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包括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2 11:01:12 250 人看过

房屋交付使用的条件是: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房屋交付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怎么办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22: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房屋交付时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房屋交付时需满足的条件有:1、房屋需经过验收合格;2、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房屋的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的条件。一、预售合同出卖人怎么写预售出卖人的义务是:(一)按照约定的要求交付房屋;(二)保证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三)提供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物业管理方案、商品房房屋交接书;(四)及时以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二、拆迁安置房的交易流程1、交房通知,开发商以书面形式通知回迁户在约定时间内对回迁房进行验收交接。一般约定的交房时间是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回迁户必须在这段时间内去办交房手续。2、验收,回迁户按照当初征收原房屋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应记录,同时,要对房屋产权进行核验。3、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据相关法
    2023-03-17
    434人看过
  • 收房时的房屋交付条件
    房屋交付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必须提供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代原来的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在《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中取消了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其中一方面是验证,另一方面也要看验收合格证取得的合法性。延伸阅读:怎样验收房屋防质量问题二手房收房九点注意事项商品房的转移占有视为交付使用。商品房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设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00年版)第八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在___年__月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实践
    2023-06-10
    469人看过
  • 交强险赔付费用包括哪些
    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通过判决或调解产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交强险赔付给谁是赔给被撞者的,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023-08-15
    417人看过
  • 留置权使用房屋租赁的条件有哪些
    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财产,是留置权成立及存续的前提条件。此外,占有必须是合法的。具体到房屋租赁关系中,也是一样。出租方如果不合法的占有承租方动产、财物,将不能产生留置权及留置的后果。出租方合法占有出租方房屋内承租方的动产、财物的方式一般如下:第一,承租方将约定的动产、财物转移给出租方占有(“主动交付占有”);第二,房屋租赁期满或依法提前解除、终止,在承租方拖欠租金、水电气费,承租方逾期遗弃、滞留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出租方直接加以控制,转移占有(滞留占有);第三,通过申请人民法院财产保全,由人民法院责令暂由出租方占有、控制甚至保管的承租方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司法确认占有)。一、留置权中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怎么认定债权人所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必须与其债权的发生有牵连关系,才有留置权可言。就我国的司法、立法实践看,留置权中的牵连关系则为债权与留置物占有取得之间的关联,即债权与标
    2023-02-19
    480人看过
  • 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及证明文件
    近年来,商品房消费者与开发商因房屋逾期交付或房屋交付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产生大量的争议。由于武汉市有关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和强制推行的规范格式合同《武汉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文中对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出卖人在房屋交付时应出具何种证明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且格式合同中有关房屋交付、交接条款又先后作了三次修订,导致合同当事人在房屋交付产生争议后没有明确的合同依据,甚至在个别商品房开发项目中出现三种合同内容约定不一致的交付使用条件,而政府有关部门从未就合同内容和合同修订的情况,这一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进行过公示和澄清。法院和仲裁机构受理了有关争议后又因对合同条文和有关建设法规的理解不一致,从而作出结果迥然不同的裁判,这都导致在争议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的混乱,严重影响到商品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作为房产律师认为,有必要、有责任根据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及其经验收
    2023-06-10
    143人看过
  • 2024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条件包括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条件包括哪些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条件包括:合同主体不适格;房屋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房屋属于违法违章建筑;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租赁房屋转租。2、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二、出租房有哪些常见问题1、二房东问题,租客租住的房子未经房主本人同意,由之前的租客转租,租金落入转租的租客手中,也就是俗称的“二房东”。所以,建议租客在租住房屋时一定要查看房本以及业主的身份证件,如果是二房东代表房主签订合同
    2023-11-26
    77人看过
  • 工伤护理费支付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工伤护理费支付的条件包括哪些支付生活护理费的三种情况是:(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是否完全不能自理,可以参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有关护理依赖的规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护理依赖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完全护理依赖就是指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均需护理者。部分护理依赖就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大部分护理依赖是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三项需要护理者。(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有关规定,部分护理依赖是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中有一项需要护理者。二、工伤生活护理费给多少?工伤职
    2023-06-04
    129人看过
  •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条件是什么2024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总结起来大概有以下几点: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第十八条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2024-04-13
    92人看过
  • 房屋交付需要哪些文件
    在房屋交付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一、房屋的交付以什么为准如果房屋不满足法律规定的交付标准,那购房者是有权拒绝接收房屋的。商品房交付不当的问题,就是开发商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通常有交付条件不具备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面积误差问题、与广告宣传不符的问题、设计变更问题等。这些问题一些是可以补正和完善的,如交付手续、房屋质量,这类情况购房者有权拒绝接受交房,可要求补正。若因补正而逾期交房,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另外一些问题是无法补正的,如面积误差。遇到这类情况,购房者此时可接受交付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多数情况下,合同约定购房者若解除合同,开发商支付的违约金很低,有的甚至约定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承担,根本没有起到对违约行为给以惩
    2023-02-23
    236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的交付包括什么
    所谓交付,就是指由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给买受人占有,也就是占有的转移。交付分为现实交付和拟制交付。现实交付,是出卖人将标的物的事实管领力转移于买受人,使标的物处于买受人的实际控制之下,由买受人直接占有标的物。拟制交付,是指出卖人将对标的物占有的权利转移于买受人,以代替交付实物。拟制交付又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简易交付,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买受人已因其他原因而实际占有标的物时,则买卖合同一经订立生效即视为交付完成。第二,指示交付,就是当标的物由第三人占有时,出卖人将向第三人请求返还的权利让与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第三,占有改定,就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标的物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但标的物仍由出卖人实际占有、买受人取得的是间接占有。卖方可以要求买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而签订的合同,就是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交付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现实交付,一种是抑制交付
    2024-01-22
    26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是否包括房屋?
    这段内容讲述了房屋与土地使用权的关系。房屋并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进行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而房屋并不一定享有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房屋不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范畴。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据法律规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进行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登记包括登记土地平面的四至界限以及土地的上下立体空间,但对地上的房屋并不一定享有使用权。 土 地 使 用 权 登 记 是 否 包 括 房 屋 信 息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登记是指将土地使用权归入个人或组织名下的过程。而房屋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其信息应当纳入土地使用权登记范围。因此,土地使用权登记应当包括房屋信息。这一结论也得到了《土地登记办法》的明确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单
    2023-09-08
    202人看过
  • 房屋交付使用注意事项
    查看两书。购房者在查看房屋资料时,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是可带走的,管线分布竣工图有时也是附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购房者查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需仔细,《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楼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该楼盘都不能入住。注意先后顺序。购房者在没有验收房屋之前,不能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领取住宅钥匙,办理入住手续。因为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钥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领取住宅钥匙以后验房发现问题,开发商只承担房屋质量包修责任,而没有逾期交房的压力。购房者不能以开发商逾期交房责任没有承担为由,拒绝接收房屋。在交房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只要开发商依约发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没有按约前来接收房屋,也算开发商履行了交房义务。在开发商已经逾
    2023-02-26
    383人看过
  • 办理房屋赠与公证要交的费用包括哪些
    一、办理房屋赠与公证要交的费用包括哪些办理房屋赠与公证要交地产价值评估费用、赠与公证费、契税、印花税、权证印花税以及房产登记费。《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房屋赠与合同需要到公证处公证不房屋赠与合同可以到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但不是必须。是否办理公证由当事人根据个人意愿决定。根据法律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
    2024-02-07
    389人看过
  • 房屋继承交税具体包括哪些
    一、经济诈骗罪经济诈骗罪行为一般都涉及经济内容,所以法律上没有“经济诈骗罪”的说法,我国现行法律上所讲的经济诈骗主要分一般诈骗、合同诈骗和金融诈骗,经济诈骗罪是包括了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其中跟经济社会密切相关的诈骗犯罪,包括但不限于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金融诈骗罪。经济诈骗罪中合同诈骗是具体罪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在刑法中包含在扰乱市场秩序罪(刑法第八节)这一类罪名中,是指在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合同诈骗对方钱财的某些行为;经济诈骗罪中金融诈骗是一类罪名(刑法第五节),主要涉及金融领域,包括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信用证诈骗、信用卡诈骗、有价证券诈骗、保险诈骗等;经济诈骗罪中其他的诈骗行为就是通常意义上的诈骗,包括利用一般手段诈骗别人财产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出口退税的行为,利用某些非法组织的诈骗行为(刑法第三百条)等。许多当事人询问经济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人认
    2023-04-29
    9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房屋交付使用是转移还是以约定为准?房屋交付使用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对“房屋交付使用”的内容进行特别约定。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交付使用”不仅是转移占有房屋,而且同时要转移房屋所有权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来确定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内容。在此约定下,出卖人不仅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买受人“交钥匙”,而且还应当将房屋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当事人仅约定了“房屋交付使用”的时间,而未明确约定其中包
    • 房屋使用权包括哪些种类房屋使用权有哪些种类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09
      房屋土地使用权有出让和划拨两种。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国家将一定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有期限转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是怎样的,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15
      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总结起来大概有以下一点: 1、《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
    • 房屋使用人使用人违法情形包括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8
      (一)擅自占用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场地或者改变其用途的; (二)擅自改变房屋、配套设施的用途、结构、外观,损毁设施、设备及有其他危及房屋安全行为的; (三)私搭乱建,乱停放车辆,在房屋共用部位乱堆乱放,随意占用绿地或破坏绿化,污染环境,影响居住小区景观,制造噪声扰民的。 【相关延伸】 问:房屋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吗? 答:房产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子女。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拥有房产证的年龄,因此,未成年人
    • 租赁房屋使用合同应当包括哪些条款?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11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二房屋的位置、使用或建筑面积、装修的设施;三房屋用途;四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五租金数额及支付的期限、币种、方式;六房屋修缮责任;七装修的约定;八转租的约定九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条件;十违约责任;十一租赁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十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