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的抗辩事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1 20:10:07 424 人看过

1、专利无效宣告2、等同得权的抗辩事由(1)运用禁止后悔原则进行抗辩;(2)自由公知技术抗辩;3、法定不视为专利侵权的情形(1)在先使用权的享有;(2)专利权用尽;(3)临时过境保护;(4)非生产经营性使用;4、不经许可但应付费的情开5、合法使用权的抗辩(1)以委托开发合同为由进行抗辩2)以合作开发合同为由进行抗辩(3)以使用许可合同为由进行抗辩(4)以享有专利权为由进行抗辩:6、其他抗辩形式(1)、专利权丧失又恢复时他人的使用权:(2)、对现有被控侵权物的改:(3)、权利冲突抗辩;(4)、全面覆盖原则抗辩

专利侵权的专利侵权诉讼

1、不侵权抗辩,企业要依据专利权利要求书的内容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并且要查明涉嫌侵权客体的相应技术特征,以此要判断自己制造、销售的产品或使用的方法是否侵犯涉案专利权。

2、公知技术抗辩或无效请求抗辩,如果判断觉得是侵权行为成立了,则需要进一步判断自身使用的技术是否属于专利申请日前的自有公知技术。在答辩期内和举证期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3、先用权抗辩,如果企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进行了实质性的专项投资并且完成了必要的技术准备,则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实施。

4、重复授权抗辩,如果专利权人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了实用新型又申请了发明,要注意是否属于重复授权,如果是处于这种违法状态的专利是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或者设计属于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不构成侵犯专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侵权产品,能证明该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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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2日 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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