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精神赔偿怎么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8 11:51:42 416 人看过

因交通事故致他人的胎儿死亡的,法院可判肇事方支付精神赔偿。肇事方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交通事故致胎儿死亡赔偿可以申请吗?

可以申请的;

胎儿利益受到损害谁享有赔偿的请求权。根据扬立新教授所提出的人格权延伸保护理论,胎儿的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在胎儿还没有出生之前,是一种潜在的权利,还没有享有这种权利的权利能力。因此,这种损害赔偿请求权应待其出生后,依法行使。这时,胎儿就不再是胎儿,而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就不再存在任何障碍。

由于初生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因而在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时候,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如果胎儿出生时为死体,无论是侵权行为致死,还是其他原因所致,胎儿都不能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而由受害人即怀孕的母亲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这是因为,胎儿是母体的组成部分,伤害胎儿,就是伤害母亲的身体健康,其母亲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

在间按受害人扶养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应是间接受害人,尽管加害人的侵权行为没有直接侵害间接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但因侵权行为导致了间接受害人身分权中的扶养请求权被破坏。胎儿是否应作为间接受害人呢胎儿在未出生前虽尚不具有权利能力,不享有被扶养的权利。但是胎儿在出生之前,已经事实上存在了,并且终究要出生成为一个活体的人或死胎。如果在胎儿孕育过程中,作为胎儿的扶养人被致死,其出生后的扶养权利被剥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8: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扶养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是否包括精神损失赔偿
    一、交通事故致死赔偿是否包括精神损失赔偿交通事故致死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根据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如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造成了家属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是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但是,对于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时间,有限制性的规定,当事人应该在提出人身侵权赔偿的同时提出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二、交通事故致死赔偿需要考虑哪些因素1.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2.死亡赔偿金与死者户口有关。同一地区,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不一致的,往往有时还会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导致死亡赔偿金的数额相差几倍也有可能。因此,法律规定了农村户口按照城镇居民收入标准获得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条件,死者近亲
    2023-11-02
    15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儿童死亡赔偿按多少年计算
    按二十年计算;儿童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首先看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之后看小孩的户籍,以及经常居住地。根据法律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
    2023-06-27
    2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情形,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怎么确定
    一、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情形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侵害身体权对于身体权的侵害究竟以何种方法救济,最高法院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做了规定,这就是赔偿精神抚慰金。侵害身体权,往往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后果,因而不会有或很少有造成财产损失的可能。对此,以赔偿抚慰金作为救济的主要方法,辅之以财产损失应予赔偿的方法,是最好的选择。2、侵害健康权凡是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近亲属造成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无论是否造成残疾,都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3、侵害生命权侵害生命权的后果,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因此,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自不可不给与相当金额,以资慰抚。请求权人的范围,以死者死亡时为限,包括胎儿在内。即或请求权人为年幼或精神病人,一般也包括在内。二、交通事故中精神赔偿怎么确定精神损害的
    2023-02-19
    170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造成胎儿死亡的
    胎儿在出生前在母体受到的伤害,势必使之出生后作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也受到了侵害,应该享有的民事权利不再完整。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由胎儿的母亲作为胎儿的法定代理人行使扶养损害赔偿权。一、胎儿可以继承吗?胎儿能行使继承权,但要满足法定条件。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中扣回。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二、孕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这些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用,经过司法鉴定认定为伤残的,还要支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在交通事故中对孕妇肚子里的胎儿造成伤害的赔偿,当前法律还没有规定责任人要对胎儿的伤害
    2023-03-07
    402人看过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怎么赔
    交通事故获赔精神损害赔偿金条件是:受害人精神受到严重损害,包括受害人受伤严重导致受害人或者其家属精神发生损伤以及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物品,具体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一、民事侵权纠纷赔偿民事侵权纠纷赔偿分为以下几种:1、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2、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3、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
    2023-03-03
    392人看过
  • 胎儿死亡赔偿
    无罪辩护
    2007年9月14日凌晨,因冯某的非法行医行为导致小张夫妇即将出生的儿子宫内窒息死亡。时隔半年,在我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小张夫妇终获赔各项损失共计24000元整,而冯某也得到了应有的刑事处罚。小张和小何是一对来自河南的夫妇。2006年12月小何怀孕,曾两次在义亭中心卫生院进行B超检查,胎儿一切正常,预产期为2007年9月14日。2007年9月13日,小何在冯某处做了B超检查,结论是胎儿正常。9月14日凌晨,小何因下身出血便打电话给冯某,1时17分许冯某到小张夫妇住处为小何接产。在接产过程中,小张发现情况不对,曾多次要求转送正规医疗机构,但冯某仍决意滞留,继续盲目为小何接产。5时许,小何分娩出一皮肤发紫、不动、不哭、无心跳的男婴,经抢救无效死亡。冯某未取得合法医师执业资格,却长期在北苑街道行医,并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11月22日因涉嫌犯非法行医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并被检察机关公诉。丧子
    2023-06-08
    40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有人员死亡其家属的精神赔偿金怎样赔偿
    一、交通事故有人员死亡其家属的精神赔偿金怎样赔偿交通事故中有人员死亡的,死亡人员的家属一般不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责任人只需要承担死亡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具体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
    2024-01-20
    403人看过
  • 父亲交通事故死亡,胎儿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2009年11月初,洪某因交通事故死亡,交通队认定为货车司机刘某在复杂路段超速行驶,负主要责任,但事后双方就赔偿责任达不成一致意见,故诉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原告洪某的妻子孙某生有一女孩,孙某要求追加赔偿女孩的抚养费27500元,各项损失共计171200元。被告刘某称洪某的女儿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尚未出生,不具有民事权利,故自己不应当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经审理,房山法院认为交通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适当,死者洪某与被告刘某之间的责任比例可按照3/7的进行分配为宜;对于被告刘某辩称不赔偿洪某刚出生的女儿抚养费的主张,因孩子出生以后,洪某对孩子进行抚养是其法定义务,因此对于洪某女儿要求被告赔偿抚养费的主张,法院对其诉讼请求予以支持,遂判决被告刘某在扣除某保险公司赔偿的数额后,赔偿原告各项费用的70%,共计34400元。
    2023-06-05
    34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
    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交通事故死亡要赔偿包括: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
    2024-04-19
    285人看过
  • 胎儿在父亲交通事故中死亡能否获得赔偿
    一、胎儿在父亲交通事故中死亡能否获得赔偿交通事故中死亡胎儿并不享有损害赔偿请求权。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哪些方面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包括的方面是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误工费、医疗费,没有具体标准,一般是根据实际的受伤程度和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决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
    2023-11-08
    42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中应该如何赔偿死亡精神抚慰金?
    交通肇事案件,伤者构成伤残或者受害人死亡的,伤者或死者继承人可以主张精神抚慰金。受害人或其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要求加害人给予精神。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一般确定在5万元以内。损害特别严重的,可以在5万元基础上适当提高。发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赔偿交通事故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为处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精神抚恤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1、医疗费主要指医院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救护车费用、医疗费用、护理费用、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营养费。2、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3、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为处理丧葬事宜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费法院根据实
    2023-07-04
    123人看过
  • 交通事故赔偿精神抚慰金怎样算
    精神抚慰金的数额一般为1000元至5000元;公民身体权、健康权遭受的伤害已经构成伤残等级,精神抚慰金的数额可以结合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确定,一般不低于5000元,但不高于80000元。交通事故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工伤交通事故赔偿怎样算1、一级工伤赔偿标准(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保留劳动关系,发放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
    2023-08-01
    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造成人死亡可以申请精神赔偿吗
    交通事故致当事人死亡的,受害人一方能申请精神赔偿。法律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而致死属于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形,但这里的请求人是死者家属。一、民法典规定遭遇骗婚怎么处理遭遇被人骗婚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报警处理,对于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及时申请离婚,并要求对方就其行为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二、孩子非亲生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孩子非亲生的行为构成侵权,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在综合考虑对方
    2023-06-21
    3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胎儿死亡如何赔偿
    一、医疗事故胎儿死亡如何赔偿1、医疗损害是指造成损害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损害侵害的客体是患者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患者作为弱势群体一方受到侵害的情形,而不包括因为医方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引起的纠纷。2、医疗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各种医疗行为过程中,由于违反相关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在医疗程序上或者医疗用药过失给患者造成生命和健康损害时,在患者和医务人员、医疗机构之间产生的赔偿债权债务关系。二、医疗过错损害赔偿项目(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
    2023-06-04
    40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扶养
    词条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扶养
    相关咨询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可以同时要求死亡赔偿金与精神赔偿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12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可以同时要求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 死亡赔偿金是对因受害人死亡造成了其家庭收入减少、蒙受经济损失的一种物质补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为了填补、抚慰家属失去亲人遭受的痛苦对其精神上的赔偿,因而两者可以同时主张,法院可同时予以保护。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赔偿,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抚慰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2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应当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方式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精神损害抚慰金,法院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主要考虑的因素有: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5
    • 医疗事故致使胎儿死亡赔偿标准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医疗过失胎儿死亡医院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所谓的医疗费用就是本次受害者接受分娩的孕妇以及未出世的胎儿在本医院就诊期间所花费费用,要根据相关缴费凭证以及住院病历还有诊断证明作为合理的法律证据递交给法院进行定夺赔偿相应数额。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因医疗机构的过错而产生的误工时间和收入减少等状况予以一定的补偿。 3、护理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
    •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没有赔偿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7-28
      胎儿在交通事故中死亡有赔偿,新生儿出生后,即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其在母体中受到的健康损害,可以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原告发生交通事故时系孕妇,而胎儿存在于孕妇的子宫内,母体受到伤害将对婴儿的早产具有诱发或加重作用,司法鉴定结论已经证明雷某之胎儿早产与此次道路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所以责任人应该对胎儿早产死亡的后果承担死亡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死亡精神损害抚慰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05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1、赔偿费用如何计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