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和《土地登记规则》等法律、规章规定,为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现决定对本辖区农村(含城乡结合部及农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权及他项权利进行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土地管理局受理岛内各区的土地登记申请,同安县、杏林区、集美区土地管理局分别受理在县(区)辖区的土地登记申请;
二、依法办理登记申请手续并在地籍调查中出席现场指界,是土地使用者及他项权利拥有者的权利和义务。划入登记区域的所有土地使用者和他项权利拥有者,必须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申请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或在规定的时间不出席指界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土地使用者申请登记时,应向所在行政区县(区)以上土地管理局指定的土地登记工作站提交下列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
3、个人交户口簿复印件和户主身份证明,企业交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其它单位或组织交相应证明文件;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持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土地管理局认为必须提交的其它材料。
四、市土地管理局将在以下地点设立土地登记工作站,各工作站分别受理所在行政辖区(镇、街道)的土地登记申请:
1、禾山镇
2、莲前街道办事处
3、湖里街道办事处
4、员当街道办事处
5、思明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同安县、杏林区、集美区土地登记工作站分别由各县、区土地管理局另行指定设立。
五、土地登记申请者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的期限:岛内自1993年4月30日起至1993年12月30日止。各登记区具体受理登记申请的时间由市土地管理局根据工作计划另行通知。各区、县受理土地登记申请的期限分别由各区、县根据工作安排另行规定。因故不能如期申请的,必须向指定登记区的土地登记工作站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办理。
六、土地使用者及他项权利拥有者询问有关土地登记事项,请与指定的土地登记工作站或市、县(区)土地管理局地籍处、科联系。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
南充市屏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产假的公告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6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规定: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
-
厦门产假多少天,福建省厦门市福泉市人民政府浙江在线咨询 2021-10-18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法律规定:《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享受结婚假期的15日符合本条例生孩子的夫妇,女性产假从158日延长到180日,男性照顾假期为15日。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支付,不影响晋升。女性怀孕,生育哺乳期,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可以得到帮助和补偿。《女职工劳动保护
-
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前提是县(市)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4发布征收土地公告的前提是县(市)人民政府认为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主要规定的是为了公共利益可以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六种情形。要求征收土地所要开展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如果是搞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如果进行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
-
不动产登记属于政府哪个部门海南在线咨询 2023-07-231.不动产登记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条例》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
-
关于土地抵押登记费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9很高兴帮您解答,目前对于土地抵押登记费标准有,供您参考:规定明确提出,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时,可向申请人收取土地登记费。土地抵押登记费收费标准继续按件收取,收费标准为:住宅用地每件100元,非住宅用地每件700元。住宅用地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宅用地登记的土地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土地证书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土地权利人核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