来认定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
    • 法的价值和法律价值有没有区别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0
      有区别,但你要想搞明白,建议你到书店买一些法理书籍看一下。
    • 论行为与之区别论点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5
      t交通肇事罪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道路交通肇事罪。t交通肇事行为是指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进行与道路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国家制定的交通法规而尚未造成重大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尚不够刑事处罚,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