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拆地补偿有哪些注意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0:22:22 302 人看过

(一)、要有“证据意识”,注意搜集和保存有力证据证据对于依法维权至关重要。掌握充分、可靠的证据是胜诉的保证,也会使自己在谈判中处于有利的位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司法活动的基本原则,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举不出证据,导致不利后果。在整个征收过程中,被征地、拆迁户应该注意保留和收集一切能够证明实施的相关证据,包括双方签订的一些协议,有时还可以采取录音、录像、照相、公证的方式收集证据。对于如何判断证据的有效性,取得有效的证据,有时需要专业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但自己必须要有“证据意识”。如果没有事先的准备,一旦发生纠纷,就可能面临不利的结果。(二)、房屋拆迁补偿纠纷中需要收集的证据类型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住宅、办公和或商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被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包括亲属关系证明、继承权公证书、放弃权利声明等);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三)、农民在土地维权中应采取的对策面对非法征地拆迁,农民在维权中,要做到理智清醒,依法办事,以免遭到地方政府的陷害。另外,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不合理,不要轻易签字,农民拥有土地、房屋的合法使用权和所有权,地方政府、开发商的非法占地施工行为,应当受到法律制裁。究其原因还是因为牵涉的各部门利益有关,其次就要看所属军区对军人的重视程度了,但是大家大可放心,我国是一个重视民心的国家,在对待军人方面更是如此,回归到现实的征地拆迁当中,尽管法律政策没有规定,一般情况当地工作人员还是会对军人家庭给予特殊关照的。

农村房屋拆扦补偿项目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征收农村房屋的,没有全国的统一性规定,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不同的补偿安置政策,但是基本的补偿内容应该包括如下几项内容: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并且补偿有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两种,具体根据当地物价和补偿办法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包头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1: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征地相关文章
  • 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补偿有哪几项
    一、征收集体土地农村拆迁补偿有哪几项?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二、农村拆迁补偿的基本流程有哪些?1、确定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签订补偿协议;2、落实人口征地补偿以及安置工作,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3、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交付土地实施拆迁。三、农村拆迁补偿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
    2023-06-15
    430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过户给子女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不能过户给子女,宅基地通常情形下属于集体或者国家所有。能够转让或者租赁给个人的,只有宅基地上的建筑物。且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转卖或者租赁了宅基地上的房子后,不得再申请宅基地。农村宅基地申请表怎样填写申请人:武xx,男,汉族,农民,xx省xx市人,住xx省xx市xx村100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申请事项:申请农村宅基地以新建住房。事实和理由:1、申请人现住的房屋,还是以前父母建的简陋瓦房,至今己近50年,虽经过多次整修,但破损处仍然较多,修修补补既难解决漏雨漏风问题,也影响房屋外观,因而建新房非常有必要。2、我现居住的房屋一共五间,90多平方米,由我兄弟两家和我父母共计三家共同居住。我们兄弟都已成家,两家共用人数已经达到14人,人均住房面积仅有5平方米左右,现在的房屋根本就住不下,为了改善现有的住房状况,必须建新房。3、这些年
    2023-07-06
    55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公证是否需要?不需要的,公证只是起备案的效力。二、村土地承包合同公证的注意事项:1、应注意承包合同的内容是否完善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1条规定: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发包方名称,承包方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二)承包方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承包土地的用途。(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六)违约责任。第37条第2款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三)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转土地的用途;(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七)违约责任。实践中的土地承包合同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承包合同中土地四至不清。如某承包合同规定:承包土地南至沟,而实际此沟有两个坝,承包
    2023-04-04
    453人看过
  • 农村拆迁评估注意什么事项
    一、农村拆迁评估注意什么事项1、注意估价时点。根据相关股价指导意见的规定,农村房屋拆迁评估为征地公告发布之日,估价方法以市场比较法为主,即以估价时点附近类似房地产价格与估价对象(被拆迁房屋)进行对比修正。2、估价报告的有效期。应为征地公告的期限。评估报告具有时效性,一般与征地公告同时失效,但最长不超过征地期限。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应在报告中说明。估价报告超过1年的,应重新进行估价。3、确定估价机构。从事征地估价的机构应当具有经拆迁、征地的主管机关核准的房屋拆迁估价资格。相关估价指导规定,估价机构的选择采取被征地人投票或征地当事人抽签的方式,按照这一设计,估价机构的遴选应当包括以下五个步骤:(1)公告估价项目和评估机构资质要求;(2)符合条件的估价机构报名;(3)评估机构竞选;(4)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人抽签确定评估机构;(5)公示入选评估机构。4、委托评估机构的条件。根据相关意见的规定,估价机构
    2024-02-01
    276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成员内部流转。因此,对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只要转让双方所订立的转让合同符合民法典关于有效合同要件,就应当认定转让合同有效。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虽然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因此,对这类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只要其符合民法典关于有效合同其他要件,也应依法认定为有效合同。3、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均有明确规定,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因此,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2022-11-21
    199人看过
  • 农村房屋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
    一、农村房屋交易注意事项有哪些内容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的事项有:1.房屋产权是否明确;2.是否存在多个共有人;3.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是否真实有效;4.房屋质量是否合格;5.房屋是否被限制交易或已列入拆迁范围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的,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查验:(一)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状况是否一致;(二)有关证明材料、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三)登记申请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二、农村房屋买卖口头协议是否有效农村房屋买卖口头协议有效,只要是在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法合规的情况下自愿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三、农村房屋买卖诉讼时效是多久
    2023-12-04
    217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方法与注意事项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厦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一定的补助和奖励。具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
    2023-07-08
    385人看过
  • 在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农村,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和注意事项是什么?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注意事项包括合法征地程序、征地信息公开、拆迁前注意补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耕地征收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被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被征收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按照被征收耕地数量除以被征收单位征地前人均占用耕地数量计算。每一被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被征收耕地每公顷最高安置补助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各省规定,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标准执行。被征收土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郊菜地的,
    2023-05-31
    181人看过
  • 农村拆迁补偿有哪些,农村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
    农村拆迁补偿包括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安置费,搬迁费,非住宅房屋运营损失补偿等费用,农村房屋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选择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一、农村拆迁补偿有哪些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房屋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拆房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相关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农村拆迁补偿不合理怎么办农村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向上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诉;对人民政府的处理结果不服的,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
    2022-06-22
    108人看过
  • 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前的注意事项
    一、分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前的注意事项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分配如下:1.土地补偿费归集体所有,应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成员分配;2.安置补助费归土地承包人所有,应面向承包期内失地的土地承包人分配;3.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所有,应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二、土地流转和征用有什么区别1.定义不同。2.形式不同。土地流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进行租赁、入股、合营、转让等方式对土地进行合理利用获得收益,是在农村集体范围内,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土地征收是国家因建设需要对土地进行征收并给予补偿款,是以政府为一方主体,通过法定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3.土地相关权利不同。4.土地用途不同。土地流转后仍然是用于农业及农业相关活动土地征收是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因为法定原因并经法定程序后可以强制征收,且一般用于非农业建设。三、征地补偿费由谁付征地补偿费由国家支付,
    2023-06-30
    137人看过
  •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意义,土地确权注意事项有哪些
    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有什么意义?要注意哪些问题?农村土地确权的意义1.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2.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3.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4.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
    2023-12-09
    102人看过
  • 国有及农村土地征地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两种补偿方式:1.货币补偿: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包括装饰装修费用)+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用+营业性房屋停产停业损失+奖励费。被征收房屋市场价格参照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比如你周边商品房市场售价10000元/平,那么你可以以此为参照,对比征收方给的补偿单价是否合理。2.产权置换:即给予安置房,相同地段最低1:1进行置换。比如你的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为300平米,征收方应提供不低于300平米建筑面积的安置房予以置换。一、货币补偿的拆迁户都能拿到哪些补偿1、房屋价值的补偿(重点)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由此可以看出,房屋的价值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2、房屋的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补偿被征收房屋的附属设施及室内装饰装修等,
    2023-03-10
    387人看过
  • 农村建房需要哪些手续,农村建房注意事项
    一、农村建房办理手续(一)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四)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七)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八)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九)地灾踏勘现场意见。(十)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十一)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二、农村建房注意事项(一)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1、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2、4人按4人审批,即12
    2023-06-02
    240人看过
  • 农村拆迁安置协议土地局签订注意事项
    一、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既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产权调换可以实行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结算差价或不结算差价的就地安置或异地产权调换。(二)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主体由于被拆迁房屋有私有房屋与公有房屋之区别,故拆迁私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拆迁公有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使用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共同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分别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房屋且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2、拆迁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居住房屋的;3、拆迁房管部门依法代管的房屋的;4、拆迁宗教团体委托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房屋的。上述所称的执行政府规定
    2023-04-27
    20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征地就是没有合法征收及用地手续,批准手续或违反批准文件的要求占用土地的非法行为。该行为可能会损害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甚至引发社会矛盾和冲突。 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一直致力于加强土地管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的... 更多>

    #非法征地
    相关咨询
    • 签拆迁补偿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签拆迁补偿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12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知道都是需要拆迁方与被拆迁方之间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但在实践中,由于大部分被拆迁人不懂法的原因,往往不会真正了解拆迁协议的相关知识。那么签拆迁补偿协议注意事项是什么,签拆迁补偿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 有哪些农村征地补偿项目?
      贵州在线咨询 2021-11-19
      征地有这些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的区块综合地价确定。区块综合地价的制定应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农业用地以外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
    • 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注意事项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9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不得抵押。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
    • 农村征地拆迁怎么赔偿农村征地拆迁有哪些补偿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5-06
      一、农村拆迁补偿包括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2、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
    • 最新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5
      1、为了分配土地补偿费,以不正当手段迁入户口,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2、为了成就某种便利条件而将户口迁入,不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如许多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就读条件中包括户口所在地,部分家长为子女择校而将子女的户口迁入亲戚处; 3、因在大中专院校就读而将户口迁出,其父母仍以集体经济组织的基本生产资料为经济生活保障,为确保其安心学习所必要的生活费用,应当认定其分配资格; 4、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又将户口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