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审查教育收费的基本方法和体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09:32:22 211 人看过

教育收费关系到千家万户,一直以来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此,国家和地方相继制定实施了一系列的法规、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通过近几年对公办中、小学校的审计,使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收入核算管理不规范以及收费不开票据和使用不合规票据收费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与纠正。现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从以下七个方面谈一些审查教育收费的基本方法和体会。

一、实地查看,审查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

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为进一步完善对教育收费的监督管理,增加收费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减轻学生家长的负担,于2002年制定了《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明确要求学校要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将经过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或市、县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过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审计时,通过到被审计单位实地查看的方式,检查其是否按规定将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公示,已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合法,促进收费公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二、查阅收费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审查收费收入的合法性

《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规定,要实行亮证收费,无收费许可证擅自收费即为乱收费。审计时,应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经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许可证和经过批准的收费文件。首先检查其所列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是否合法,然后将收费许可证和收费文件所列项目与收费收入明细账核对,进而检查其是否存在通过建立“校中校”、“校中特色班”等方式,自立收费项目收费的情况。实际工作中,审计人员通过将收费许可证、收费文件和收费收入明细账进行核对的方法,效果较为明显,发现了有的学校在制度规定以外收取复读费、艺术培训费等问题,并及时提出纠正解决的意见与建议,督促尽快整改。

三、抽查收费票据,审查票据使用的合法性和收入的真实性

收费票据使用的合法性,是规范收费收入的重要环节。审计时,要首先查看学校收费时是否按规定使用了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已使用过的票据是否完整无缺,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在对票据的领、用、销、存管理情况全面审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抽查核对一定时间段的收费票据,具体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要核对收费票据所列项目、金额汇总与财政专户备查账上的相关内容是否一致,看其上报收入是否真实准确,缴交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有无存在瞒报收入、截留资金的现象;二要抽查核对票据上所列的收费项目与收费许可证上的项目是否一致,审查是否存在跨学期收费和超标准、超范围收费现象;三要根据在校学生花名册,选择几名学生,逐年核对其交费情况,检查学校是否存重复收费的问题,尤其是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按“一费制”规定收费后,是否仍收取其他费用。

四、查看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审查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的执行情况

2003年,教育部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做出了严格执行“三限”(即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的要求。这既是国家调控教育资源配置的举措,也是规范招收“择校生”工作、维护教育教学事业有序发展的需要。“三限”政策是:“择校生”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在当前教育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是一些学校增加教育经费收入、改善办学条件的重要方式。审计要从“三限”政策所具有的社会意义着手,不仅要审查学校对“择校费”这项经济收入的核算管理是否规范,更要关注学校是否严格贯彻执行“三限”政策、认真履行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责任。审计时,一方面要将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与学校的实际招生人数核对,看其是否存在擅自扩大“择校生”招生比例的问题;另一方面要审查录取分数、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的合规性。审查发现,有的学校由于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公办高中在招收“择校生”时,未能严格执行“三限”政策规定,在招收人数、录取分数、收费标准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

五、检查银行账户,审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要求,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属于财政性资金,均应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据此,学校的各项收费都应当及时、足额缴入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支出按财政部门批准的计划统筹安排,不得隐瞒、截留和随意使用。审计在对收费票据、收入明细账等项目进行审查核对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检查被审计单位的银行账户和银行存款日记账。首先查看收费时是否执行了“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将各项收入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其次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逐笔核对,若发现对账单上先有一笔资金收入,相近日期又有一笔同等金额的资金支出,审计人员应进一步追查资金的来源和去向,看其是否存在自立银行账户、套取资金的问题。

六、关注往来账款的期间发生额,审查收费收入的完整性

把往来款项作为“蓄水池”,将应当在收入和支出中核算的项目,作为往来款项列收列支,是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常见的违规行为。有的学校也存在这种现象,把收费收入挂在往来账上列收列支,从而达到隐藏收入、逃避监督的目的,这不仅影响了收入的完整性,而且支出也多为违规支出。审计时,既要关注往来账款的期末余额,也要重视往来账款的期间发生额,通过审查往来明细账和调阅相关凭证,进一步核实往来账款的资金性质,发现和反映隐瞒收入、违规支出的问题。

七、通过个别访谈和内查外调的方法,审查是否存在账外资金

向学生收取费用或代其他部门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开收据,是一些学校隐瞒收入、形成账外资金的主要方法。审计要通过个别访谈和内查外调的方式了解核实事实真相,重点从两方面开展工作:一方面是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或无记名调查学生及家长,了解核实学校是否存在收费时不开收据的做法;另一方面是延伸调查相关部门、单位,核对各项代收费用和资金的转付结算情况,发现和反映对返还款核算管理的规范性。

审计实践表明,通过采取七种方式方法审查教育收费的合规性,不仅及时有效地发现了学校存在的各种违规违纪收费问题,堵塞了收费管理上的一些漏洞,促进了收费法规和政策的执行,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成本,提高了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为规范学校管理、增强依法收费意识奠定了基础。当然,审查学校收费的方法并非仅限于此,在广泛的审计实践中还可以通过不断地探索尝试和总结积累,形成更为完善的、多种形式的审查方法,切实规范学校的收费行为,推进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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