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股东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6 21:44:09 487 人看过

1、转让价格。价格等同意味者老股东应当以等于第三人价格的条件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对于其他能够通过金钱进行衡量的因素,一并加到价格因素中进行考虑。

2、转让股权的数量。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原则上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应当购买全部转让股权,部分行使视为未达到“同等条件”。若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或是经转让股东和第三人同意,其他股东方可部分行使优先购买权。

3、支付方式。主要目的在于保障转让股东能够及时、足额的获得股权转让价金的权利,因此原则上应当肯定老股东有权按照转让股东和第三人的支付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4、期限。老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时的支付期限应当不晚于第三人的支付期限;但是,如果转让股东和第三人约定明显不合理的较短期限,人民法院也应当根据股权转让款的金额大小,其他股东支付能力的强弱来综合判断支付期限。

律师补充:

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享有的法定权利,但该权利的行使范围应限于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的情况。在股东内部发生股权转让时,其他股东并不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可以要求其他股东或公司行使相应的附随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东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股东优先购买权何以体现?
    股东优先购买权
    问:北京产权交易所进行国有产权交易,原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答:原股东可以不进场递交受让申请,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草签合同后,征询原股东意见;挂牌期间产生2个或以上意向受让方,先竞价,最终产生的意向受让方与转让方草签合同后,征询原股东意见。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竞价转让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转让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就《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向其他股东征询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应在二十天内做出书面回应。
    2023-06-09
    143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你了解多少
    股东优先购买权
    一、现行法律对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1、我国《公司法》第72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我国《公司法》第73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如何判断
    2023-03-19
    298人看过
  • 共有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人必须受“同等条件”限制。
    “同等条件”必须是按照通常交易习惯的同等条件,有约定则遵从约定。如价格条件相同,优先购买权人可行使优先购买权。支付条件,如是即时支付还是分期支付,若是价格相同都是即时支付,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人则可行使优先购买权,若分期支付,优先购买权人与第三人分期付款期限相同则可行使优先购买权,否则即不具备同等条件,即不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另外优先购买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必须在合理期限内行使。我国法律现没有对优先购买权人的合理期限作出明文规定。但应根据出卖标的物的特点确定合理期限,给优先购买权人以足够的筹款等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要准备期限,同时也要综合考虑出卖其份额的具体客观情形,不能使优先购买权人无限制期限的行使优先购买权。三、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实现方式(一)共有人内部优先购买权的实现(二)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竞合的处理。(三)有人优先购买权与第三人善意取得相冲突的处理。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期间律师
    2023-08-16
    178人看过
  • 2024法律如何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
    一、法律如何规定股东优先购买权1、法律对以下购买权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二、公司法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定是哪些1、明确转让股权事项的通知方式及内容要求对通知的方式,明确了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如果未来对通知与否发生争议,以“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的股东,要对已经通知进行证明。2、对通知的内容,其他股东有权主张收到股权转让的“同等条件”的相关
    2024-04-08
    311人看过
  • 多个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谁能优先购买
    首先允许这些股东自行协商一致,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注意,不是成立公司时的出资比例,而是出让股权的当下的出资比例。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何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股权转让方式与限制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可以分为直接转让和间接转让。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三、股东辞职后股份怎样处理股
    2023-06-25
    76人看过
  • 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行使的同等条件如何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五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所谓同等条件是指其他共有人就购买该份额所给出的价格等条件与欲购买该份额的非共有人(第三人或其他受让人)相同。即使按份共有人有偿转让(买卖)其享有的共有份额,如果其他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也是无法优先于他人获得共有份额的。因此,以“同等条件”表示购买是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实质性要求,也是确定共有份额转让人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按份共有人的合同内容的主要指标。一、优先购买权如何实现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六条规定,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
    2023-02-18
    190人看过
  • 解读购买租赁合同中的优先权条款?
    就同一房屋,同一主体,有“优先购买权”,并不等于就同样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当然,如果享有“买卖不破租赁”的权利,必然享有“优先购买权”。1、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例外情形之一:后成立的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先设立且已登记的抵押权的实现。2、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约束的是物权变动易主时,谁有优先受让权。目前没有任何因抵押而导致承租人失去优先购买权的法条规定。只有因抵押而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情形,两者切不可混为一谈。股东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其他股东应当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超过二十日不行使的,视为放弃。《中华人民共
    2023-08-09
    361人看过
  • 企业如何保护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是指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应当征求其他股东同意,在同等条件下,股东可以优先购买股权。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民法典如何保护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并非绝对,其发生须具备“同等条件”。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该权利的行使须受“同等条件”的限制,关于同等条件,要综合房屋的转让价格、价款履行方式及期限等因素来确定。以下情形房租承租人未能满足“同等条件”,从而不享有优先购买权: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出租人欲出卖房屋,须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不可在权利上“睡眠”。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2023-07-25
    371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被损害时如何救济
    对外出让股权的股东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事项,或者以欺诈或与受让方串通等手段恶意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其他股东在其对外转让股权后仍然可以主张优先购买权,善意的受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可以向转让股东主张合同责任来救济。一、代持股股权怎么转让股权转让只能由持有股票的股东进行,所以转让代持股股权的,可以将股权转让给实际出资人,然后再由实际出资人转让股权。转让股权时,受让方如果是公司股东可以直接转让股权,受让方如果是股东以外的人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同时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
    2023-06-25
    388人看过
  • 股权强制执行过程中,如何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对被执行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被冻结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征得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予以拍卖、变卖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投资权益或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不影响执行。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怎么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二、股权转让有哪些限制吗股权转让存在以下限制:1、股东内部股权转让,无需经由其他股东同意,但是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2、股东对外转让股权,需要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
    2023-03-17
    327人看过
  • 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实质要件
    股东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实质要件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才适用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实质要件:1.经其他股东过半数不同意转让。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答复不同意。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
    2023-06-18
    192人看过
  •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房屋优先购买权的先决条件吗
    离婚夫妻:到底谁是房主2000年初,刘女士和前夫徐先生的婚姻走到了尽头,双方都想离婚,但在这十年里,双方未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和房屋使用权的分配达成协议。2001年6月,刘女士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刘女士与徐先生离婚,夫妻共同财产逐一分割。对于双方租住的公房(徐先生所在单位划拨的直管公房),法院判决徐先生继续租住。刘女士应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搬出房屋,徐先生应在刘女士搬出房屋时向刘女士支付租金,赔偿金为8000元。判决生效半年后,刘女士不服判决,拒绝搬走。2002年1月,许先生向一审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每次执行时,刘女士都会哭闹,因此拖延了两年。这房子是他前妻住的,他得付她水、电和房租。徐先生很不愿意。2004年2月,徐先生在房改期间购买了该房屋,并在中介公司登记出售该房屋。买家:你不能买房子。巧合的是,在安徽莱宁打工的小王想买房娶女友。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向小王宣讲房子的好处,并承诺办理
    2023-05-08
    233人看过
  • 如何规定少数股东股权转让/增资的优先购买权
    在我国,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股东/公司增资以外的人时,其他老股东在同等收购价格和其他股权转让条件下,可以优先向第三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增资优先购买权,第七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股东对外转让股份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为保护有限责任公司老股东的既得利益不受陌生人的不便或不利影响,特制定上述法律规定加入公司,加强公司的人文合作。公司以注资方式增资扩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的,原股东在公司原出资额/股本中的比例因公司股权比例的变化而降低,原股东对公司的控制权/表决权将被削弱,其股利和剩余财产分配利益也将减少,这种公司增资扩股方式将直接改变中小股东在公司的权益以及与公司整体利益的比例关系鉴于中小股东优先购买权的保护和行使,建议采取以下策略:12.拟认购新增出资的中小股东及时提出书面认购请求3.拟转让股权的中小股东应及时向股东提交书面答复中小股东及时
    2023-05-07
    442人看过
  • 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与法律如何界定
    股东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和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20日内,其他股东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概念和创设的必要性股东优先购买权,依照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欲行转让股份的股东对外转让股份之行为,享有事先决定是否许可的权利。对于经其同意转让之股份,在同等的交易条件下,享有优先于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购买的权利。我国自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大量企业先后进行了改组改制,各种类型的公司随之相继涌现。
    2023-07-12
    28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 更多>

    • 如何理解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与股东收益权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05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指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前提是同等条件,即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条件。如果转让股东以货币的形式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同等条件很好理解,即同样的价格,同样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即可。但如果转让股东和股东以外的受让人约定以其他的财产形式转让股权,同等条件是否一定要同样数量的财产
    • 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和条件关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4
      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的含义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同等强调的是享有优先权股东开出条件与第三人承诺条件的一个比较过程。
    • 什么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3
      判断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是从价格、付款期限和付款方式等方面来判断。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件包括: 1、按照市场价格的标准,价格条件相同; 2、付款期限、付款方式为转让人所认可,有利于保障转让人的利益的; 3、具体条件具体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
    • 优先人股权是优先股股东的优先权优先权等级哪个高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26
      优先认股权是股份公司发行新股增加资本时,按照原股东的持股比例,给予其在指定期限内以规定价格优先认购一定数量新股的权利。该权利产生的目的在于保证原股东对公司所有权的控制权不因资本的增加而受到削弱。优先认股权可以转让、买卖,也可以放弃。买卖优先认股权的价格,由股票市场上该种股票的价格、新股的发行价格和认购一股新股所需的优先认股权数三个因素决定
    • 内部股东同等条件购买股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23
      股权转让股东甲与股东以外的人乙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其他股东丙知道甲乙合同的事后,诉请人民法院判决甲乙间合同因侵犯自己的优先购买权而予以撤销,同时请求判令甲与自己丙签署上述合同,在与乙约定的同等条件下,将股权转让给自己,如果甲乙合同内容合法有效,人民法院应该支持丙的诉讼请求,判令甲按照甲与乙约定的内容(即同等条件),把股权转让给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